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昌县人民法院采购无纸化办公及电子卷宗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9.9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9012024000115
预算金额39.97万元
招标公司平昌县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1356846551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蓝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827-3333733
中标公司北京八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39.9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9012024000115
二、项目名称:采购无纸化办公及电子卷宗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北京八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北旺西路58号院东侧A楼1003 | 399,789.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北京八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3200000 | 档案管理服务 | 平昌县人民法院采购无纸化办公及电子卷宗服务 | 完全响应服务范围的要求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可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不超过2年)。采购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志华(采购人代表)、董娟、何文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代理费按三年总预算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转账方式定额收取人民币7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昌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金宝大道4段
联系方式:13568465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蓝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丰泽园B区F2-3-1号
联系方式:0827-3333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827-3333733
四川蓝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2日
相关附件:
采购无纸化办公及电子卷宗服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磋商报告.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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