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勐海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抵(质)押品价值评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530100-2023-0160-0101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新民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苟燕180881086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1
公告正文

勐海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抵(质)押品价值评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530100-2023-0160-01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勐海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抵(质)押品价值评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0 万元,招标人为云南勐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勐海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抵(质)押品价值评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勐海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抵(质)押品价值评估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07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曼弄枫 79 号厚基大厦八楼)进行报名登 记并获取招标文件费收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景洪市曼弄枫 79 号厚基大厦八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景洪市曼弄枫 79 号厚基大厦八楼)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勐海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抵(质)押品价值评估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
为云南勐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凡是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可以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对辖内所有营业网点委托评估的信贷资产抵(质)押物品进行准确估算现有 资产价值评估。抵(质)押品范围包括:担保人名下的商用房地产、居住用房地产、商住两 用房地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机械设备、茶叶、在建工程以及 其他合法的有效抵质押品。
2.2 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评估公司对辖内所有营业网点委托评估的信贷资 产抵(质)押物品进行准确估算现有资产价值评估。服务期限为三年。
2.3 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2.3.1 预算金额: 400000.00 元/年(大写:肆拾万元整),三年合计:1200000.00 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2.3.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服务期限:三年。
2.5 服务要求
2.5.1 评估公司在服务期限内必须按照招标人工作的要求,为勐海农村商业银行出具《评估 报告》、《评估技术报告》及备案材料等相关文件,并达到能够满足勐海农村商业银行评估目 的及需要,并对报告及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2.5.2 若招标人对《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等文件资料有异议, 要求重新进行评估,由此产 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评估公司承担。
2.5.3 服务费结算依据抵(质)押品评估清单及正规发票。费用按季支付,每季度末结算一 次。每季度末乙方向甲方提供抵(质)押品评估清单及正规发票,经招标人核实无误后付款。每季度付款金额按照年度价格的 1/4 比例固定金额付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 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3.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近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及其相关报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
标担保函扫描件);
3.1.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3.1.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 间(2023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
3.1.5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 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 号)等文件规定,本 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价格 扣除的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已通过 行政主管部门评估机构备案,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 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旺和招 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曼弄枫 79 号厚基大厦八楼)进行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费收据。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2 现场报名登记的须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登记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
4.3 如需要邮寄报名的请联系:18088108619。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地 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景洪市曼弄枫 79 号厚基大厦八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zgztb.zbytb.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 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勐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新民
电 话:15887603711
地 址:勐海县勐海镇景养路 65 号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苟燕
电 话:18088108619
地址:景洪市曼弄枫 79 号厚基大厦八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勐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勐海县勐海镇景养路 65 号
联 系 人:余新民
电 话:158876037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景洪市曼弄枫 79 号厚基大厦八楼
联 系 人: 苟燕
电 话: 1808810861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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