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鑫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镀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686086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鑫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镀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3
传 真:68608603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市鑫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镀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天津市鑫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工业区静王路88号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镀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工业区静王路88号,建筑面积13085.7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对1条镀锡生产线前端增加冷轧加工工序,取消前端一道平整工序。项目技改完成后,总产能不变,仍为年产镀锡板20万吨。
1.运营期冷轧废气应经油污分离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干平整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酸洗及储罐废气应经洗涤塔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导热油炉烟气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酸再生焙烧炉烟气应经旋风除尘器湿法喷淋净化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冷轧废水等生产废水应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含油废渣、废油、含油废液、污泥、废包装容器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钢、氧化铁粉应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5.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