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万福商务区横二路(烟花三月路-曙光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万福商务区横二路(烟花三月路-曙光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 | |||||
建设单位 | 扬州市万福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工程概况 | 建筑规模 | 道路长约397米,宽14米 | 招标控制价 | 9万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服务期限 | 同施工工期 | 预计开工 | 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 |
招标内容 范围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包含水土流失背景值监测、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影响因子监测、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效果监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保持防治效果监测、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监测等方面的内容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类别 |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近三年承担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其它:1、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2、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20日 | |||||
资格审查 | 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 |||||
资格审查要求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投标单位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投标单位未有因疑似围标串标不良行为在各级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告期内;(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8)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布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招标代理处报名领取招标文件;(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评标细则 | 合理低价法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 |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0日; 获取方式:招标代理处获取,报名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资料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分;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3年2月21日17:00。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下午2:30 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4、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5、本标段与“万福商务区横二路(烟花三月路-曙光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标段不可兼中,开标顺序为“万福商务区横二路(烟花三月路-曙光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万福商务区横二路(烟花三月路-曙光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顺次开标,顺次中标。 |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扬州市运河城市广场C座25楼 联系人:胡烨 电话:0514-85861507 |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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