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zf-2022-153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龙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凯1815323636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07
公告正文
青岛高端轴承研究院高精度磨削液循环过滤系统购置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编号:SDZF-2022-15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高端轴承研究院高精度磨削液循环过滤系统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0万元,招标人为青岛高端轴承研究院。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高精度磨削液循环过滤系统两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精度磨削液循环过滤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精度磨削液循环过滤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够合法的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及服务(开标
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
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
4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出具诚信承诺书原件。
6出具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原件。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
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投标人信
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没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提
供相关信用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7日17时00分
递交方式:qdzf5566@163.com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其他
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青岛高端轴承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青岛高端轴承研究院高精度磨削液循环过滤系统购置项目
编制日期:2022年11月03日
青岛高端轴承研究院高精度磨削液循环过滤系统购置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说明
1.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
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
济损失全部由中标投标人承担。
1.2采购文件中带“★”条款和“全部合同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
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1.3投标报价中包含设计、施工、生产、运输、安装、保修及售后等一切购买货物和伴随服
务的所有费用。
1.4本项目涉及的品牌均为仅凭书面无法准确描述的具体参数,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提供等
同或优于该描述的货物。
二.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磨削液过滤系统两套(粗磨区一套、精磨区一套)
1.用液量需求
粗磨282m³/小时,精磨319m³/小时。
2.系统的过滤能力要求
★系统过滤能力:
系统过滤方式过滤要求供液压力
磨削液过滤系统真空负压滤纸过滤≤20微米≥3bar
供液压力为供液管路与液体使用设备连接处出水口压力。
3.系统布置
3.1过滤系统布置
本项目在车间内规划36*23米的地面区域A用于安装磨削液过滤系统,房高6米。
3.2输液管路布置
(1)供液管:供液管主线和支线全部架空布置;
(2)回液管:回液管采用下回的方式,主管布置于回液沟内,支管按需求布置于地上或沟内;
(3)管路的二次深化设计由投标方负责,费用由供方承担,并计入投标总价中。
4.系统运行能力要求
(1)系统需满足1年365天,一天24小时连续运行的要求。
(2)由系统故障导致的停机时间需低于系统运行总时间的2%。
(3)项目中的所有系统都需要配置智能电表,方便未来的能耗跟踪。
(4)项目中的所有过滤设备控制部分应该为远程数据通信预留网络接口,并开通相关服务。
5.设备要求
5.1设备设计要求
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基础上,系统设计时要操作简单,维护方便,故障率低,环境友好;同时
在外观上要求结构合理,美观大方。
(1)磨工生产线采用真空负压过滤机进行实时在线精过滤,粗磨与精磨区域分两套系统进行
过滤;
(2)系统配置自动加液装置,可手动设置磨削液浓度(浓度范围1-10%)自动配比添加磨
削液原液,并采集记录相关用液量(水和原液)形成消费趋势图;
(3)系统需配备去离子软化水处理系统,过滤后硬度低于80ppm,效率不低于3m³/h;
(4)配备自动废纸收卷装置,并可快速拆卸,方便废弃滤纸的收集清理;
★(5)过滤机须有除浮油、充氧杀菌、曝气等延长磨削液使用寿命的附加功能,并配有内腔
自动反冲等自动清洗功能;
(6)具备回液管路自动冲洗功能,防止管路沉积,保障系统安全;
(7)应具备手动、自动工作方式,并有有效的假日循环模式,假日时可手动或者自动循环,
确保循环无“死角”确保不会因为停产造成系统内微生物滋生;
★(8)供液泵采用不低于丹麦格兰富、德国KSB或更优品牌,采用变频控制,根据供液压力
的反馈信号,自动调整供液流量及泵的开启数量,保证出口端压力稳定,压力精度控制在±
5%,并应配有备用泵;
(9)需对滤渣进行脱液处理,废渣湿度低于15%(质量比)挤出的磨削液需自动回收至过滤
系统循环使用;
(10)整套过滤系统的电气控制柜都集中在电气控制室内,实现远程PLC统一控制操作,同时
提供故障自动报警和过载保护等必要的安全支持,可手动操作,也可自动运行,人机界面可
根据招标方要求定制;
★(11)电器元件采用不低于ABB、西门子或施耐德产品,气动、液压元件、传感器等采用世
界知名品牌的产品,采用不低于西门子PLC1200产品或采用西门子828D控制系统,触摸屏
采用不低于西门子TP1200产品;
(12)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发出警报,包括警报灯和警报声;
★(13)设备箱体钢板采用Q235钢板,主箱体侧板厚度≥6mm,底板≥10mm,箱体底座采用高
强度钢结构支撑,箱体骨架采用高强度钢结构加强,采用宝钢、沙钢同等或更优钢厂钢材,
液箱密封良好,焊接处特别处理,与磨削液接触部分需考虑耐腐防锈;
(14)配置智能电表,对系统的用电量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15)设备噪音等级小于75dB;
(16)电源:220/380V,50HZ;
★(17)过滤设备、废渣压块设备等均应布置于地坑内,并配备升降机构,用于废屑运输、设
备维护等。
5.2设备的标识要求
(1)设备主要的机械部件要有清晰的标识;
(2)所有的电气元件标识要清晰、规范;
(3)所有的管道需要有流向标识;
(4)所有的按钮、指示灯、仪表、屏幕、开关等需要有中文标示。
5.3设备的颜色
设备涂装:液漆的颜色、牌号及执行标准由招标方在合同签订阶段提出,投标方应完全满足
招标方要求。
5.4设备安全性(EHS要求)风险评估
(1)系统必须要避免不合理设计引起的操作和维护风险。
(2)设备的高风险区域必须用防护罩罩住,并且有警示标志。
6.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
6.1设备的发运、装卸、就位:
(1)投标人/供方在设备制造完工交付发运前,应提前通知招标人/需方派员到投标人/供方进
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发货。
(2)投标人/供方负责设备的装车工作。
6.2现场施工、调试及施工内容:
(1)投标人/供方专业人员到达招标人/需方施工地点后,配合招标人/需方人员进行主设备的
就位及主体对接工作,以便迅速高效地做好主设备的就位安置工作。
(2)投标人/供方的施工范围:主设备配置内的泵及管道的联接安装工作。
(3)投标人/供方负责电气控制柜至过滤系统主机的内部布线安装及设备的调试工作。并同时
对招标人/需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使招标人/需方人员掌握有关安全知识,掌握
设备的功能、操作、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
6.3主要验收内容:
(1)过滤系统过滤精度符合要求;
(2)过滤系统设备及设备管路无渗漏;
(3)电控系统运行可靠,故障显示、报警灵敏有效;
(4)工作泵运转平稳,流量、供液压力符合设计要求。
7.技术服务
7.1安装和调试
(1)在安装和调试前应由供方编制出安装调试和检验试验大纲,检验试验结果记录后成为本
设备竣工文件资料的内容之一。
(2)供方负责将设备运送到使用现场,由需方联系提供吊装就位设备,吊装设备费用由供方
负责并计入投标总价中。
(3)供方派遣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配合需方完成最终验收。
(4)安装调试中发生的所需/一切材料、人工、运输和保险等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详见“技
术文件”条款)并计入投标总价中。
7.2验收
预验收:需方在集中过滤系统出厂前到供方制造地进行制造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制造内容
符合需方要求,过滤机主要部件运行确认。
终验收:集中过滤系统在需方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需方和投标人/供方的代表在需方
现场进行过滤运行验收。必须对所供的设备在带负荷运行条件下,逐项对设备的性能进行质
量考核,以期达到预定的技术要求(按需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出的方案进行)
7.3培训
供方在设备的机械性能、电气原理、控制系统、操作要领、设备维修和保养等方面对需方的
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达到需方人员对所供集中过滤系统的熟练操作和排除常见
故障的程度。培训费用由供方承担,并计入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具体的
承诺,如:培训的人数,天数,地点,提供的图纸资料及考核方案等。
具体包括(并不仅限于):
(1)运行操作,功能操作,维修保养等。
(2)简易的故障判别及排除。
(3)技术培训的地点为使用现场,有关人数及时间,投标人自报。标后,双方另议详
见“技术文件”条款部分)
7.4维修和保养
(1)投标人/供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
(2)质保期满后供方将按照优惠价格继续向需方提供优质的售后技术服务。
(3)供方应负责易损件供应。
7.5质量保证
(1)在质保期内发生的因设备本身缺陷导致的各种故障,或非人为原因而损坏、失效的零部
件、电子元器件和易损件,供方免费提供服务,并更换上述损坏零部件、元器件、备品备件/
管配件和易损件。
(2)在质保期内,供方免费提供在需方现场的售后技术服务。
(3)本招标项目规定的设备应是全新和无任何缺陷的。投标人/供方应按技术要求和相关的标
准进行设计和制造。
(4)投标人/供方应向需方保证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提供集中过滤系统设备及管道设备12
个月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供方收到报修通知后的8个小时内应作出响应,24小时内赶
到设备使用现场,免费维修和更换有故障的设备或部件。需方对确属设备内在质量造成的设
备运行故障,有权要求更换设备或部件,并要求赔偿造成的损失。
(5)以上所有经需方参与的检验-试验和确认的物项及过程和文件,只能作为一种参与和见
证,所产生的结果均不能作为免除供方质量责任的依据。
8.部件和备品备件/管配件
投标人/供方应提供质保期后3年内主要零配件供应价格清单,列出配件的名称、规格、数
量和单价。投标人/供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后,按市场价供应配件,最高价应低于所列价格。
投标人/供方应保证终身提供该设备的所有维修零配件。
9.技术文件及技术资料(含电子版本)
9.1技术文件及资料要求
投标人/供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技术图纸应完整正确,数据和资料准确无
误,能保证设备正确安装,调试和验收,满足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的需要。这些技术文件及
资料必须是正规的。如有纠纷嫌疑的,投标人/供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投标人/供
方/供方应承担因正确按技术资料进行操作导致设备或部件损坏的责任。
9.2技术文件及资料内容
(1)设备使用说明书
(2)设备外形图、系统原理图和平面布置图
(3)设备电气控制图、接线图、程序图
(4)产品合格证书
(5)设备部件手册(水泵、电机等)
(6)其他需要的资料(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等)
(7)资料备份(CD版)
供方须不迟于合同设备验收后30天内提交上述图纸资料,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技术
资料有短缺、遗失或损坏,投标人应于7天内补齐。
供方应提供上述技术文件及资料一式三份。
10.包装及本设备运输
设备的包装应根据设备的特点,适于长途运输以及吊装,具有防潮,防锈,防震和防粗暴装
卸等措施,供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修饰、损坏你和丢失的任
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供方负责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以成套形式交货,对解体包装的设备应对散件部件加上标签注明。
三、商务条款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若招标方暂不具备收货条件,设备先由供方代为保管,直
到招标方具备条件,供方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再行发货,保管期间供方应对设备质量负责,
不得出现损伤、锈蚀等质量问题。
2.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2.2交货地点:暂定为青岛高端轴承研究院(山东省青岛市)最终以合同为准。
3.付款方式:
3.1合同生效后,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3.2在卖方现场预验收符合双方《技术协议》的要求,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金额的30%货款发
货,同时卖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全部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金额的30%货
款。
3.4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
月内支付给卖方。
4.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人/供方应向需方保证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提供集中过滤系统设备及管道设备12
个月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供方收到报修通知后的8个小时内应作出响应,24小时内赶
到设备使用现场,免费维修和更换有故障的设备或部件。需方对确属设备内在质量造成的设
备运行故障,有权要求更换设备或部件,并要求赔偿造成的损失。
(2)在质保期内发生的因设备本身缺陷导致的各种故障,或非人为原因而损坏、失效的零
部件、电子元器件和易损件,供方免费提供服务,并更换上述损坏零部件、元器件、备品备
件/管配件和易损件。
(3)在质保期内,供方免费提供在需方现场的售后技术服务。
(4)本招标项目规定的设备应是全新和无任何缺陷的。投标人/供方应按技术要求和相关的标
准进行设计和制造。
(5)以上所有经需方参与的检验-试验和确认的物项及过程和文件,只能作为一种参与和见
证,所产生的结果均不能作为免除供方质量责任的依据。
5.保密和违约责任
5.1其它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解决。
5.2甲乙双方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
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项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5.3双方如有违约,将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11月04日起至2022年11月06日止。
5.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11月0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
问题通过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
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6.其他
采购需求最终以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
7.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岛高端轴承研究院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启迪集群创新大厦12层
联系人:黄龙
电话:0532-88190170
代理机构:山东中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A座21层
联系人:冯凯
联系电话:18153236369
电子邮箱:qdzf5566@163.com
2022年11月0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高端轴承研究院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融通路118号
联系人:黄龙
电话:0532-88190170
电子邮件:qdzf556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中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A座2102室
联系人:冯凯
电话:0532-83185288
电子邮件:qdzf556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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