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坻区方家庄镇碱场村养殖小区1(原承包方白文祥)3.3亩设施农用地经营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宝坻区方家庄镇碱场村养殖小区1(原承包方白文祥)3.3亩设施农用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3-04-07 14:5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方家庄镇/碱场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碱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碱场村东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方家庄镇碱场村养殖小区1(原承包方白文祥)3.3亩设施农用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98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因两个养殖小区现有地上建筑物是原承包方投资建设,竞价人在成交后,需在5日内付给原承包方建筑工程款【此款项为评估部门经过鉴定评估的价格】,养殖小区1(原承包方白文祥)评估价格106.88万元、养殖小区2(原承包方樊士忠)评估价格81.41万元,成交方付清原承包方以上款项后,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协议,否则该项目作废,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村集体重新发包;如原承包人成交,则继续使用地上建筑物,不存在支付建筑物工程款问题。 2、有意承包该养殖小区的碱场村个人或法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此项事宜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此项事宜的全部内容,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支付原承包方建筑工程款提起任何抗辩。 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负责养殖小区的安全生产与环境卫生,承当相应责任。 4、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府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时,承租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剩余的出租费用,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 5、承包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养殖小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准植树(经所在地街镇政府同意的除外)、挖鱼池、取土和对土地有破坏的施工,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出租地块的相应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分租、转租、分包、转包,否则应当向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情况,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剩余承包费。 7、有意承包该养殖小区的碱场村个人或法人须公告期间全面完成现场实地勘查测量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养殖小区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养殖小区任何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 8、成交方竞价保证金转为承包押金,如承包方中途退包,此押金不退,用于补偿发包方经济损失归发包方作为收入使用。承包期满后,经发包方对承包方的所承包的土地及电气设备验收合格后,承包押金转为最后一年部分承包费。 9、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受让方条件 |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 2.面向村内人员。 3.本村村民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养殖家畜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50 | ||
挂牌期 | 10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728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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