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智慧疾控能力建设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智慧疾控能力建设设备及系统云服务器上网行为管理云防火墙设备机柜以太网交换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系统智慧疾控一体化管理平台磋商采购服务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安全开发通用开发平台大数据实时处理数据安全管控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技术方案售后服务节能产品正版软件信息安全产品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平台扩展性强大的支撑面工作流引擎表单构建器自定义报表设计器服务定制一体化技术支撑平台新应用的开发应用资源的整合集成一体化的环境可视化的配置方式应用系统原有资源强有力的基础保障OA办公系统公文收发表单审批流转通知公告日常安排实现对单位规章制度的管理车辆管理会议室管理PC端app端微信终端对表单格式闭合式监控支持文档痕迹保留办结公文自动归档流调报告生成n16GB内存4端口千兆电网卡自定义表单设计器制式表流调表单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业务数据库业务扩展二次开发运维工具关闭系统中的某些功能模块用户账户系统运行审计日志系统可管理易维护基于标准数据微服务框构B/S架构松散耦合数据表示传输同步模式多层分布体系安全可靠系统的分析灵活性可扩展性维护性系统需求分析开放式易于扩展业务的发展数据移植伸缩性多层的分布式架构升级开放系统计算机硬件平台Windows平台基于稳定数据备份容灾数据采集数据交换底层应用技术支撑平台应用中间件规则引擎帐号权限控制标准化接口构件技术数据存储组织机构密接人员标准化存储开发使用资源整合集成一体化环境应用接入后期项目扩展系统预留未来与省疾控平台统一门户首页统一首页门户基于不同权限和角色的信息门户用户权限访问机制统一认证平台日常增加任务派发多条件组合查询各类任务信息任务状态功能现场调查采样处置措施业务流调对象影像采集14天运动轨迹传染病调查车次航班医疗信息临床检查结果症状体征诊疗手段在线报告编辑首次报告进展报告结案报告表单模板知识库管理应急预案接口对接实现与省平台对接调查报告交通工具活动场所多种信息录入个案调查键盘输入身份证识别个人信息语音识别录入手写录入音视频上传A系统审批流管理审批流节点公文管理对待发公文的信息登记拟稿文号设置打印文件上传签字登记入库批示传阅单位内部公共通知发布告示出差申请个人出差审批单的填写对本人出差历史的记录查询查看导出请假申请与管理打印请假单车辆信息车辆维修信息驾驶员信息用车申请管理用车记录档案管理移动端程序4个1000BASE-XSFP端口软件运行服务电话咨询电话支持服务
金额
50.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6232022ccs00017
预算金额61.12万元
招标公司右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高峰
招标代理机构右玉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冉0349-8035458
中标公司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6232022CCS00017
二、项目名称:智慧疾控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智慧疾控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清单 | 1 | 项 | 报价:509500(元) |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科技城培源路1号软件大厦5号楼7楼 | 913200006701412838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智慧疾控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 智慧疾控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 服务器2台、上网行为管理1台、防火墙1套、机柜1台、交换机1套、智慧疾控一体化管理平台(带OA)1套、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系统1套。 | 符合安全可靠相关要求 | 签订合同后10日内 | (详见清单)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家衡,尹学梅,张晋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需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右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右玉县玉林东街
联系方式:0349-8023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右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右玉县财政局五楼509
联系方式:0349-8035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冉
电 话:0349-8035458
附件信息:
智慧疾控能力建设设备及系统采购磋商文件 (1).docx智慧疾控能力建设设备及系统采购磋商文件 (1).docx
114.1K
智慧疾控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n项目编号:YYZC140623202205190002-01-01
\n 竞争性磋商文件
\n采 购 人:右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章)
\n法定代表人:高 峰
\n集 采 机 构 :右玉县政府采购中心(章)
\n法定代表人:白建成
\n2022年5月19日
\n目 录
\n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1 -
\n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4 -
\n一、总则- 7 -
\n二、磋商文件- 8 -
\n三、响应文件- 9 -
\n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3 -
\n五、磋商程序- 14 -
\n六、签订合同- 19 -
\n七、保密和披露- 20 -
\n八、询问和质疑- 21 -
\n九、违约处罚- 22 -
\n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23 -
\n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9 -
\n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38-
\n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0 -
\n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n项目概况
\n智慧疾控能力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n项目基本情况
\n项目编号:YYZC140623202205190002-01-01
\n项目名称:智慧疾控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n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n预算金额:61.12万元
\n最高限价:51.1467万元
\n采购内容:服务器2台、上网行为管理1台、防火墙1套、机柜1台、交换机1套、智慧疾控一体化管理平台(带OA)1套、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系统1套。
\n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
\n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n三、获取采购文件
\n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 2022年5月25日
\n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n获取方式: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在本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处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磋商文件。
\n售价:免费
\n四、响应文件提交
\n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n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n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n五、开启
\n时间:2022年6月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n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n六、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七、其他补充事宜
\n1、本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上发布。
\n2、响应文件须使用 “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要求采用原件扫描件。
\n3、项目开标方式为在线远程开标,供应商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响应文件。
\n4、标书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供应商需使用编制标书时的CA数字证书,自行登录系统进行网上解密。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
\n5、开评标期间,供应商应在网上开标大厅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做好评审期间的磋商及提交报价工作。
\n6、供应商于开标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主体库注册。
\n7、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
\n8、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n9、技术支持热线: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400-881-719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0349-8852268
\n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右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n地 址:右玉县玉林东街
\n联 系 人:王跃
\n联系方式:15235063410
\n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n名 称:右玉县政府采购中心
\n地 址:右玉县财政大楼
\n联系方式:0349-8035458
\n3.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李冉 杨志珍
\n电 话:0349-8035458
\n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条款名称\n | \n编列内容\n |
\n1\n | \n基本信息\n | |
\n1.1\n | \n采购人\n | \n名称:右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n |
\n1.2\n | \n采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n | \n联系人:王跃 联系电话:15235063410\n |
\n1.3\n | \n项目名称、编号\n及采购内容\n | \n项目名称:智慧疾控能力建设采购项目\n项目编号:YYZC140623202205190002-01-01\n采购内容:服务器2台、上网行为管理1台、防火墙1套、机柜1台、交换机1套、智慧疾控一体化管理平台(带OA)1套、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系统1套。\n |
\n1.4\n | \n响应文件的有效期\n | \n90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n |
\n1.5\n | \n磋商保证金\n | \n(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n(2)保证金交纳的方式:保证金为线上缴纳。各投标人登录朔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7.17.18:8081/G2),自主选择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选择保函,保单保函获取成功的时间须为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的方式、时间缴纳保证金或申请保函,以及未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或线下递交保证金不做统计,按未递交计算。\n(3)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日前取得银行汇款回单或保单保函,并将银行汇款回单或保单保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图及时发到右玉县政府采购中心邮箱yyxcgzx@126.com;响应截止日前未发到上述邮箱的视同未缴纳响应保证金。\n |
\n1.6\n | \n合同履行期限\n | \n签订合同后10日内\n |
\n2\n | \n响应文件编制\n | |
\n2.1\n | \n响应文件\n | \n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结合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不分正副本,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n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须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n2、纸质投标文件:无。 \n |
\n2.2\n | \n响应文件电子签署\n | \n响应文件需电子签署的地方,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加盖电子签名章。\n |
\n2.3\n | \n响应文件提交、解密\n | \n1、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09:30(北京时间)\n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递交。\n2.1供应商需在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n供应商应按照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要求,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解密等操作。\n3、本次开标采用在线远程开标,供应商必须准备好 CA 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集中采购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n |
\n3\n | \n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n | |
\n3.1\n | \n供应商应提交的\n资格文件\n | \n(1)资格文件: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n*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n*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n*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n*4、2021年度或2022年1-4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等证明资料;\n*5、磋商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保金凭证;\n*6、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n后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n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磋商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n |
\n3.2\n | \n供应商应提交的报价文件\n | \n*1、开标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n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报价资料;\n |
\n3.3\n | \n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n | \n(2)商务技术文件:\n*1、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n*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n*4、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见‘响应文件格式’);\n*5、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见‘响应文件格式’);\n6、供应商企业简况(见‘响应文件格式’);\n7、近三年服务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n8、服务方案;\n9、政府采购政策性因素涉及的各项内容(如适用)\n10、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n |
\n4\n | \n开标程序\n | |
\n4.1\n | \n磋商程序\n | \n1)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n2)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到并解密;\n3)电子唱标时,将当众宣读报价单位名称、报价、服务期限、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n4)供应商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磋商单位代表使用数字证书(CA)确认;\n5)资格、符合性审查;\n6)最终报价;\n7)推荐成交供应商;\n8)出具评审报告。\n |
供应商须知
\n一、总则
\n1、适用范围
\n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
\n2、定义
\n2.1“采购人”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右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n2.2“集中采购机构”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右玉县政府采购中心”。
\n2.3“磋商内容”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的所有内容。
\n2.4“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表述供应商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n2.5“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n2.6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计算在期间内。
\n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n 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n 3.2 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行政审批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
\n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n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 (5)参加此项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 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则如下:
\n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n 3.5本次采购不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磋商。
\n4、磋商费用
\n 4.1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n二、磋商文件
\n5、磋商文件的内容
\n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n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n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n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n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n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n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n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n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需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以 PDF 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通知到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并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通知已获取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n6.2集中采购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集中采购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上传山西政采云平台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n6.3集中采购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集中采购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n6.4集中采购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集中采购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集中采购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n6.5集中采购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磋商前会。如果召开磋商前会,集中采购机构将向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n6.6集中采购机构在组织磋商开启现场对响应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n三、响应文件
\n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n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n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n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n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n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n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n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解密响应文件。
\n本次采购,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写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磋商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n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n(1)资格文件:
\n详见“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2)报价文件:
\n详见“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3)商务技术文件:
\n详见“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仿宋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使用仿宋五号字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n8.4磋商保证金
\n(1)金额: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2)保证金缴纳信息: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n(4)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
\n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响应保证金(不计利息),因退款信息不全或供应商未提供产生的延迟退款,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响应责任。
\n(5)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退还响应保证金(不计利息)。
\n(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n ①开标后在磋商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n ②成交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
\n ③国家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n8.5磋商报价
\n(1)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被视为无效磋商。
\n(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购买各项服务、验收、保险及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9、磋商内容填写说明
\n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n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且未提供技术商务资料或提供技术商务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做无效磋商处理。
\n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n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n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n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n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或未响应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磋商无效。
\n11、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署及其他规定
\n11.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以下规定,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署。
\n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电子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n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电子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n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n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n(1)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
\n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n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n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n12、响应文件的递交
\n12.1 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等操作。
\n13、磋商截止时间
\n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系统自动拒绝接收。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n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n14.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在山西政采云平台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n14.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n15.开标解密及注意事项
\n15.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签到(平台如有);投标截止时间止,点击 “开标”、 “解密”,开始解密倒计时。
\n15.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之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n开标解密路径:投标人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进入【我的项目】-- 【开评标】--【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找到开标的项目;
\n(2)投标人必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企业 CA 解密,使用其他 CA 会导致解密失败。
\n(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
\n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n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n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n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n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n如有疑问,请咨询: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话 400-881-7190。
\n15.3 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间截止后,下发开标一览表,投标人进行签章确认 (平台如有),在签章时间内未予确认开标一览表的,视为已确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n开标结束
\n五、磋商程序
\n16、组建磋商小组
\n16.1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n16.2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n16.3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综合评分方式进行。评审工作在山西政采云系统中在线进行。
\n17.第一轮公开报价
\n17.1集中采购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n17.2供应商须在磋商开启时间前在山西政采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
\n17.3第一轮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供应商进行在线报价。
\n17.4集中采购机构将在第一轮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第一轮报价进行确认。
\n17.5 具体报价情况以山西政采云平台为准。
\n18.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n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采云平台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或进行电子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n18.1资格性审查
\n磋商工作开始后,磋商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n资格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 | \n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2\n | \n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n | \n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n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3\n | \n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 | \n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以出报告日期为准)。\n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4\n | \n良好的纳税记录\n | \n2021年度或2022年1-4月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资料;\n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有效。\n |
\n5\n | \n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n | \n磋商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最近一次缴纳的任意一项社会保险证明。\n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有效。\n |
\n6\n | \n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 | \n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电子签署符合要求。\n2、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n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磋商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n |
说明:1、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
\n2、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
\n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扫描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n18.2符合性审查
\n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n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磋商报价\n | \n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2\n | \n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署\n | \n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电子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规定,电子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n |
\n3\n | \n响应文件的有效期\n | \n磋商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n |
\n4\n | \n磋商保证金的交纳\n | \n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n |
\n5\n | \n合同履约期限\n | \n满足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的服务期限要求\n |
\n6\n | \n服务方案\n | \n提供的服务方案满足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的服务需求。\n |
说明:1、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n2、审查时,磋商小组可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n(三)特别说明:
\n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n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电子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n18.3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评审报告中制做详细记录。
\n19.竞争性磋商
\n19.1磋商小组可以与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n19.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n19.3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提交最终澄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n20.第二轮报价
\n20.1磋商评审小组与所有供应商磋商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所供服务的内容、价格及合同条款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完成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最终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最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n20.2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
\n20.3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确定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
\n20.4 具体报价情况以山西政采云平台为准。
\n21.确定成交候选人
\n21.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n21.2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编制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电子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n21.3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n21.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n22.磋商过程保密
\n22.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n22.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集中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22.3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n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n六、签订合同
\n23.成交通知
\n2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23.2集中采购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n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n24.签订合同
\n24.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n24.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n24.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n24.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n24.5违反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n24.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它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n七、保密和披露
\n25.保密
\n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n26.披露
\n26.1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n26.2在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电子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n八、询问和质疑
\n27.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n27.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n27.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一次性提出。
\n27.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
\n27.4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n27.5质疑应当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提出,并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n27.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n28.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n28.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
\n(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n(2)质疑未在线上提出或未提交书面形式的;
\n(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n(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电子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n(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n(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n(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n(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n(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n(10)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n28.9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在线及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n28.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n28.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n九、违约处罚
\n2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n(1)磋商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n(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集中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n(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n(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n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n磋商小组在评标时,依据报价、服务承诺、商务技术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供应商对评审项目响应得分,不响应则不得分。
\n(二)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
\n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定内容及标准\n |
\n一、商务部分(32分)\n |
\n1、供应商综合实力(6分)\n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ISO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n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资质证书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n供应商产品(10分)\n供应商拥有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流行病学调查系统软件、流行病学调查系统(移动端)软件、通用开发平台系统、大数据实时处理、数据安全管控等内容,每提供一份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高10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书登记日期必须早于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n项目团队(10分)\n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同时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ITSS IT服务经理证书,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得4分,单独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连续工作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n担任本项目技术人员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技术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n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高级程序员、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CISE(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的,以上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项目组成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n业绩(6分)\n 供应商近三年同类项目实施经验,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n |
\n二、技术部分(58分)\n |
\n1、技术服务偏离情况(15分)\n供应商根据所投服务对文件中规定的内容逐项作出响应承诺,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5分,▲项作为重要条款,如不满足,每项扣3分;其余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n2、技术方案(24分)\n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需求理解提出方案。方案逻辑清晰合理、内容详实可靠、可操作性强的得9-12分;方案逻辑较合理、内容较详实可靠、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8分;方案逻辑一般、需求阐述及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4分;方案逻辑较差、需求阐述及可操作性较差的不得分。\n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整体的设计方案。方案逻辑清晰合理、内容详实可靠、可操作性强的得9-12分;方案逻辑较合理、内容较详实可靠、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8分;方案逻辑一般、需求阐述及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4分;方案逻辑较差、需求阐述及可操作性较差的不得分。\n3、售后服务(19)分\n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提供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逻辑清晰合理、内容详实可靠、可操作性强的得7-9分;方案逻辑较合理、内容较详实可靠、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6分;方案逻辑一般、需求阐述及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3分;方案逻辑较差、需求阐述及可操作性较差的不得分。\n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证书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n供应商具备专业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得5分,四星级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n |
\n三、报价部分(10分)\n |
\n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n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n注:对属于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其投标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n价格参与评审。(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适用)\n |
(三)政策因素
\n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n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n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n(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n(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n(3)投报产品中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五部分,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n3.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政策优先采购产品的要求:
\n(1)投标货物中有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n(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n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n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n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n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n6.涉及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
\n(1)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2)小、微企业享受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n(3)联合体价格折扣: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3%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n7.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要求:
\n(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n(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n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n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n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n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n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n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n8.涉及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要求:
\n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注:
\n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n一、项目概括
\n1、项目编号:YYZC140623202205190002-01-01
\n2、项目名称:智慧疾控能力建设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n4、预算金额:61.12万元
\n5、最高限价:51.1467万元
\n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
\n二、采购需求
\n1.建设目标
\n建成的一体化管理平台具有平台扩展性和强大的支撑面,平台内建工作流引擎、表单构建器、自定义报表设计器、服务定制等构件。通过一体化技术支撑平台为新应用的开发和原有应用资源的整合提供强大的集成一体化的环境。通过可视化的配置方式搭建新的应用系统和整合原有资源和系统,为中心后期项目扩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并可实现与省疾控平台的对接。OA办公系统包含公文收发、表单审批流转、通知公告、日常安排、规章制度、车辆管理、会议室管理。涵盖:PC端、app端和微信终端应用,系统提供对表单格式和流转流程的自定义,全过程的闭合式监控,支持文档痕迹保留、办结公文自动归档等功能。
\n流行病学调查系统要求优化现有的业务流程,实现流调任务自动分配、更加灵敏、快速的流调信息采集、信息处理、流调报告生成等功能,现场流调采集分为制式表和非制式表采集,制式表为预先维护好流调表单前往现场进行调查,非制式表为填写调查的基本信息以及上传现场相关的文件资料。调查完成后可根据调查表进行病例分析统计,自动生成现场调查报告。
\n2.采购内容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产品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主要指标\n |
\n1\n | \n服务器\n | \n台\n | \n2\n | \n4208(2.1GHz/8核)CPU模块\n16GB内存\n480GB SSD硬盘\n4TB SATA 7.2K硬盘\n4端口千兆电网卡\n550W 交流电源\n |
\n2\n | \n上网行为\n管理\n | \n台\n | \n1\n | \n固定4GE(Combo) +10GE(电),自带500G 硬盘\n |
\n3\n | \n防火墙\n | \n套\n | \n1\n | \n云防火墙设备,含系统软件功能授权\n8GE+2USB,桌面形态(13寸,可上机架),防火墙吞吐量:500M,推荐PC带机量:100人,并发用户数:0,SSL VPN免费条数:0,自带电源:单电源,不支持冗余。\n |
\n4\n | \n机柜\n | \n台\n | \n1\n | \n1.6M\n |
\n5\n | \n交换机\n | \n套\n | \n1\n | \n以太网交换机主机,支持16个10/100/1000BASE-T电口,支持4个1000BASE-X SFP端口,支持AC\n |
\n6\n | \n智慧疾控一体化管理平台(带OA)\n | \n套\n | \n1\n | \n一体化管理平台应具有平台扩展性和强大的支撑面,平台内建工作流引擎、表单构建器、自定义表单设计器、服务定制等构件。通过一体化技术支撑平台为新应用的开发和原有应用、资源的整合提供强大的集成一体化的环境。可以通过可视化的配置方式搭建新的应用系统和整合原有资源和系统,为中心后期项目扩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并可实现与省疾控平台对接。OA办公系统应包含公文收发、表单审批流转、通知公告、日常安排、规章制度、车辆管理、会议室管理。涵盖:PC端、app端或微信终端应用,系统提供对表单格式和流转流程的自定义,全过程的闭合式监控,支持文档痕迹保留、办结公文自动归档等功能。\n |
\n7\n | \n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系统\n | \n套\n | \n1\n | \n现场流调采集分为制式表和非制式表采集,制式表为预先维护好流调表单前往现场进行调查,非制式表为填写调查的基本信息以及上传现场相关的文件资料。调查完成后可根据调查表进行病例分析统计,自动生成现场调查报告。\n |
注明: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安全可靠相关要求,具体咨询采购人。
\n三、技术需求
\n1.设计原则
\n1.1实用性原则
\n本系统应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各业务层次、各管理环节数据处理的实用性,把满足流调业务需求作为第一要素进行考虑。在设计中应“以人为本”,方便用户和系统管理人员使用。应用功能以模块化方法实现,提供灵活的参数配置,功能模块的扩展可通过叠加方式实现。
\n1.2安全性原则
\n应用软件与数据库系统的设计要做到安全可靠,防止非法用户的入侵。应用系统需要采用多级认证(系统级认证、模块认证、数据库认证和表级认证)措施、多种加密技术,确保系统运行安全。
\n1.3可扩充和扩展化原则
\n为更好的适应计算机技术更新的变化,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软件设计尽可能模块化、组件化,并提供配置模块和客户化工具,使系统可灵活配置以适应不同的情况。数据库的设计要为业务扩展留下二次开发的接口。
\n1.4可管理性原则
\n系统应提供完善的运维工具,方便系统管理人员掌握系统的运行情况,必要时可灵活开放或关闭系统中的某些功能模块,可灵活设置用户账户及其权限、查看系统运行和审计日志等,达到系统可管理、易维护的效果。
\n2.技术路线要求
\n为了达到系统建设总体目标,本平台总体设计要求在基于标准数据的基础上,基于微服务、B/S架构,在开放和松散耦合的基础上,达到最大灵活性的集成,规范数据表示和传输为基础,构建异步、同步模式相结合的多层分布体系,保障系统的安全可靠,满足低成本运维需求。
\n2.1采用微服务框构,松耦合的设计分析方法,完成系统的分析与设计,保证系统的灵活性、可扩展性和良好的维护性;
\n2.2采用面向对象的系统需求分析与设计方法;
\n2.3采用结构化、开放式、易于扩展的结构设计体系,充分考虑业务的发展和数据移植的需要,建立系统良好的扩展性和伸缩性,能适应未来系统的扩展;
\n2.4采用多层的分布式架构。通过分层,限制子系统间的依赖关系,使系统以更松散的方式耦合,达到更易于建设、维护和升级的效果;
\n2.5系统应基于开放系统的软硬件环境,具备较广泛的计算机硬件平台支持,能够支持市场上主流厂商的Linux、Unix、Windows 平台,支持云服务器模式部署;
\n2.6数据库建设要求基于稳定、成熟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并提供完善的数据备份、容灾设计方案;
\n2.7在数据采集和数据交换环节要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n2.8充分关注系统易用性,保证系统使用方便,操作简便,易于学习。
\n2.9系统须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以适应功能的扩充和二次开发的需要。
\n3.智慧疾控一体化管理
\n3.1建设智慧疾控底层应用技术支撑平台
\n要求构建智慧疾控统一的底层应用技术支撑平台,提供工作流引擎、表单构建器、自定义报表设计器、服务定制、应用中间件、规则引擎、帐号权限控制、标准化接口等构件技术支撑。建立数据存储标准,建立组织机构、人员,业务数据库,实现数据的标准化存储,为后期新应用的开发使用、资源整合提供强大的集成一体化环境,系统可通过便捷的配置方式进行应用接入,资源整合,为疾控中心后期项目扩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保障,同时,系统预留未来与省疾控平台的数据对接接口。
\n3.2统一门户首页
\n要求建设统一首页门户,为各个用户提供基于不同权限和角色的信息、服务与应用。实现门户用户权限访问机制,使用统一认证平台进行用户认证,根据权限综合展示系统功能、个人待办、已办事务。
\n3.3流行病学调查系统
\n3.3.1流调任务管理
\n要求实现对各类流调任务的日常增加、修改、任务派发分配合全程管理,实时跟踪各任务的完成状态。系统提供多条件组合查询各类任务信息,任务状态功能。
\n3.3.2现场调查管理
\n要求达到对密接人员、次密接人员现场调查,采样、处置等相关工作,主要包括流调对象个人基本信息、影像采集、密接人员、14天运动轨迹、处置措施业务管理工作。
\n3.3.3流调报告
\n要求实现传染病调查过程记录表自动生成,如确诊病例的姓名、住址、时间、交通工具、 车次航班、活动场所等;医疗信息,比如症状、临床检查结果、症状体征、诊疗手段等。 并支持在线报告编辑。包括:首次报告、进展报告、结案报告等。
\n3.3.4表单模板管理
\n要求内置各类重要流行病学调查表单模板,便于工作人员现场直接调用,同时支持工作人员自定义表单个性化业务管理需求,操作简单便捷。
\n3.3.5知识库管理
\n要求支持对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等附件一个或多个上传、查询、下载功能。
\n3.3.6接口对接
\n要求实现与省平台对接。预留接口后期可与第三方应用对接。
\n3.3.7流行病学调查移动端
\n3.3.7.1▲多方式登录
\n支持账号密码,验证码,人脸识别多种登录方式。
\n3.3.7.2流调任务执行
\n根据登录人信息自动获取任务列表。对被流调个人基本信息、影像采集、密接人员、14天运动轨迹、处置措施业务等操作。
\n3.3.7.3▲自动生成流调报告
\n要求实现个人调查报告的自动生成,包括确诊病例的姓名、住址、时间、交通工具、 车次航班、活动场所等;医疗信息,比如症状、临床检查结果、症状体征、诊疗手段等。 并支持在线报告编辑。生成的报告可暂存本地也可直接上报审批发布。
\n3.3.7.4▲多种信息录入方式
\n在进行个案调查时,要求支持多种信息录入方式,包括键盘输入、身份证识别个人信息、语音识别录入、手写录入、音视频上传等。
\n3.4 0A系统
\n3.4.1审批流管理
\n要求支持审批流节点和审批人的自定义设置。并可复用至每个审批流程。
\n3.4.2公文管理
\n实现对待发公文的信息登记功能。发文的主要功能为拟稿、流转、审批、文号设置、打印文件上传、签字。实现对来文的登记入库、批示、传阅、归档、查询。
\n3.4.3通知公告
\n要求实现单位内部公共通知发布和告示的作用,发布范围可按照部门、角色和人员选择,将公告通知发布精确至个人。
\n3.4.4日常安排
\n(1)出差申请与管理
\n实现出差审批单的填写,及对本人出差历史的记录。提供个人出差审批单的填写、查询查看、导出等功能。
\n(2)请假申请与管理
\n实现请假报告单的填写、查询、修改、删除、撤销、导出Excel、销假、打印请假单等一系列操作。
\n3.4.5规章制度
\n实现对单位规章制度的管理,功能有填写、查询、修改、删除、导出Excel等一系列操作。
\n3.4.6车辆管理
\n要求实现管理车辆信息、车辆维修信息、驾驶员信息、用车申请管理、用车记录等信息。
\n3.4.7会议室管理
\n要求实现对单位会议室信息的登记入库、编辑、删除功能,实现对会议室申请的管理。
\n3.4.8档案管理
\n要求实现文档的操作日志留痕,已办结的公文懂归档,用于日后查询。
\n3.4.9▲移动端程序
\n要求支持APP或微信终端应用,实现对个人代办事务的快速处理。
\n硬件产品技术要求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产品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主要指标\n |
\n1\n | \n服务器\n | \n台\n | \n2\n | \n4208(2.1GHz/8核)CPU模块\n16GB内存\n480GB SSD硬盘\n4TB SATA 7.2K硬盘\n4端口千兆电网卡\n550W 交流电源\n |
\n2\n | \n上网行为管理\n | \n台\n | \n1\n | \n固定4GE(Combo) +10GE(电),自带500G 硬盘\n |
\n3\n | \n防火墙\n | \n套\n | \n1\n | \n云防火墙设备,含系统软件功能授权\n8GE+2USB,桌面形态(13寸,可上机架),防火墙吞吐量:500M,推荐PC带机量:100人,并发用户数:0,SSL VPN免费条数:0,自带电源:单电源,不支持冗余。\n |
\n4\n | \n机柜\n | \n台\n | \n1\n | \n1.6M\n |
\n5\n | \n交换机\n | \n套\n | \n1\n | \n以太网交换机主机,支持16个10/100/1000BASE-T电口,支持4个1000BASE-X SFP端口,支持AC\n |
四、商务需求
\n1.供应商需提供至少壹年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n2.在质保期内,须提供7x8小时软件运行服务,电话咨询、电话支持服务(5×8H/周)等。
\n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n合同原则及条款
\n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
\n乙方(成交人): 签订地点:
\n乙方在 组织的 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成交通知书》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n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n1、 项目相关工作。
\n本合同总金额已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并不限于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调价、现场因素等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n二、技术标准
\n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并符合相关部门技术标准及采购人的具体要求
\n服务周期
\n四、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n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n1、
\n2、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n 收款单位:
\n开 户 行:
\n账 号:
\n六、违约责任
\n1、
\n七、不可抗力
\n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n八、合同补充和修改
\n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n九、违约终止合同
\n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n(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服务的;
\n(2)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n(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n2、 十、破产终止合同
\n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n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n十一、合同纠纷
\n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十二、未尽事宜
\n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n十三、合同份数及生效
\n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 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n甲方(章): 乙方(章):
\n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n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n地 址: 地 址:
\n电 话: 电 话:
\n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n账 号: 账 号
\n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n注:本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详细内容及相关约定
\n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n响应文件格式
\n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n1.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具体要求,详见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提供的操作手册。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山西政府采购网客服电话。
\n2.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要求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磋商文件中规定格式的应按照规定格式编制,未规定格式的,格式自拟。
\n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n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n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n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
\n二、响应文件格式
\n后附
\n智慧疾控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n项目编号:
\n响 应 文 件
\n供应商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磋商函
\n采购人名称:
\n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n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 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n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n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n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内容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开标报价一览表。
\n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公告公布的最高限价时,磋商将被拒绝。
\n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n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n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
\n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n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
\n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n12、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n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n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n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n(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n(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n(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n(4)向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n(5)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招标的;
\n(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n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n地址: 邮编:
\n电话: 传真:
\n供应商代表姓名:
\n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nE-mail:
\n供应商(全称及公章):
\n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n日 期:
\n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从而导致该磋商被拒绝。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
\n 单位名称:
\n单位性质:
\n地 址:
\n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n 经营期限:
\n姓 名: 性 别:
\n年 龄: 职 务:
\n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n 特此证明。
\n\n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n |
供应商(全称): (盖章)
\n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签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n致:
\n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n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n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n\n\n\n\n\n \n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扫描件\n |
供应商(全称): (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格式)
\n致:
\n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号项目活动。按磋商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 元的磋商保证金。
\n若未成交,请按磋商文件要求,退还至以下银行(应与汇出银行一致):
\n收款单位:
\n开 户 行:
\n账 号:
\n附: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支票或电汇凭证扫描件)
\n全权代表签字:
\n\n\n\n\n\n(支票或电汇凭证扫描件粘贴处)\n |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n:
\n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n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特此声明
\n供应商(全称): (盖章)
\n供应商代表: (签字)
\n日 期: 年 月 日
\n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
\n1、名称及其它情况:
\n(1)供应商名称:
\n(2)地址:
\n(3)成立和注册日期:
\n(4)上级主管部门:
\n(5)公司性质:
\n(6)负责人:
\n(7)职员人数:
\n2、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n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n日期:
\n授权代表人签字:
\n授权代表的职务:
\n电话号:
\n传真号:
\n公 章:
\n近三年服务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采购单位名称\n | \n联系电话\n | \n联系人\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供应商(全称及公章):
\n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n 日 期:
\n服务方案
\n一、项目概况
\n二、项目管理及人员配备方案
\n三、质量控制及技术服务方案
\n四、售后服务方案
\n五、项目创新方案
\n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n (集中采购机构):
\n我公司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特此说明。
\n供应商(全称): (盖章)
\n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后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n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
\n开标报价一览表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供应商名称:
\n货币:人民币/元
\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报价内容\n | \n总报价(元/年)\n | \n合同履约期限\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总报价:大写: 元 小写: 元\n |
备注:本报价包含了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n供应商(全称及公章):
\n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n 日 期:
\n分项报价表
\n格式自拟
\n《供应商退款信息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 |
\n项目编号\n | \n |
\n供应商名称\n | \n |
\n供应商详细地址\n | \n |
\n联系人\n | \n |
\n联系电话\n | \n |
\n发票邮寄地址\n | \n |
\n保证金金额\n | \n |
\n开户行行号\n | \n |
\n开户行名称\n | \n |
\n银行账号\n | \n |
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的扫描件。
\n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n 供应商(全称及公章):
\n 年 月 日(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将此表单独一并递交代理公司。)
\n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n中小企业声明函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供应商(全称及公章):
\n日 期:
\n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供应商(全称及公章):
\n日 期:
\n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n监狱企业声明函
\n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供应商(全称及公章):
\n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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