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车间(二次)装饰工程消防排风烟机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5/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车间(二次)装饰工程消防排风烟机采购招标公告 |
发表时间:2019/5/9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车间(二次)装饰工程消防排风烟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消防排风烟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车间(二次)装饰工程消防排风烟机采购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建设地点:湘潭天易经开区湘南路以东、香樟路以西,玉龙路以北,山塘路以南。
2.4 招标内容:消防排风烟机采购.采购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 交货地点: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车间(二次)装饰工程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7 供货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设备交付期为卖方收到买方书面交货通知开始计算的30内或投标函承诺的设备交付期内,设备到货应在设备交付期内按买方的书面到货通知5日内将设备交付至买方指定场地。
2.8 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设备供应商;
2)设备制造商投标的注册资金需300万元及以上,由代理商投标的注册资金需1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至少承担过1个消防排风烟机采购合同单个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备查;(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及业主证明(须注明证明人姓名、固定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设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2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投标人于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之间到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财务报告原件至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购买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6.2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提交,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帐方式提交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月日17:00之前足额电汇或转帐到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帐户上(到账确认请务必致电财务杨会计0731-53283537),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全称: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号:8825 0312 0000 0326 2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芙蓉支行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4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做到文件中,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6.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酒家官方网站(http://www.gzr.com.cn/)发布。
9.招标人名称: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曦
联系电话:13602462374
10.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3幢3单元0303002号
项目联系人:刘庭
联系电话/传真:0731-55955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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