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0万元
招标联系人韦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海铭139153232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XQ202407013 项目名称 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WXXQ202407013-X01 标段名称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新行审投备[2024]4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高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代建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无锡市新吴区伯渎港流域梅村段(高浪路-新华路段)、鸿山段(鸿山路-飞凤路)。 
    工程规模:本项目分为梅村段与鸿山段。其中梅村段(高浪路-新华路),该段一期工程用地面积约10.1公顷,建设绿化景观、亲水路面、亲水栈桥、人行桥(单跨50米)提升市政设施等;二期工程用地面积约1.6公顷,建设植被隔离带、修复水生植被、生态治理等。其中鸿山段(鸿山路-飞凤路),该段一期工程用地面积约14.5公顷,建设绿化景观、亲水路面、亲水栈桥、人行桥(单跨115米)提升市政设施等;二期工程用地面积约2.1公顷,建设植被而点建迎隔离带、修复水生植被、生态治理等。综合地下管线测量长度大于5km,小于20km,四等水准测量。本项目总投资额约20596.96万元,建安费约19300万元,其中风景园林建安费约12000万元。 
    工期:365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410.0 万元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方案设计(含估算)、效果图、工程相关的咨询(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洪影响评价、航道通航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检测及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交竣工验收以及后续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评优等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投标人需配合建安工程招标工作。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合格标准。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同时具有以下 a、b 项资质: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 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b)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2021 至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报、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未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4月-2024年06月的连续缴费清单) 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4月-2024年06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主体单位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2)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5)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6)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 ”、“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2日 14:00 时至2024年08月07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6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高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F栋831室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具区路108-19 
邮编: 214000  邮编:  
联系人: 韦工  联系人: 丁海铭 
电话: 0510-85299212  电话: 1391532322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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