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dzfcg(hfcx)20230518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星186901266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沙湾市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7日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FCG(HFCX)20230518

项目名称:2023年沙湾市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500000

最高限价(元):3485117.5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3年沙湾市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教学楼阳台防护栏1240米;安装纱窗4500平方米;体育馆房顶防水、铺设3400平方米防水;图文楼、生活区、四个低压配电房防渗处理;图文楼门口700平方米做防水、铺设大理石花砖;制作上水管道支架;学生机房防静电地板砖300平方米;电路、水阀、暖气阀门更换;图文楼一层防烟分区改造、烟感更换、防火卷帘门控制柜更换等消防设施改造;图文楼室内防护栏加高;外墙一体板加固300平方米;塑胶跑道建设200平方米,体育馆三楼排球馆地板及窗帘定制按装(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8月10日
                         总 工 期:53(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施工技术员证书,质量检查员证书,安全检查员证书,资料员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8日2023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须注意事项:
    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询标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2.2潜在供应商应于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2.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2.4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湾市第一中学

地 址:塔城地区沙湾市智慧大道86号

联系方式:13779709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5门头

联系方式:18690126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星

电 话:18690126633

附件信息:

  • 2023年沙湾市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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