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南湖校区新增电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0102-202306-zcgc0635
预算金额68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贝027-872727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南湖校区新增电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2-202306-ZCGC0635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南湖校区新增电梯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8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 68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南湖校区增设一部电梯,提供设计、电梯配套井道及配电设施施工(含钢构、配电、刷卡器等全部相关设施设备)、电梯设备供货、包装运输及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考核(检测)验收(特种设备检测机构颁发的电梯验收合格证书)、培训及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保养服务和其他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1
电梯

1
340000
340000
2
电梯配套井道及配电设施

1
340000
340000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120 日历天内完工,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须为合同内所供应和安装的所有货物及工程提供为期36个月的质量保证期,时间从最终竣工验收合格并将资料签字移交给采购人之日起计算。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联合体只允许由1家土建施工单位和1家电梯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中的电梯安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竞标。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证乙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③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注册证、执业资格证、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承诺书)。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登录“企业控制台”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 2023年6 月6 日至2023年6 月12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采购文件,300元(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CA申请指南、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操作指南、投标人开评标线上操作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027-87272733;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响应文件遇到的问题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四、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3年 6月16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的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完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或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家数不足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
/官网(http://www.hbghzb.com/)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027-67868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贝、王刚、万齐威
电  话: 027-87272701    
电子邮箱:  2950675060@qq.com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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