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服务(LDXQC19-004)成交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dxqc19-004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晓薇0772-311811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柳州市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的委托,就“2019年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DXQC19-0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DXQC19-004

项目名称:2019年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服务

项目联系人:龚晓薇

联系方式:0772-311811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柳州市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采购单位地址:柳东新区新柳大道89号企业总部大楼D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工、联系电话:0772-2671062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6号九洲国际2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龚晓薇、0772-3118118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LDXQC19-00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6月14日

成交日期:2019年06月24日

总成交金额:85.0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项目名称:2019年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服务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成交单位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8号之一文轩大厦11-17号

3.竞标报价: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7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招标类型)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敏、周运梅、李想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2019年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服务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成交单位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8号之一文轩大厦11-17号

3.竞标报价: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柳州市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6月24日就2019年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2019年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服务(LDXQC19-00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2019年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服务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 2019年6月1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磋商公告。

、评标信息:

1.磋商时间:2019年6月24日

2.磋商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王敏、周运梅、李想

成交信息:

项目名称:2019年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服务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成交单位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8号之一文轩大厦11-17号

3.竞标报价: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六、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收费信息:

1.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招标类型)向中标人收取。

2.项目收费总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柒佰伍拾元整(¥12750.00元)

、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柳州市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柳东新区新柳大道89号企业总部大楼D座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2-267106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联系人:龚晓薇 电话/传真:0772-3118118

3.监督部门:柳州市柳东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772-2671050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柳州市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人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文)的规定和采购文件的要求来进行质疑,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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