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采购公告(第三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概况
根据闽侯公路中心2023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使用需求,经研究,决定采用物资采购招标方式选用安全设施的产品供应商。2023年3月28日,该项目因投标人数不足3家导致流标,现我中心重新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物资采购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采购目录、控制价及供应商资质要求
1、招标范围与控制价(控制价中含材料费、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
技术参数要求:型材规格尺寸、技术参数应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钢材质量应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产品实际参数以闽侯公路中心提供的样品为准。
2、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必须含有效期,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以下产品满足主要技术参数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相关厂家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机非防眩护栏
②柱式轮廓标
③梯形轮廓标、长方形轮廓标
④防撞桶
⑤凸面镜
⑥红蓝爆闪灯、黄闪灯
⑦三类反光膜
⑧波形护栏端头、立柱、防阻块
(5)本次投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接受存在的一切风险,中标人需要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并在完成合同清单数量或合同期满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该项目合同期:中标通知书下达时间至2023年12月30日。质量要求:型材规格尺寸、技术参数应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钢材质量应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产品实际参数以闽侯公路中心提供的样品为准。
三、货品供应要求及违约处理
1、产品供应时间:产品供应服务范围为本次选用结果公示结束签订合同起至下一年度的公路日常养护物资供应合同签订日止。
2、质量要求: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类质量标准且在产品有效期内。
3、违约处理:①产品供应方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批次供货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按采取人指定地点提供货品,否则逾期一天按本批次货款3%的金额在结算款中扣减。②供货商应提供满足国家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货品,否则将不予验收同时取消该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本年度供货合同,且该供货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范围内的投标事宜。
四、材料款支付方式
材料款按供货批次分期结算,供货方需提供相应结算金额的合法发票,结算款按合同签定单价乘以供货数量计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5日8时3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六楼工程科,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23年4月5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要求采用胶装,附件要求提交彩色影印件,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提交正本一份,且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封面应写明公司名称及投标类别。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样式进行填报(投标文件模板详见附件),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4、投标人应按照参与竞标的采购目录类别,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4月5日上午9时00分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的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帐户汇达指定账户(注:各投标人不得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转入对应的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相应备注“闽侯公路中心2023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采购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三十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帐户: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西门支行
账 号:118080100100141396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10%,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本次选用结果公示结束签订合同起至下一年度的公路日常养护物资供应合同签订日期间的货品供应工作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应低等于发包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九、评标办法
1、2023年4月5日上午9时00分组织对投标人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总价格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招标。
十、监督人: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员。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及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栏上发布,招标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结果公示不少于1天。
十二、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12号
邮编: 350001
联系人:胡 工
电话:0591-83798485
附件:投标文件模板
根据闽侯公路中心2023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使用需求,经研究,决定采用物资采购招标方式选用安全设施的产品供应商。2023年3月28日,该项目因投标人数不足3家导致流标,现我中心重新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物资采购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采购目录、控制价及供应商资质要求
1、招标范围与控制价(控制价中含材料费、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
品类 | 货物名称 | 规格 (详见样品) | 单位 | 数量 | 控制价 | |
单价 | 造价 (元) | |||||
1 | 机非防眩护栏 | 整体:长3000mm*高600mm 立柱:40*80*1.5 上横杆:53*65*1.2 下横杆:38*65*1.2 防眩片:78*1.0 颜色: 白色烤漆黄色 | m | 99 | 110 | 10890 |
2 | 铸铁底座 | 35kg/个,300*400*180,85*85孔 | 个 | 10 | 245 | 2450 |
3 | EVA道口立柱 | 高:800mm, φ 114mm,一体式底盘 | 根 | 200 | 100 | 20000 |
4 | 道口柱 | 尺寸:钢管 φ 120*2.5*800 (mm) 封口钢板 φ 120*5.0 (mm) 法兰盘尺寸200*200*8.0 (mm) 成品重量:不得低于8.8KG 颜色:反光膜红白贴膜 须达到《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2-2009) Ⅱ类膜合格标准。 | 根 | 200 | 115 | 23000 |
5 | 柱式轮廓标 | 材质:玻璃钢/PVC 柱体尺寸:高度:1050mm,边长:120*120*100 (mm) ,厚度:2.8mm 反光标:40*180 (mm) ,双白 镀锌板底座:150*150*3.0 (mm) ,三角套筒高度 150, 内空120*120*120厚度2.0 (mm) , 白色烤漆 膨胀螺栓:4个,m10*80 | 根 | 250 | 75 | 18750 |
6 | 百米牌 | 材质:1.5mm厚镀锌板 尺寸:直径150mm 膨胀螺栓:2个,M10*60 | 个 | 70 | 10 | 700 |
7 | 梯形轮廓标 | 规格 (mm):50*75*120 反光标:为晶格反射器,后底板为镀锌板,反射器 颜色两面均为白色,须达到《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 (GB5768 2-2009) 合格标准。 | 个 | 2000 | 5 | 10000 |
8 | 长方形轮廓标 | 材质:PVC 尺寸:40*180 (mm) 反光标:为晶格反射器,后底板为镀锌板,反射器 颜色两面均为白色,须达到《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 (GB5768 2-2009) 合格标准。 | 个 | 600 | 5 | 3000 |
9 | 防撞桶 | 规格尺寸:高度820mm,直径580mm 工艺:滚塑 材质:进口PE树脂 颜色:桶身黄色,表面有红白反光膜,反光膜为工 程级反光膜 | 个 | 30 | 148 | 4440 |
10 | 凸面镜 | 直径1000mm,材质:ABS塑料,室外款 (带帽檐) | 套 | 40 | 245 | 9800 |
11 | 太阳能红蓝爆闪 灯 | 太阳能电池板:18V 10W 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寿命 ≥15年 蓄电池:12V/7Ah以上免维护铅酸电池 光源:led≥100000h 红色、蓝色 工作模式:光控 (夜间自动闪烁) 、全天候闪烁 闪烁模式:爆闪、交替闪烁 闪烁频率:30次/min 可视距离:1000m以上 (夜间) 阴雨天连续工作时间:20天以上 | 套 | 3 | 400 | 1200 |
12 | 热镀立柱 | 76*3*2500,含2套114+76的葫芦抱箍及螺栓 | 套 | 3 | 155 | 465 |
13 | 太阳能黄闪灯 | 发光直径400mm,太阳能电池板:18V 10W 单晶硅太 阳能电池,寿命≥15年,col≥17,蓄电池: | 套 | 10 | 580 | 5800 |
14 | 反光膜贴纸 | Ⅳ类反光膜 | ㎡ | 150 | 120 | 18000 |
15 | 两波端头 | R-160,厚3mm | 个 | 60 | 100 | 6000 |
16 | 波形护栏立柱 | 140*4.5*1350mm,孔距150,600g热镀锌 | 根 | 100 | 160 | 16000 |
17 | 防阻块 | 196*178*200*4 5mm,国标镀锌 | 个 | 20 | 48 | 960 |
18 | 路面施工 车辆慢行 | 款式:马扎款 规格:版面1200mm*800mm,总高度1300mm 材质:框架采用25*25*1.0 (mm) 镀锌方管,版面采 用0.3mm镀锌板/彩钢板 反光膜:采用Ⅱ类反光膜;版面内容采用反光膜上 贴刻字和图案工艺 | 面 | 4 | 245 | 980 |
19 | 前方溜 (塌)方 车辆慢行 | 面 | 3 | 245 | 735 | |
20 | 诱导标志 (左/ 右) | 面 | 2 | 240 | 480 | |
21 | 白米牌贴膜 | 反光光膜级别: Ⅳ类反光膜 尺寸:直径150mm 内容: ①~⑨为一组 | 组 | 100 | 50 | 5000 |
22 | 小计 | | | | | 158650 |
技术参数要求:型材规格尺寸、技术参数应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钢材质量应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产品实际参数以闽侯公路中心提供的样品为准。
2、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必须含有效期,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以下产品满足主要技术参数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相关厂家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机非防眩护栏
②柱式轮廓标
③梯形轮廓标、长方形轮廓标
④防撞桶
⑤凸面镜
⑥红蓝爆闪灯、黄闪灯
⑦三类反光膜
⑧波形护栏端头、立柱、防阻块
(5)本次投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接受存在的一切风险,中标人需要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并在完成合同清单数量或合同期满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该项目合同期:中标通知书下达时间至2023年12月30日。质量要求:型材规格尺寸、技术参数应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钢材质量应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产品实际参数以闽侯公路中心提供的样品为准。
三、货品供应要求及违约处理
1、产品供应时间:产品供应服务范围为本次选用结果公示结束签订合同起至下一年度的公路日常养护物资供应合同签订日止。
2、质量要求: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类质量标准且在产品有效期内。
3、违约处理:①产品供应方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批次供货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按采取人指定地点提供货品,否则逾期一天按本批次货款3%的金额在结算款中扣减。②供货商应提供满足国家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货品,否则将不予验收同时取消该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本年度供货合同,且该供货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范围内的投标事宜。
四、材料款支付方式
材料款按供货批次分期结算,供货方需提供相应结算金额的合法发票,结算款按合同签定单价乘以供货数量计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5日8时3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六楼工程科,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23年4月5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要求采用胶装,附件要求提交彩色影印件,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提交正本一份,且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封面应写明公司名称及投标类别。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样式进行填报(投标文件模板详见附件),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4、投标人应按照参与竞标的采购目录类别,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4月5日上午9时00分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的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帐户汇达指定账户(注:各投标人不得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转入对应的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相应备注“闽侯公路中心2023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采购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三十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帐户: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西门支行
账 号:118080100100141396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10%,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本次选用结果公示结束签订合同起至下一年度的公路日常养护物资供应合同签订日期间的货品供应工作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应低等于发包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九、评标办法
1、2023年4月5日上午9时00分组织对投标人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总价格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招标。
十、监督人: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员。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及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栏上发布,招标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结果公示不少于1天。
十二、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12号
邮编: 350001
联系人:胡 工
电话:0591-83798485
附件:投标文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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