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梅州市财政局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银行服务/银行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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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梅州市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01日 17: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02日至2022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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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2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开标大厅(注:09:00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3-2259923 | ||
采购单位 | 梅州市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3-212214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3-2259923 | ||
附件: | |||
附件1 | (定稿)梅州市财政局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pdf | ||
附件2 |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xls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D22MZFCF06032
项目名称:梅州市财政局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中标供应商 | 服务期限 |
梅州市财政局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 4家 | 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3.2投标人财务稳健,其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以投标人所属的法人机构公开的2020年或2021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需提供其所属的法人机构公开的2020年或2021年年度报告涉及的相关内容)。各指标标准为:(1)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我国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 (2)根据《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拨备覆盖率为不得低于120%。(3)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9条,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注:如同时提供2个年度报告,则按2021年度数据为判定标准。3.3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3.5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商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并在梅州城区范围内(梅江区、梅县区)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3.6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须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详见附件1),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点、第2点、第3点的(3.1)至(3.5)项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要求,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点的(3.6)项要求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备要求均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2日 至 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开标大厅(注:09:00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若非独立法人,则需出具法人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或二级分行以上机构(含二级分行及梅州市范围机构共用一套系统、统一管理的机构)出具授权同意参加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度或者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1.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财政局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18号
联系方式:0753-2122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753-2259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 0753-225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