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78.2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391000202202000088
预算金额78.2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成煜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单庆云0533-3172678
中标公司山东保业人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淄博励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7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SDGP370391000202202000088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淄博励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5号紫园大厦A座12层1208号
中标(成交)金额: 78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采购小组名单: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项目 : 李作栋(采购人代表)、李文川、苏茂俊
六、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项目 : 淄博励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95.0、91.0、92.0),山东保业人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63.0、69.5、80.0),沂源县发达劳务开发有限公司(63.0、74.5、81.0)
七、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八、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无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额的1.5%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1730.00元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F座
联系方式:0533-2326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大成煜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D座1411室
联系方式:0533-3172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庆云
电话:0533-3172678
9.02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3).docx 9.02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3).docx
供应商名称: 淄博励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5号紫园大厦A座12层1208号
中标(成交)金额: 78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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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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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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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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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不少于8名窗口工作人员,1名管理人员。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派驻服务人员到场, 2个月内完成整个改革任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视情况续签相关服务协议。
服务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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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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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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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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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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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中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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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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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保业人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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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A座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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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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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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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发达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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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燕崖镇燕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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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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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额的1.5%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1730.00元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F座
联系方式:0533-2326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大成煜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D座1411室
联系方式:0533-3172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庆云
电话:0533-3172678
9.02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3).docx 9.02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3).docx
采购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391000202202000088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
第三章服务需求3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采购邀请2目录日期:2022年9月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成煜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6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2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41
采购需求: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不少于8名窗口工作人员,1名管理人员。预算金额:78.221312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一窗受理”前台窗口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391000202202000088一、项目基本情况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注:2018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劳务派遣备案通知书(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视情况续签相关服务协议。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文件获取方式:①已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注册的供应商,需要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新系统登陆入口”(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根据页面提示重新完善信息。完善后再登录新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②未注册的供应商需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在网站首页点击“新系统登陆入口”(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注册(注册类型:交易乙方)咨询电话:0533-2270020、2270010、2270050,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③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需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时间:截止到2022年09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三、获取采购文件
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ibo.gov.cn:81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方式: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完成。①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②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山东CA(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证书办理电话为400-607-8966,CFCA(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证书办理电话为0533-3590310。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联系方式:0533-2326196地址: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F座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①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根据“淄博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提前调试电脑。②在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淄博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③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开标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④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供应商承担。⑤请各供应商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CA数字证书状况,是否能正常参与开评标活动,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供应商承担。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无CA锁相关插件,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解密由各供应商在解密开始时间后2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同时投标人必须时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在评审会议结束前,保持网上开标大厅开启状态,并随时关注公告栏、互动交流及私聊模块动态。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项目联系人:单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33-3172678地址: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D座1411室名称:山东大成煜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一、总则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533-3172678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 |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采购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地 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创业火炬广场F座电 话:0533-2326196 |
1.2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成煜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D座1411业务联系人:单女士 电话:0533-3172678 传真:/ |
1.3.4 | 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注:2018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劳务派遣备案通知书(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 ) |
1.3.6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服务业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是 □ 否 ☑ ) |
1.4.7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2.2 | 是否有分包:是 □ 否 ☑ 本项目(本包)预算额 78.221312万元 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 预采购项目(2)项目为跨年度预采购项目,概算总金额 / 万元,采购年限为 年,当年安排数 / 万元。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
5.6 | 是否现场踏勘:(是□ 否☑ )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 自行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踏勘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是否答疑会:(是□ 否 ☑ )答疑会描述:/ |
8.6 | 是否兼投不兼中:(是 □ 否 ☑ )说明与要求:本项目共1个包。 |
11.1 | 报价说明:1、本项目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报价,采用二轮(最终)报价法,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和第二轮报价均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供应商要按投标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价格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3.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报价,报价为本项目所需人员的劳务派遣费用以及为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中未含或漏含的费用视为对采购人的让利,在以后合同执行中不予调整。4.供应商应根据市场价格、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金条件、预期利润等情况自行报价,由此进行的测算和报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项目每次报价均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每轮磋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和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和方案将不予接受。6.本采购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78.221312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小于等于预算金额的为有效报价,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或高于预算金额,则其投标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8.若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接到通知0.5小时内向磋商小组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包含:①成本构成。包含服务内容本身成本、人工费用、税收等说明;②较其他供应商且能支撑自己报更低价格的优势说明等。 |
14.1 | 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 |
15.1 | 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注:(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及相关插件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2)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投标文件的过程稿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两种情形,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 |
17.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7日14时00分 |
19.1 |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网上开标大厅 |
19.4 | 首次响应文件是否唱价:(是 □ 否 ☑) |
20.2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间:开标前、确认成交前、签订采购合同前; |
30 | 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否 |
30 |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人 |
34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是□ 否☑ |
34 | 履约保证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函。提交履约保证的时间:/ |
34 | 履约保证金额:合同总价的 /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36 | 是否支付预付款:否□ 是☑,预付款比例为 合同金额的10% |
37.3 |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 / |
39.3 | 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山东大成煜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3-3172678 通讯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创业火炬广场D座1411 |
40.1 | 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额的1.5%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支付形式:电汇支付时间: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成交后五日内,汇至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账户:山东大成煜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3124589177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新区支行 |
44 | 采购文件解释权: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
1 | 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注:2018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扫描件;2.1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2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3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只有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委托授权代表人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4、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劳务派遣备案通知书(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
2 | 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 否☑ |
3 | 1、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2、供应商成交后3日内提供纸质版报价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数字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报价文件全权代表签章。报价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报价文件正副本均须采用A4纸装订且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
其他 | |
1 | 付款途径:财政拨款 |
2 |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剩余合同价款原则上按月均价格每月支付一次,直至服务期满。 |
3 | 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视情况续签相关服务协议。 |
4 |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供应商:是指参加响应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6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3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
3.响应费用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资金来源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服务:本项目第三章要求的所有内容。
5.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5.采购文件构成二、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4.适用法律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三章服务需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采购邀请
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5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4采购文件以中文印制,且以中文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会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注:如有最新的答疑后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zbcf,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响应。5.2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
5.9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8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7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6.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6.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6.1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6.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供应商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使用“网上提问”中的“新增提问”提出异议。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采购文件。供应商可登录系统查看澄清或修改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法定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澄清或修改内容以电子形式上传至系统中,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响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编制要求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7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应当真实、完整、清晰,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8.4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3电子响应文件应该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编制。
9.6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响应予以拒绝。9.5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配套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2供应商应对所响应标包中“服务需求(含配套货物)”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1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10.5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供应商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软件。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述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1供应商应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写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采购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响应文件构成
(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1)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请确保在开启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电子响应基本流程:详见“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
10.6.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10.6.2资格证明文件10.6.1报价一览表10.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3)开启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
(3)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2)开标一览表(1)磋商函10.6.3商务部分10.6.2.3供应商当将其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相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对应当章节中,并确保清晰可见,未按要求上传或扫描件不清晰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0.6.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9)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资料(8)2019年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扫描件)(7)企业基本情况表(6)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5)商务、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资格证明文件
③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②提供人员配备、岗位设置①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阐述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等)a、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0.6.4技术部分
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报价c、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b、服务承诺⑤人员考核方案、培训方案、档案管理方案④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1.7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后报价为准。11.6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2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响应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根据鲁财采〔2019〕40号、淄财采〔2019〕7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3.磋商保证金12.3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在开启后,电子版响应文件均不退回。12.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响应文件。12.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上述10.6.1、10.6.2、10.6.3、10.6.4条款要求内容,格式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12.电子版响应文件
15.2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响应有效期
17.响应文件截止16.2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淄博网上开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6.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磋商公告。16.响应文件的递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3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签字或盖章),否则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18.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进行撤回。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自动接收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3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7.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在开启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TPFront/)网上开标大厅。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19.开启五、开启及磋商18.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8.3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
在项目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应保持实时在线状态,参与远程交互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情况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被视为本项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磋商小组会随时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发出询标信息,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或企业会员系统进行回复,未能按时答复的,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补正、最后报价等。供应商在开启前应根据“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提前调试电脑,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对开启过程及结果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网上开标大厅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4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通过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启。19.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启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9.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开启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以及答疑、澄清等。开启时,由各供应商在解密开始时间后2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将被拒绝。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拒绝。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20.资格审查因以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下载、上传、开启均通过互联网操作,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
21.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磋商小组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18〕66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规则》鲁财采〔2017〕64号)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组成。21.磋商小组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1.3磋商小组的职责:
(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1.4磋商小组的义务:
22.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3响应文件的澄清22.2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代表拒不签章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22.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6)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2.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2.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22.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3.响应偏离2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2.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响应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的;(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4.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4.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无效响应
(9)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8)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7)响应有效期不足的;(6)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无报价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的;(5)违反采购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4)未满足采购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
(15)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14)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带有“★”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1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
(21)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相同,经磋商小组认定否决其响应的;(2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1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的;(18)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响应文件后更新CA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17)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16)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5.磋商(24)不符合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2)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整体复制粘贴经磋商小组认定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
26.比较和评价25.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确认。25.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对最后报价签章确认。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25.5本项目共二轮报价。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25.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3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6.6磋商小组应独立对每个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系统将自动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26.5公开发布的采购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磋商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26.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2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26.2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四章。26.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文件,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6.10磋商过程要求:电子开标、磋商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采取应急措施。26.9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6.8供应商得分是由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6.7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磋商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存在潜在的泄密危险;
28.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8.保密要求(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与《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0.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除31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29.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六、确定成交28.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采购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33.签订合同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发出成交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1.采购任务取消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34.履约保证金33.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3.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廉洁自律规定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具体执行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6.预付款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办法》(鲁财采〔2018〕17号)有关规定,通过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自行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发起融资申请,也可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进行融资贷款。35.政府采购融资担保
3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质疑与接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8.人员回避37.3为强化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接受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39.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9.4质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并办理签收手续,未以书面形式向提交的视为无效质疑。3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9.6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书面回复并说明原因:质疑函应当据实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5)提出质疑的日期。(4)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以及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诉求;(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6)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规定期限的;(3)所有质疑事项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1)质疑人不是参与该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0.1成交服务费40.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9.8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9.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42.验收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1.合同公示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40.2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
本项目共一个包。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报价文件处理。第三章服务需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4.采购文件解释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报告予以公开发布。43.履约验收公示
拟合同签订后,派驻服务人员到场,2个月内完成整个改革任务。三、项目周期首批拟围绕123项事项开展,支撑实现123个事项的“一窗通办,集成服务”。二、工作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鲁政办字[2019]83号)、市政府办公室《推行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打造智慧政务服务大厅实施方案》及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高新区实施“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学习深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要求,扎实推进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打造智慧政务服务大厅,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结合工作实际,推出本合作方案。为顺利实施本项目,拟借鉴广州市增城区、浙江台州等地经验,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推进“一窗式”改革。项目背景:
需提供人员上岗训练营方案1套,并按照方案组织开展运行基础知识、业务知识、系统操作知识、礼仪及行为规范等培训。方案中需对授课、跟窗学习作出明确时间安排。五、窗口人员上岗培训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专业能力、协调能力、矛盾化解能力。基本要求是:(1)大专以上学历,20-30周岁;(2)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谈吐清晰;(3)身体健康,女身高160cm以上,男身高172cm以上;(4)熟练使用办公软件;(5)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调度能力。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本行业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度的放宽招收条件要求.基于对本项目全部服务需求及服务质量标准的充分理解,综合考虑运营过程中的变化因素(含人员离职补充、各类休假替班、紧急事件应急支援等)在合同需求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提供不少于8名窗口工作人员,1名管理人员。四、人员要求及培训考核制度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视情况续签相关服务协议。
有完善的绩效和薪酬福利体系,绩效考核要和员工的工作量、工作能力等相关,薪酬要和绩效考核的结果相关,激发员工积极性。有完善的培训体系及培训师资,能保证每月对员工进行不少于2次专业培训(含业务培训、礼仪培训等),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不因培训影响大厅正常工作。建立完善的人员日常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日常管理制度。六、日常人员培训、管理、考核体系需提供培训结果考核方案1套。通过笔试测试、模拟测验,在1个月内完成窗口人员培训,选拔符合条件的窗口人员。提供师资,开展不少于5次的专题培训,包括团队破冰训练、运行基础知识、礼仪及行为规范等方面。
1.1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的规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一、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五、开启及磋商”、“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有完善的日常监管措施,定期管理巡查,输出管理报告。
2.监狱企业1.3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1.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进行价格评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4%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2.3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2.2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2.1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3.2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3.1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一)初步评审三、评标标准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底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二、评审办法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涉及到政策加分项目的相关资料须一次性上传提交出示,不接受二次提交材料验证,由评标委员会检查验证。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3.3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评审方式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符合性评审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符合性评审 | 2 | 投标文件签署 | 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或签字有法人有效授权 |
符合性评审 | 3 | 投标方案 | 只有一个方案 |
符合性评审 | 4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符合性评审 | 5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符合性评审 | 6 | 服务时间、地点、质保期或付款方式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四、结果确认以上内容,价格部分直接计算得分,技术部分及其他部分由评委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自行打分,计算出平均得分为供应商评委评议得分,评委评议得分与价格分相加后为供应商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小组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最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二)详细评审
评分项目 | 评审因素 | 分值 | 打分说明 |
价格(10分) | 报价 | 10 | 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10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服务方案(65分) | 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 15 | 对供应商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阐述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等)进行比较,7-15分; |
服务方案(65分) | 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 | 15 | 对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备、岗位设置进行比较,8-15分; |
服务方案(65分) | 服务方案 | 15 | 对供应商提供的详细的服务方案进行比较,8-15分; |
服务方案(65分) | 应急预案 | 10 | 对供应商的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行比较,5-10分; |
服务方案(65分) | 培训及档案管理方案 | 10 | 对供应商的人员考核方案、培训方案、档案管理方案进行比较,5-10分。 |
其他条件(25分) | 企业信誉及业绩 | 25 | ①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履约能力、类似业绩等情况进行比较,1-5分;②对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比较,5-10分;③对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进行比较,5-10分。 |
以上内容如有缺项得0分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报价单位:1.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报价 | 大写:小写: |
服务期限 | |
备注 | 本单位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 |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资格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3、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1、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本公司郑重声明: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说明: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承诺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若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致:(采购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委托授权代表人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响应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董事长、总经理等)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
(采购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背面) |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签章):供应商(公章):附: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合同名称/(项目名称)响应,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可另外单页提供(正面、背面) |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详细通讯地址: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姓名)
供应商名称(公章):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采购文件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采购文件的要求。本表可依样扩展使用4.商务、服务要求偏离表(4)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劳务派遣备案通知书(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序号 | 采购文件条款 | 响应文件条款 | ||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被授权代表人姓名)全权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响应,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份。致:(采购人)5.磋商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
(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有)。(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1)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报价%。
电话:电子函件:地址:传真: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9)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8)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7)我方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中小企业声明函6.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本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6.企业基本情况表(若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公章):
单位名称 | 邮政编码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法人代表 | 公司负责人 | 营业执照号码 | |||
注册资金 | 所有制性质 | 资质及等级 | |||
注册机关 | 注册时间 | ||||
人员情况 | |||||
业务开展情况 | |||||
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 |||||
财务状况说明 |
①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阐述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等)a、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9.技术部分8.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资料7.2019年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c、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b、服务承诺⑤人员考核方案、培训方案、档案管理方案④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③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②提供人员配备、岗位设置
乙方:甲方:书同合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甲方:合同文本签订时间:2022年月日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签订地点:
B.响应文件A.竞争性磋商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文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乙方:
2、合同范围和条件G.合同执行期间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F.成交通知书E.质疑澄清表及承诺D.竞争性磋商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等C.竞争性磋商报价表等
5、服务地点、时间4、服务承诺(见响应文件)¥:元金额(大写):元3、合同价款(人民币)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
(1)原则上甲方于每月25日前,将全部被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一次性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7、被派遣人员的工资支付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剩余合同价款原则上按月均价格每月支付一次,直至服务期满。6、付款方式服务时间:自年月至年月(服务期限一年,甲方可根据自身情况续签相关服务协议)。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9、被派遣人员退回相关问题处理(2)被派遣人员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其档案由乙方保管或委托有关部门保管,保管费用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乙方负责。(1)被派遣人员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8、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及档案管理(3)原则上甲方于每月25日前,将被派遣人员的工资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由乙方在每月29日前统一给被派遣人员发放工资。(2)乙方收取甲方支付款项后,在本月当期向社保机构缴纳社保。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乙方为被派遣人员办理下列社会保险(确定的选项在□中划“√”,不予办理的选项划“×”):11、社会保险及费用承担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做好现场处理工作。由乙方向社保机构申请认定,并进行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甲方予以协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或非因工伤(亡),除《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外,按照法律及其地方有关规定需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及承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主观原因造成工伤申请的延误申报或其他劳动纠纷,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0、工伤及职业病问题的处理(2)发生《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任意情形的,由乙方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1)派遣期间,被派遣人员具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被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并于退回前及时向乙方出具书面退回理由,加附相关证据材料,乙方可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乙方:(1)甲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规定,将被派遣人员退回乙方,被派遣人员有《劳动合同法》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将其派遣至甲方。甲方:12、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向乙方支付,由乙方统一向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条2项约定,致使被派遣人员投诉、仲裁、诉讼的,由乙方负责处理;造成被派遣人员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1)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并按本协议约定处理被派遣人员的劳动争议。13、违约责任(3)乙方向甲方派遣符合招工条件的劳务人员,并负责建立、接转和管理劳务人员档案,负责办理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2)乙方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1)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损害被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结清各项费用;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处理涉及被派遣人员劳动争议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二份。15、合同生效及合同份数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争议解决(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12条约定的义务,造成一方或被派遣人员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3)甲方违反本协议第7条1项约定逾期付款,按应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二向乙方加付滞纳金。
备案部门:(公章)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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