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商品混凝土材料招标(智能环保仓储)
金额
90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
AJYE3701005113001858001
公告日期:
2023-05-18
招标单位:
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智能环保仓储装备研发生产项目
招标方式:
谈判采购
预估总价:
900.00万元
招标类型:
基础建材
交付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桂路与黄山路交叉口东南
开标时间:
2023-05-23 09:30:00
期望收货日期:
2023-06-01
开标地点:
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东三楼开标室
招标内容:
混凝土
总采购清单
付款约定
结算方式:合同单价为包死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不因供货数量的增减及供货期的长短等因素而变化即使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变化和工程造价部门的价格调整,本合同单价均不作调整。本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费、生产加工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至指定地点)、装卸费(含出场装车费,货到工地现场地点发生的所有费用)、运输损耗费、保管费、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质保期内的销售服务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双方每月10日前对上月所供货物进行数量、金额的确认,办理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出卖人必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单位、发票签章单位、收款单位、合同签约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买受人据此入账。出卖人不及时提供发票,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全部供货完毕后20日内,双方办理总结算,以买受人确认的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支付方式:按买受人要求发货,货物到场经买受人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每个月20号结算一次,三个月内支付第一个月已结算货款的70%,以此类推,货物全部到场经买受人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一年内付至已结算货款的80%,余款待智能环保仓储装备研发生产项目整体工程竣工经质检站验收合格后一年无息付清。支付方式:汇款或支票或承兑或供应链或信用证,买受人不承担贴息费用或其他任何补偿。
发票及税金
报价要求:采取多轮报价。第一次报价为网上报价,第二次报价为现场报价。视情况而定再进行三轮或多轮报价。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招标编号:
AJYE3701005113001858001
公告日期:
2023-05-18
招标单位:
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智能环保仓储装备研发生产项目
招标方式:
谈判采购
预估总价:
900.00万元
招标类型:
基础建材
交付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桂路与黄山路交叉口东南
开标时间:
2023-05-23 09:30:00
期望收货日期:
2023-06-01
开标地点:
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东三楼开标室
招标内容:
混凝土
总采购清单
序 | 品类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参数指标 | 品牌产地 | 采购量 |
---|---|---|---|---|---|---|
1 | 商品混凝土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 |
2 | 商品混凝土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详见招标文件 | 600 |
3 | 商品混凝土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4 | 商品混凝土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0 |
5 | 商品混凝土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详见招标文件 | 1500 |
6 | 商品混凝土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7 | 商品混凝土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³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8 | 商品混凝土 | 商品混凝土 | 来料加工C15 | m³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9 | 商品混凝土 | 商品混凝土 | 来料加工C20 | m³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10 | 商品混凝土 | 商品混凝土 | 来料加工C25 | m³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付款约定
结算方式:合同单价为包死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不因供货数量的增减及供货期的长短等因素而变化即使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变化和工程造价部门的价格调整,本合同单价均不作调整。本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费、生产加工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至指定地点)、装卸费(含出场装车费,货到工地现场地点发生的所有费用)、运输损耗费、保管费、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质保期内的销售服务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双方每月10日前对上月所供货物进行数量、金额的确认,办理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出卖人必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单位、发票签章单位、收款单位、合同签约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买受人据此入账。出卖人不及时提供发票,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全部供货完毕后20日内,双方办理总结算,以买受人确认的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支付方式:按买受人要求发货,货物到场经买受人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每个月20号结算一次,三个月内支付第一个月已结算货款的70%,以此类推,货物全部到场经买受人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一年内付至已结算货款的80%,余款待智能环保仓储装备研发生产项目整体工程竣工经质检站验收合格后一年无息付清。支付方式:汇款或支票或承兑或供应链或信用证,买受人不承担贴息费用或其他任何补偿。
发票及税金
报价要求:采取多轮报价。第一次报价为网上报价,第二次报价为现场报价。视情况而定再进行三轮或多轮报价。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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