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四川省·泸州市·市本级][公开招标][勘察 设计]泸州市主城区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2021~2023 年)勘察设计(网)
日期:2023-11-05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州市主城区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2021~2023 年)(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主城区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2021~2023 年)(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市发改投资函【2023】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资金30%,区财政30%,自筹资金40%,招标人为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市发改投资函【2023】7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泸州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泸州市主城区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2021-2023 年),计划总改造户数约 112984户,其中直供用户约53544户,二次供水用户约 59440户。改造内容为:直供户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小区庭院管道、表前阀、水表、水表箱、结算户表至入户碰头处外墙管道、智能水表远传系统等;二次供水用户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小区庭院管道、水箱、表前阀、水表、二次供水成套设备(水泵机电机组、控制柜、水箱、管道阀门、流量计)、安防系统、智能水表远传系统等。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初勘、详勘、施工过程中的补勘)、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  (2021-2023年)  
2.6其他: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给水工程设计业绩。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6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28 10: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百子路16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830-236503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天赋大道北段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层
邮    编:/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6304773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期:2023年11月0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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