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ncz(yc)006761
预算金额1008.6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YC)006761 项目名称: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灵武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分包名称: 灵武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10086600.00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5043300.00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50433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二年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市容管理服务 二标段(北片区)包括临河镇、东塔镇(新增生态纺织园区)、梧桐树乡、农场、园艺场区域,负责运营区域内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垃圾中转站、填埋场的日常管理运行服务,增配更新所需环卫车辆和其它环卫设施设备,对原有环卫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卫生整治及大型迎检活动卫生保障等工作。 1 5043300.00 标的1-市容管理服务:一、实施范围、作业标准及要求 (一)实施范围。全市7个乡镇即东塔镇(新增生态纺织园区)、崇兴镇、郝家桥镇、临河镇、马家滩镇、白土岗乡(新增养殖基地)、梧桐树乡,4个农林场(农场、大泉林场、良种繁殖场、园艺场)清扫保洁面积进行测算,经测算全市农村清扫保洁道路总面积为1113.58万平方米(学校、医院、市场监管所等政府公共机构、工矿企业及国、省、县干道、高速公路路面、旅游景点、农家乐、鱼池、农业生产区、餐饮服务业等不包括在内)。其中村庄道路(村连接路)清扫保洁总面积为863.92万平方米(新增养殖基地127.64万平方米,河道沟渠的总面积为154.32万平方米,集镇区面积及小微公园面积为95.33万平方米(新增生态纺织园区15.86万平方米)。垃圾填埋场一座,垃圾中转站13座。涉及常住人口93764人。经测算,年运营预算经费1400.64万元,具体项目包括:人力费用、环卫车辆运行燃油、维修费用、中转站、填埋场,劳保工具费用等。 划分2个标段(南北片区)实施,其中: 一标段(南片区)包括白土岗乡(新增养殖基地)、马家滩镇、郝家桥镇、崇兴镇、大泉林场、良繁场区域,清扫保洁面积728.36万平方米(新增养殖基地127.64万平方米),涉及常住人口57671人。 二标段(北片区)包括临河镇、东塔镇(新增生态纺织园区)、梧桐树乡、农场、园艺场区域,清扫保洁面积385.21 万平方米(新增生态纺织园区15.86万平方米),涉及常住 人口36093人。 (二)作业标准。 1.各乡镇、农林场、村庄庄点区域卫生标准:一是达到“六净六无”标准(“六净”指路面净、墙根边角净、绿化带净、沟渠水域净、果皮箱净、公共设施净,“六无”指无烟头纸屑、无污物积水、无暴露垃圾、无砖块砂石、无废弃堆积物、无乱贴乱画);二是环卫设施规划合理、摆放有序、外观整洁。 2.公共场所及空闲场地区域卫生标准:无乱堆乱放、无白色垃圾,公共设施清洁、摆放整齐、管理规范。 3.主次干道区域卫生标准:道路及两侧绿化带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沉积物、漂浮物、无杂草等。 4.河、沟、渠、湖泊及林带区域卫生标准:湖塘、排水沟道、灌溉渠系的水面、沟底、沟坡、沿沟路、林带等范围干净整洁,无垃圾堆放、无漂浮物。 5.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按要求及时对填埋场、中转站进行消杀,做好消杀台账记录;垃圾填埋场常态化、无害化处理,及时覆土填埋处理垃圾,做到无堆放、无异味,确保规范处置,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设施运行正常。 6.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按照“两次六分,四级联动”模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三)作业要求。 1.保洁人员实行“三定责任制”,定时、定路段、定责任,严格落实“3个3保洁机制”(集镇、美丽村庄、环境卫生整治示范村地表垃圾不超过3处/百米,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路面尘土不超过30克/平方米)。集镇区域主次干道、小微公园环卫保洁实行8小时“两扫全保”工作制,每天上午、下午各普扫一次,村庄等道路区域每日普扫一次,做到不间断巡回保洁,确保不留死角。 2.作业时间内,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保洁工具齐全、干净整洁。 3.中标企业严格车辆管理,按规定及时缴纳车辆保险,安排车辆年审,严禁环卫车辆维修分包,确保所有车辆安全出行;车辆运行中,要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侧无污物,标识清晰,密闭运输,无洒、滴、抛现象。 4.垃圾容器每周至少擦洗两次,确保垃圾容器外侧干净、周围无散落垃圾。 5.垃圾清运时,做到定时定点收集、垃圾不落地。垃圾转运时做到直收直运、日产日清、车走地净。所有垃圾必须按规定运输至填埋场或城区指定垃圾中转站,不得随意倾倒。 6.服务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要及时清理区域内偷倒垃圾和无主垃圾,配合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7.农村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分类标准和要求进行分类,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配备相应的分拣员,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 8.对于临时安排的集中清扫保洁、应急环境整治、垃圾分类检查活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卫生整治及保障工作。 四、人员配备及基础设施管理 (一)人员配备标准。 1.全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行分(一标段)南、(二标段)北两个片区(标段)实施,为了方便管理,提供工作效率,每个标段的拟中标候选人需在当地设立项目部成立管理团队,同时严格按标准要求配备人员,一标段南片区要求配备管理和作业人员最低285人;二标段北片区要求配备管理和作业人员最低164人(岗位为管理人员、保洁员、清运司机、垃圾分类分拣员、中转站管理人员、垃圾填埋场看护人员、公厕管理员等)。做到统筹调配保洁人员、环卫车辆,清扫保洁全覆盖无死角、卫生干净整洁、环卫设施正常运转。 2.运营企业优先录用各乡镇、农林场现有环卫工人、管理人员、司机等,优先选择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经济收入困难家庭工人。 3.按月及时发放环卫人员工资且每月需将《人员工资发放表》提交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备案。 4.加强员工管理,明确工作标准及工作要求,严禁出现保洁员乱倒垃圾的现象。 5.中标单位需保障管理人员的工资、绩效、奖金、话费、餐费、福利及社保相关保险;保障清扫保洁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为1840元/月,并给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保险。 (二)环卫资产管理。 1.合同到期前1个月,原有运营企业将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登记造册,市综合执法局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现有环卫设施设备进行评估。合同到期后,在综合执法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原有固定资产环卫设施、设备登记表移交各乡镇、农林场。企业中标后,再由各乡镇、农林场移交给中标企业使用,中标企业对移交固定资产(生活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填埋场等设施)(只有使用权)并做好管理工作。合同期满前1个月,市综合执法局负责聘请第三方对运营公司所有环卫资产进行评估、登记造册,并将使用状态良好的环卫资产交由所在乡镇、农林场管理;对已报废的资产移交所在乡镇、农林场,由乡镇、农林场依据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置;对环卫车辆(机械垃圾收集车、电动保洁车)等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计提折旧费,折旧费用以非税收入形式上缴国库。服务期内产生的所有费用(燃油、保险、维修、保养、事故、洒水车水费和电费等)由中标企业承担。 2.中标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将不低于年度服务费用8%的资金用于购买环卫清扫车、收集车、保洁车等环卫设施和设备,中标企业购置的车辆及设施和设备所有权归中标企业所有。 3.中标企业负责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及道路清扫、保洁实行数字化管理。 五、建立农村环卫考核长效机制 (一)考核办法运用 继续按照市综合执法局制定的《灵武市农村(农林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工作考核办法》,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月度考核、及时通报等形式,严格督查考核。资金由市财政拨付给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局按季度将当季80%运营经费全部拨付于各乡镇、农林场,由各乡镇、农林场根据考核结果据实向中标企业拨付费用,剩余20%运行经费由综合执法局根据考核结果据实向中标企业拨付费用。 考核分值千分制,采用倒扣分制。得分900分(含900分)以上向运营企业全额拨付运行费用;899分-850分(含850)每降低一分扣千分之零点五的运行费用;849分-700分(含700分)每降低一分扣千分之一的运行费用。 (二)考核模式 成立市级考核组(由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政府督查室组成),乡镇、农林场考核组,村级考核组。月度考中乡镇考核组占比80%(村级考核成绩占比30%,乡镇级占比50%),市级考核组占比20%。每月各乡镇(场)将考核结果及时报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局依据各乡镇(场)考核结果,以乡镇(场)为单位按占比单独核算运行经费,连同综合执法局评估、抽查结果按占比核算的运行经费,由综合执法局汇总后分南区、北区按季度拨付运行企业。 (三)运行期期间。 一个月内有2个以上乡镇(场)考核得分700分以下或全年各乡镇(场)累计4次700分以下的,综合执法局有权解除合同。 二年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二标段(北片区)包括临河镇、东塔镇(新增生态纺织园区)、梧桐树乡、农场、园艺场区域,负责运营区域内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垃圾中转站、填埋场的日常管理运行服务,增配更新所需环卫车辆和其它环卫设施设备,对原有环卫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卫生整治及大型迎检活动卫生保障等工作。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甲方责任: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乙方管理不达标、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及通报限期整改,未整改的按照《2024年灵武市农村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运行方案》《灵武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考核实施细则》扣除相应的分值。 2、甲方依据《2024年灵武市农村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运行方案》对乙方提供的管理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依据《2024年灵武市农村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运行方案》《灵武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考核实施细则》对所管辖区域进行扣分外,并视情节扣除乙方相应运营管理费。 3、甲方协调解决乙方因工作遇到的民事纠纷等问题。 4、按照合同约定,甲方按照每月考核结果,在次月XX日内向乙方拨付上一月的月运营管理费。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应享受的其它权利以及应由甲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依照本合同规定的管理区域、管理范围、管理内容、质量标准,按时按点、保质保量完成XXXXX工作任务。 2、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有向甲方收取运营管理费的权利,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合理支配使用运营管理费。如甲方未按时拨付运营管理费,影响XXXX工作正常开展时,乙方有权终止运营管理。 3、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报告项目管理区域内的上级检查、考察调研、业务投诉等重大事项,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 4、乙方负责项目管理运营所需人员的招聘和岗位确定,负责对各级人员的业务培训、安全教育、考核管理和奖惩激励。乙方应按照国家的劳务法律法规规定与员工确立合法的劳资关系,每月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并为员工办理有关工伤人身意外保险手续。 5、乙方使用的甲方车辆、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使用期间,车辆、设施设备的保险、维修、保养、燃料等运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移交设施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行,乙方需按照甲方方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相关标准增配足量的设施设备。 6、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根据甲方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有义务参加甲方通知的相关业务会议。 7、乙方负责项目及员工的思想道德、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营作业。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害、交通、安全生产等事故和意外的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处罚等经济责任。 8、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提前终止移交的,乙方承担移交手续的相关费用。 9、为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XX万元整。于本合同约定服务期届满之日起X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履约保函。


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并执行协议中的各项约定,保证本协议的正常履行。 (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三)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价格因素为由不履行或单方终止管理内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外,还应按年运营管理费总额的X%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其应履行的本协议义务和所有内容任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或者在扣除年运营管理费总额的X%作为违约金后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协议义务。


不可抗力:1、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后果对撒谎发合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可终止本协议的程序,但条件是该方已履行其在本条项下的义务。


服务期限:二年


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管理期限内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1、考核内容 主要从运行管理、卫生清扫保沽、环卫设施管理、垃圾分类等方面进行考核(详见附表)。 2、考核方式 由综合执法局每月对第三方运营服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月度考核资金占比20%;各乡镇、农林场每月对乡镇域、场域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全覆盖考核,月度考核资金占比80%。考核组严格按照《灵武市农村(农林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工作考核办法》公平、公正进行考核。依据此考核办法中的考核细则直接对运营企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赋分,以得分分值进行扣罚运营费用。各乡镇、农林(场)每月将考核结果加盖公章并经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次月3日(节假日顺延)内报综合执法局汇总,作为考核依据。 3、结果运用 一是考核分值千分制,采用倒扣分制。得分900分(含900分)以上向运营企业全额拨付运行费用;899分-850分(含850分)每降低1分扣0.5%的运行费用;849分-700分(含700分)每降低1分扣1%的运行费用。 二是综合执汰局每季度将当季80%运营经费全部拨付于各乡镇、农林场,由各乡镇、农林场根据考核结果据实向中标企业拨付费用。剩余20%运行经费由综合执法局根据考核结果据实向中标企业拨付费用。 三是运行期间,一个月内有2个以上乡镇(场)考核得分700分以下或全年各乡镇(场)累计4次700分以下的,综合执法局有权解除合同。 四是各乡镇、农林场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有缺失或不认真履行考核职责,考核赋分显失公平,综合执法局视情节轻重从80%占比运行经费中扣罚。 五是在农村环卫市场运营合同签订工作中,应当将本办法及考核细则在文书中予以体现,并将本办法及考核细则作为支付费用的方式和计算依据。 本考核办法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考核办法可根据乡镇发展和实际工作要求进行调整。


服务地点(范围):二标段(北片区)包括临河镇、东塔镇(新增生态纺织园区)、梧桐树乡、农场、园艺场区域,负责运营区域内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垃圾中转站、填埋场的日常管理运行服务,增配更新所需环卫车辆和其它环卫设施设备,对原有环卫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卫生整治及大型迎检活动卫生保障等工作。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季度拨付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5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采购需求响应情况 7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需满足。 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得4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采购需求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采购需求,有一项加1分,加满为止。 投标人采购需求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采购需求的,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3 管理人员要求 3 1、拟派项目管理团队中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有1人得1分,满分3分,得满为止; 注:以上人员要求现场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同时所提供证书人员必须实时到岗参与管理。
4 人员配备管理方案 10 ①满足项目环卫人员配备需求,制定司机、保洁员、管理人员的配置和运行管理方案(包括原有人员及拟投入人员),具体人员配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同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人员配备到位,运行管理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具体详实、可操作和可行性强,得10分;②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案内容基本详实、具体、可行,得7分;③人员配备不完全满足需求,方案内容操作性不强,得4分;④人员配备不满足需求,方案内容操作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
5 车辆配备管理方案 10 ①满足项目环卫车辆(包括新增配备车辆)配置、运行管理方案、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方案:具体车辆及垃圾收集容器环卫设施配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同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车辆配备充足、车辆手续合法完整,运行管理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具体详实、可操作和可行性强,得10分;②车辆配备及垃圾收集容器环卫设施配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车辆手续合法完整且车辆配备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方案内容基本详实、具体、可行,得7分;③车辆配备垃圾收集容器环卫设施配备不完全满足需求,车辆手续合法完整,但车辆配备较差,方案内容操作性不强,得4分;④车辆配备垃圾收集容器环卫设施配备不满足需求,车辆手续合法完整,但车辆配备差,方案内容操作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
6 垃圾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方案 10 为响应国家和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达到资源垃圾回收率,健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转运、分类处置体系,实现分类垃圾直收直运无害化终端处理等政策,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区域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实施方案、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①方案内容具体、详实、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得10分;②方案内容具体、详实、可以缺乏可操作性,得7分;③方案内容具体、详实、无针对性和无操作性得4分,④方案内容不详实、得1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7 清扫保洁及收集清运方案 10 清扫保洁及收集方案,制定明细的清扫保洁、公厕、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及日常巡察机制措施、流程,配备足够的环卫收集容器、生产工具等,满足工作需求:①清扫保洁机制、垃圾清运流程及公共设施(垃圾填埋场、中转站)管理方案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得10分;②清扫保洁机制、垃圾清运流程及公共设施管理方案基本具体、明确,可操作性较强,得7分;③有清扫保洁机制、垃圾清运流程及公共设施管理方案、无针对性,得4分;④有清扫保洁机制、无垃圾清运流程及公共设施管理方案、无针对性,得1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8 安全管理体系及保障措施 10 提供安全管理体系及机械作业、设施维护、安全防护等管理方案和措施;①管理体系及保障措施制定合理、全面、详尽、科学合理,易于实施且符合实际的得10分;②管理体系及保障措施内容基本完善、符合规范,易于实施的得7分;③管理体系及保障措施,内容不够完善、实施性不强得4分;④管理体系及保障措施粗略简单、不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措施不得分。
9 内部管理制度 10 内部管理制度(含入职培训及岗位培训方案、考核制度、运行管理、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①提供健全的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上述5项),完善、全面、详尽、科学合理、要求符合规范,易于实施且符合实际的得10分;②提供健全的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上述5项),内容基本完善、符合规范,易于实施的得7分;③提供健全的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上述5项),内容不够完善、符合规范,实施性不强得4分;④提供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得1分;未提供制度不得分。
10 应急预案 5 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包括:垃圾运输高峰时期突发紧急状况、环卫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和节日、雨雪特殊天气、麦收秋收、消防安全措施、交通事故、洒漏事故等应急事件大型迎检编制应急预案及演练:①投标供应商应对突发紧急状况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详实、具体、可行性强的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强;备用生产工具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环卫设备设施充足,保障应急保洁人员及时到位得5分;②投标供应商应对突发紧急状况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提供的保障措施较为可行,备用生产工具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环卫设备设施基本充足,保障应急保洁人员及时到位得3分;③投标供应商应对突发紧急状况制定应急预案,提供的保障措施可行性差,备用生产工具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环卫设备设施不充分得1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11 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5 依据本项目环卫服务内容制定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方案:①提供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方案,方案针对性强、具体、切实可行得5分;②提供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方案,方案具体、切实可行得3分;③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方案粗略简单、不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12 服务承诺 5 服务承诺人员响应时间、环境卫生应急处理时间、详细、具体、针对本项目提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服务人员数量承诺、运行保障等承诺,响应时间及服务承诺详细、全面、具体、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得5分;服务承诺全面、详细、周到,能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得3分;服务承诺粗略不祥,有服务承诺方案无针对性的得1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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