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哈密发电企业网络专线服务(二)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哈密发电企业网络专线服务(二)采购公示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2115892
二、询价书名称:哈密发电企业网络专线服务(二)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5:00: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5: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5: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习阿龙
联系电话:13753156627
采购单位: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13:52:15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10703100223 | 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至中煤电力公司视频专线 | 项 | 1.0 | 9.0 | 2023-01-01 00:00:00.0 |
610703100226 | 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至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视频专线 | 项 | 1.0 | 9.0 | 2023-01-01 00:00:00.0 |
610703100227 | 企业安防网络专线服务 | 项 | 1.0 | 6.0 | 2022-12-20 00:00:00.0 |
610703100232 | 企业消防网络专线服务 | 项 | 1.0 | 9.0 | 2022-12-31 00:00:00.0 |
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谈判书编码:XJ2022115892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企业网络专线服务(二)中煤哈密发电
三、服务范围及期限:(详见技术要求)。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二、单一来源谈判项目:企业网络专线服务(二)一、单一来源谈判书编码:XJ2022115892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就企业网络专线服务(二)组织单一来源谈判采购,谈判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谈判邀请函2022年11月
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11月29日下午15:00之前,将盖章的响应文件在提交至报价平台。未按时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六、响应文件递交2.响应人接受谈判文件后,按照谈判书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注意事项说明:该项目为单一来源谈判项目,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一次报价和文件要求进行谈判,可进行多轮报价。1.响应人须中煤易购采购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ego.chinacoal.com)上进行下载(线上项目)。五、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四、资格要求:无。
收件单位: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八、采购人通讯资料:3.供应商廉洁承诺书。2.资质证明文件;1.报价响应文件;七、报价书要求
第二章谈判须知电话:13753156627电子邮箱:zmhfjy@126.com联系人:习阿龙邮编:839000地址:新疆哈密市南湖乡中煤煤电基地
3.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为完成技术规范全部工作所需的含税费用。1.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二、报价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一、服务范围及要求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附后)2.供应商廉洁承诺1.响应人响应函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5.响应有效期90天。4.报价单位应于报价截止前(以系统时间为准)将响应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要求的邮箱,逾期未上传报价响应文件视为资质不全。
1.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的印章。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人单位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7.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有)6.偏离表(商务、技术)5.资质、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报价一览表
3、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谈判小组成员由经济、商务等方面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谈判、评审和比较。从开始谈判,直到谈判评审结束,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意见等,均不向响应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响应人按时将响应文件,在报价揭示后由谈判小组进行谈判评审。六、谈判方式与评审1.响应人应当在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下午15:00),将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指定平台。五、响应文件递交
4.谈判会议现场谈判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对超出经营范围、响应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不能满足要求或提供虚假证件、技术或服务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等未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人的资格将被取消。5).与响应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响应人及响应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合同主要条款本项目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情况确定成交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并向其发放成交通知书并授予合同。成交供应商将与哈密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买卖/服务合同。响应单位对本文件核阅后,如对某些条款有异议,可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如未作说明,视作全部接受,一旦成交即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七、合同授予7.谈判小组综合各评审成员评审情况,向采购人提交评议报告,提出成交候选人推荐名单。6.谈判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5.在谈判评审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响应人的答复或以传真形式提交。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中山北路17号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程强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托布塔尔村4组16号院甲方: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电路服务业务合同
1.3“一站式服务”:通过一个受理点完成业务涉及的电路服务业务办理,如:业务咨询,受理,开通,收费以及故障受理等。1.2“电路服务”:通过在终端设备之间利用电路,提供各等级的数据传输服务,并提供电路运行维护服务。1.1“电路”:乙方利用自身传输线路,通过在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媒介,建立信号和信息的传输通道,电路是本合同项下“电路服务”的承载体。第一条定义根据甲方通信业务使用的需要,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电路通信服务业务(以下简称“电路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9“工作日”: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8“速率”:甲方终端(不含)到数字集线器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信息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甲方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实际速率取决于骨干带宽、接入带宽和甲方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乙方对达到最高速率的时间段和时间比例不做承诺。1.7“网络割接”: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对现有的传输干线及相关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搬迁和改造等活动。1.6“月服务费”:按月收取的电路服务费。1.5“一次性费用”:电路服务开通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费用,如:手续费,测试费等。1.4“端到端”:由乙方提供的经电信网络的骨干层、接入层到甲方端设备的网络集成。
2.4乙方提供[1条]电路,速率:10M哈密至乌鲁木齐长途IP-RAN电路服务(视频专线),用于[数据传输]。2.3乙方提供[1条]电路,速率:50M哈密本地STN服务(消防专线),用于[数据传输]。2.2乙方提供[2部]一键报警号码(安防专线),用于一键报警器服务。2.1乙方提供[2条]电路,速率:50M哈密本地IP-VPN电路服务(安防专线),用于[数据传输]。第二条服务内容1.10“日”:日历日,包括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3.1.4应保证连接到电路上的有关通信设备全部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取得进网许可证。3.1.3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电路服务,不得用于从事损害乙方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电路服务以任何方式给其他第三方(不包括本合同项下甲方下属机构)使用,也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3.1.2在开通和使用电路服务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均可就近向乙方或乙方当地下属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员进行申告。3.1.1作为乙方的集团客户,享受乙方为集团客户提供的一站式服务。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2.5乙方提供[1条]电路,速率:20M哈密至北京MSTP电路服务(视频专线),用于[数据传输]。
(3)负责协调所在楼宇的物业使其允许乙方进楼实施或提供线路接入,并承担协调物业涉及的相关费用。(2)无偿提供机房,并做好接入设备及机房内安装场地的准备。(1)入网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3.1.7应派专人负责做好入网的各项准备和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3.1.6应以书面形式(“电路服务需求单”)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电路服务所涉电路的类型、通达方向、速率、数量、技术要求、准确的终端起止接入地点、用途、要求开通时间、服务期限、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3.1.5应按时足额缴纳电路服务的一次性费用和电路月服务费。
3.1.10应积极配合乙方对电路的日常维护、检测等工作,并负责其机房线路设备侧电路的维护管理。3.1.9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电路及设备上加装其他各种设备及装置。3.1.8应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电路服务迟延提供的责任。如出现该情况的,双方将视为电路服务按时提供。(6)提供有UPS保障的220V稳定电源,供乙方设备使用,并承担设备的用电费用。(5)调配和预留所在建筑物内配线室至机房的通信线路。(4)保证相关机构、人员、物业等入网各方配合乙方的进网调测工作。
3.2.3在资源具备,且甲方办理完毕相关业务受理手续并支付一次性费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电路服务业务。3.2.2负责依据甲方开通通知进行电路服务的开通。3.2.1视甲方为乙方的集团客户,提供端到端的综合性信息服务,并为甲方提供电路服务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3.2乙方权利和义务3.1.12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享受电路服务,并对所涉电路负有保管责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电路损坏的,须按价赔偿。本合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具体业务类型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相应设备、终端,甲方无法归还或设备、终端损坏的,须按价赔偿。3.1.11甲方下属机构使用电路服务的(甲方下属机构的名称、账号、地址见本合同以下信息),甲方应保证甲方下属机构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电路服务,并就甲方下属机构使用电路服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电路服务的使用及付费等行为)向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电路服务的开通3.2.8对所投资的电路和设备拥有所有权。3.2.7因技术、设备或国家政策因素等原因有权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操作方法、计费方式、计费模式、业务号码等作出修改、调整。3.2.6乙方所提供电路维护服务的责任界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布的维护规程明确。具体以甲方机房的设备为界,设备以外线路侧由乙方提供维护管理服务,另一侧(设备侧)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3.2.5在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下,依据相关规程和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提供电路维护服务,并及时修复通信障碍,保证通信畅通。3.2.4由于乙方端口、线路资源暂未具备等原因而未及时开通电路服务的,乙方有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开通电路服务。
4.3乙方计费周期为自然月,月租费不足一个月按全月收费。4.2.3如甲方在收到业务竣工单后未验收并在五日内提出不使用电路服务的,则视为甲方提前终止服务,此时,甲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一次性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第6.5.3条约定承担相应月服务费。4.2.2若甲方在收到业务竣工单后[五日]内未签字或盖章确认、也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电路服务,业务竣工单载明的实际开通日期为电路服务的实际开通日。4.2.1甲方应当在收到业务竣工单后的五日内验收核实,电路服务确已根据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的,甲方应签字或盖章确认。电路服务实际开通日,以乙方或乙方当地下属机构与开通地点的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日期为准。4.2电路服务开通后,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向甲方提供业务竣工单。4.1电路服务开通是指甲乙双方商定的接口点外侧间的电路全程测通,并以最晚一端开通为准。乙方不负责甲方客户端网络设备的调测。
6.2一条哈密本地IPRAN50M电路,月服务费为XXX元/月(含XX%增值税),大写:XXX元每月,合同期内总计:XXX元(含XX%增值税),大写:XXXX元整。6.1两条哈密本地VPN50M电路,每月XXX元(含XX%增值税),大写XXX元。两部一键报警通讯卡,每月XXX元(含XX%增值税),大写XXX元。合同总计每月XXX元,合同期内总计金额XXX元(含XX%增值税),大写:XXXX元。第六条费用及支付5.2甲方终止服务时,应按照本合同[第6.5.3]条约定支付终止服务当月月服务费。5.1甲方终止电路服务时,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停收月服务费的时间(“终止服务时间”)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终止服务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准(该时限最短不少于乙方收到甲方终止服务通知后的三十日)。如果甲方的终止服务通知中载明的时间少于三十日,则终止服务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终止服务通知的第三十一日。第五条终止服务
甲方信息如下: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1)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6.2甲方及其下属机构使用电路服务产生的一次性费用和月服务费,按照下述第[1]种方式支付:6.4哈密至北京MSTP电路服务(视频专线),每月XXX元(含XX%增值税),大写XXX元。合同期内总计金额XXX元(含XX%增值税),大写:XXX元。6.3哈密至乌鲁木齐长途IP-RAN电路服务(视频专线),每月XXX元(含XX%增值税),大写XXX元。合同期内总计金额XXX元(含XX%增值税),大写:XXXX元。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托布塔尔村4组16号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0599163921M账号:3011033109200076359户名: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银行地址:哈密市广东路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广东路支行
账号:[3011000129200000382]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银行地址:[哈密市中山北路24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中山北路分行营业室]乙方信息如下:电话:0902-7265875
(4)由甲方下属机构向乙方指定下属机构分散付费。甲方下属机构及乙方指定下属机构的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此时,甲方应在电路服务开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下属机构缴费事宜,督促、协调下属机构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费,并应就甲方下属机构的迟延付费向乙方承担补缴费用、支付违约金等责任。(3)甲方向乙方指定下属机构付费,甲方及乙方指定下属机构的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见本合同附件。(2)由甲方下属机构向乙方分散付费。甲方下属机构及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见本合同附件。此时,甲方应在电路服务开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下属机构缴费事宜,督促、协调下属机构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费,并应就甲方下属机构的迟延付费向乙方承担补缴费用、支付违约金等责任。电话:[0902-2255122]地址:[哈密市中山北路1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0761146864J]
(2)其他方式甲方每月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费,月末次月初乙方提交当月发生的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通信费用以支票或转账方式缴纳。(1)按月支付6.5月服务费:甲方及其下属机构按照下述第[1]种方式支付:6.4一次性费用:甲方根据乙方的一次性费用预收费通知单缴纳一次性费用。前述费用为预收费用。待电路服务开通后,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进行决算。若决算费用与预收费用有差异,则根据决算通知单进行调整。6.3本合同费用的所有支付由甲方和/或甲方下属机构以银行转账方式付至乙方和/或乙方指定下属机构。
7.2乙方按国家电信主管部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和电路质量要求,保证电路服务畅通。7.1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本合同,维护双方权益。第七条服务质量6.5.3若甲方在本合同确定的服务期未满时提前终止服务,甲方应按服务费标准和实际使用天数缴纳提前终止服务当月实际使用的服务费。6.5.2甲方如对月服务费有异议而经双方确认核对确有错误的,在次月调整。6.5.1电路开通首月月服务费:开通当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进行收费。
7.6因乙方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电路服务的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甲方要给予协助和配合。7.5由于甲方自备设备故障或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电路故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7.4.2故障申告采取“就近申告、首问负责”的原则。甲方向乙方下属机构就近申告,乙方下属机构实行“首问负责制”,向甲方提供及时的服务,负责故障的处理。7.4.1乙方为甲方提供大客户故障受理热线服务,即8008281000,受理并处理甲方全程端到端的故障申告。7.4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负责故障处理。7.3若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自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生效之日起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8.2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5]年之内持续有效。8.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第八条保密7.8双方同意建立联系制度,加强日常情况沟通,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问题。7.7如乙方因国防需要、政府指令、网络维护、网络调整、网络安全等因素在网络上对服务进行更改或变动,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予配合。
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9.4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乙方和/或乙方下属机构对因本合同项下行为而导致的甲方和/或甲方下属机构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以及数据丢失或损坏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9.3在满足开通条件的情况下,如确因乙方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开通时限内开通电路服务,则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按照所收取的相应电路服务的一次性费用的百分之一的比例作为给甲方的赔付,并在首月月服务费中直接抵扣,赔付金额最多不超过首月月服务费。如逾期[30]日仍不能开通,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9.2如甲方逾期付费,除补交欠费之外,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所欠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付费累计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电路业务服务;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电路服务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仍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9.1如甲方使用电路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如将电路服务以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或将电路服务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或在合同期内实施了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除按照优惠前的正常资费标准计收月服务费外并向甲方加收单月服务费[3]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应当继续赔偿。
11.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络安全、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于该等情形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因此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可由一方解除。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及免责10.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2)向哈密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将该争议提交[哈密]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哈密]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10.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2除非任何方在服务期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使用,否则服务期将自动续展,续展的服务期与本合同服务期相同,续展次数不受限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12.1本合同确定的服务期限为[12]个月,起始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第十二条服务期限11.2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乙方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3.7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13.6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13.5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13.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13.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13.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13.9.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13.9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13.8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协议、合同。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13.9.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传真:0902-7265812电话:联系人:地址:新疆哈密市天山北路52号建设金都酒店总台(国投电厂)甲方: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13.9.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电话:[13399719971]联系人:[李岩]地址:[哈密市中山北路17号]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电子邮件:邮编:839000
本合同附件为:1、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13.10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电子邮件:[13399719971@189.cn]邮编:[839000]传真:[09022256954]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供应商廉洁承诺书附件1以下无正文3、报价单2、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承诺方:(盖章)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合同及本承诺书约定的最高限额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乙方:甲方: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附件2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合同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纪委办公室:0902-7179129、18196909207纪委举报邮箱:hmfdjw@chinacoal.com5、甲方信访举报方式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8.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签约标的的数量、性能、参数、价格变动、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扣罚乙方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第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9.其它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人(公章):(谈判书编码:)谈判响应文件xxxxxx项目(封面)
2、我方承诺服务期为。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谈判采购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项目谈判文件的各项条款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大写)元的总价,按谈判文件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一、响应函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5、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无效并愿承担一切责任。4、我方确认已全面熟悉理解并接受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承担依据谈判采购文件应予考虑的相应风险。3、如果我方成交,我们保证按上述报价、交货期、完成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合同及本承诺书约定的最高限额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授权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系(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代表我单位办理与贵公司采购业务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在授权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消失;被授权人无转委权。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方:(盖章)
年月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全称:(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响应人(单位公章):日期:备注:以上报价为分项报价价合计价,含%税,包括完成技术规范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谈判书编码:单位:元响应人单位全称:三、报价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月份 | 月度费用 | 年度费用 |
1 | 企业网络专线服务(二) | 12个 | 元/月 | 元 |
采购编号:四、偏离表分项报价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
序号 | 名称 | 月份 | 月度费用 | 年度费用 | 备注 |
1 | 企业安防网络专线服务 | 12个 | 元/月 | 元 | 税率 % |
2 | 企业消防网络专线服务 | 12个 | 元/月 | 元 | 税率 % |
3 | 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至中煤电力公司视频专线 | 12个 | 元/月 | 元 | 税率 % |
4 | 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至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视频专线 | 12个 | 元/月 | 元 | 税率 % |
合计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型号规格 | 响应规格 | 偏离 | 说明 |
第五章技术规范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响应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响应人应在技术规格说明书中详细列出货物的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如响应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与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响应人接受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中煤哈密发电公司安防设备网络专线项目说明
根据哈密市伊州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与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
派出所相关安防要求,需要哈密发电公司的安防设备通过网络专线将
信息传输至感知平台。
现哈密发电公司安防设备:访客机、车辆识别器、人脸识别器、
人证比对器、一键报警器等维稳安防设备需要通过电信网络专线传输
至哈密市政法委搭建的感知平台;其中一键报警器(两个)只支持电
信网络,为避免更换设备及公安机关备案工作,建议与中国电信哈密
分公司单一来源谈判,根据谈判结果,签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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