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七房董农贸市场改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12.3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2gc2023fj9751
预算金额112.32万元
招标公司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彭雨0553-891057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阳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建新13965193782
中标公司安徽涛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2.32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青春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七房董农贸市场改建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12GC2023FJ9751(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30319号)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七房董农贸市场改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12GC2023FJ9751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南路9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彭雨 0553-891057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阳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南楼十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建新 1396519378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29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涛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123290.11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张青春 | |
证书编号:皖1342021202202166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6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钜川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123300.91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杨泽忠 | |
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722913 | ||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6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市骏诚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123302.98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吴云霞 | |
证书编号: 皖234080913044 | ||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6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联昌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工日单价低于相关规定的。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A1值:93、A2值:82、K值:0.25、C值:1; 2、样本单位:安徽中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滨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宇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芜湖丰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华美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巨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杰翔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润晟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英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青筑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市卓胜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鼎贝建设有限公司、芜湖鑫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航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从众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仁都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无为县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科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伟松建设有限公司、芜湖中洲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百世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雄姿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昌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森丰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子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严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远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涛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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