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淮安市金湖县戴楼街道、前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淮安市农业农村局文件以苏农复【2023】19号关于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淮农发【2023】46号关于2023年度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年度淮安市金湖县戴楼街道、前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金湖县戴楼街道、前锋镇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2023年度淮安市金湖县吕良镇、金北街道万坝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标段:2023年度淮安市金湖县戴楼街道、前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标段:2023年度淮安市金湖县银涂镇 、金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开、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顺序进行,如同一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只能按标段开、评标顺序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即:第一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第二、三标段的中标资格,第二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第三段标段的中标资格,但不因此影响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中标候选人资格,每个标段分别抽取相关系数。
2.3二标段建设概况及内容:
1)金湖县戴楼街道小集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位于戴楼街道南部,建设高标准农田0.5万亩。实施内容:新建4座泵站;规划排水沟疏浚0.94km;规划防渗渠道8.24km;规划3片低压管网:加筋 PE 管道共1.64km;新(拆)建渠系配套建筑物303座。其中:生产桥11座,涵闸51座,分水池2座,渠首工程239座(项);规划土地平整 950 亩;新建 3.0m 宽机耕路,厚 18cm,长 6.07km;间隔栽种栾树(胸径6cm)和紫薇(地径4-5cm),株距3m,共种1600棵。
2)金湖县戴楼街道新塘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位于戴楼街道中西部,建设高标准农田0.12万亩。实施内容:规划新衬砌防渗渠道3.875km;新(拆)建渠系配套建筑物179座。其中:生产桥2座,涵闸58座,渠首工程119座(项);规划土地平整 315 亩;新建 3.0m 宽机耕路,厚 18cm,长 2.98km;间隔栽种栾树(胸径6cm)和紫薇(地径4-5cm),株距3m,共种600棵。
3)金湖县前锋镇同心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位于前锋镇西南部,建设高标准农田0.8万亩。实施内容:规划新建 13 座泵站;规划新衬砌防渗渠道4.903km;新(拆)建渠系配套建筑物149座。其中:生产桥32座,涵闸16座,渠首工程8座(项)、暗管1座、检修井2座,放水口90座;新建 3.0m 宽机耕路,厚 18cm,长 14.005km;间隔栽种榉树(胸径5~6cm)和紫薇(地径4-5cm),株距3m,共种1000棵。
4)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2800万元。
2.5要求工期:24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合格
2.7付款方式:首次付款须完成工程量的40%后付至合同价30%;以后按进度付款金额为完成工程量的75%(出具审计报告之前)最高付至合同价70%;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审计价97%(保留3%质量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 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或退休证明材料);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6)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1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不达标的情形;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拟任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拟任项目经理自2020年5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16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的;(类似工程指:水利水电工程、高标准农田项目、农业开发项目、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
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10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7)图纸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
(8)其他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本项目采取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每天上午8:00、下午2:30刷脸考勤,以电子设备自动采集汇总图片上报项目主管部门,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且在重要施工工序和施工节点上述考核人员均须到现场工作,满足刷脸考勤规则。项目开工后项目五大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参加项目建设工作例会和调度会,如上述人员不满足考勤要求的,招标人可认定中标单位存在挂靠或非法转包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上报项目主管部门进行信用考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2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注:如投标单位报名参加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所投标段需单独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三个标段的投标截至时间均为:2023年8月2日上午0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湖县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17-86983053
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衡阳路228号(商务中心)905室
联系人:费工
联系电话:0517-86965566
招标文件正文.pdf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淮安市农业农村局文件以苏农复【2023】19号关于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淮农发【2023】46号关于2023年度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年度淮安市金湖县戴楼街道、前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金湖县戴楼街道、前锋镇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2023年度淮安市金湖县吕良镇、金北街道万坝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标段:2023年度淮安市金湖县戴楼街道、前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标段:2023年度淮安市金湖县银涂镇 、金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开、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顺序进行,如同一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只能按标段开、评标顺序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即:第一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第二、三标段的中标资格,第二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第三段标段的中标资格,但不因此影响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中标候选人资格,每个标段分别抽取相关系数。
2.3二标段建设概况及内容:
1)金湖县戴楼街道小集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位于戴楼街道南部,建设高标准农田0.5万亩。实施内容:新建4座泵站;规划排水沟疏浚0.94km;规划防渗渠道8.24km;规划3片低压管网:加筋 PE 管道共1.64km;新(拆)建渠系配套建筑物303座。其中:生产桥11座,涵闸51座,分水池2座,渠首工程239座(项);规划土地平整 950 亩;新建 3.0m 宽机耕路,厚 18cm,长 6.07km;间隔栽种栾树(胸径6cm)和紫薇(地径4-5cm),株距3m,共种1600棵。
2)金湖县戴楼街道新塘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位于戴楼街道中西部,建设高标准农田0.12万亩。实施内容:规划新衬砌防渗渠道3.875km;新(拆)建渠系配套建筑物179座。其中:生产桥2座,涵闸58座,渠首工程119座(项);规划土地平整 315 亩;新建 3.0m 宽机耕路,厚 18cm,长 2.98km;间隔栽种栾树(胸径6cm)和紫薇(地径4-5cm),株距3m,共种600棵。
3)金湖县前锋镇同心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位于前锋镇西南部,建设高标准农田0.8万亩。实施内容:规划新建 13 座泵站;规划新衬砌防渗渠道4.903km;新(拆)建渠系配套建筑物149座。其中:生产桥32座,涵闸16座,渠首工程8座(项)、暗管1座、检修井2座,放水口90座;新建 3.0m 宽机耕路,厚 18cm,长 14.005km;间隔栽种榉树(胸径5~6cm)和紫薇(地径4-5cm),株距3m,共种1000棵。
4)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2800万元。
2.5要求工期:24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合格
2.7付款方式:首次付款须完成工程量的40%后付至合同价30%;以后按进度付款金额为完成工程量的75%(出具审计报告之前)最高付至合同价70%;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审计价97%(保留3%质量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 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或退休证明材料);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6)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1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不达标的情形;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拟任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拟任项目经理自2020年5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16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的;(类似工程指:水利水电工程、高标准农田项目、农业开发项目、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
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10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7)图纸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
(8)其他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本项目采取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每天上午8:00、下午2:30刷脸考勤,以电子设备自动采集汇总图片上报项目主管部门,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且在重要施工工序和施工节点上述考核人员均须到现场工作,满足刷脸考勤规则。项目开工后项目五大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参加项目建设工作例会和调度会,如上述人员不满足考勤要求的,招标人可认定中标单位存在挂靠或非法转包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上报项目主管部门进行信用考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2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注:如投标单位报名参加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所投标段需单独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三个标段的投标截至时间均为:2023年8月2日上午0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湖县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17-86983053
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衡阳路228号(商务中心)905室
联系人:费工
联系电话:0517-86965566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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