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7.79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10992022acs00218
预算金额68.7万元
招标公司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丰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女士15535791666
中标公司太原贺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7.7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10992022ACS00218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太原贺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通达街万豪广场B区三层B309 成交金额:67.79万元(大写:陆拾柒万柒仟玖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武镪,续红彬,柴永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秦蜀路43号 联系方式:0357-2316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西丰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解放东路32号 联系方式:1553579166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15535791666 2022年7月19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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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争竞项目编号:1410992022ACS00218(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丰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件文商磋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目录日期:2022年7月
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七部分合同草案(可修改)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项目概况 |
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最高限价(万元):68.7预算金额(万元):68.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项目编号:1410992022ACS00218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 | 3 | 台 | 68.7 | 详见磋商文件 | 68.7 |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为准);3.供应商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具备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4.开标地点:临汾市尧都区临汾市解放东路32号(海友酒店四层会议室);3.开标时间:2022年7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网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磋商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关注。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3.开标前供应商须携带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签到。2.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1.本公告发布网址为《山西政府采购网》。
地址:临汾市解放东路32号名称:山西丰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联系方式:0357-2316319地址:临汾市秦蜀大街43号名称: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
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22年7月7日电话:15535791666项目联系人:何淑琳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7-2592227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磋商:是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2 | 响应文件(纸制)份数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
3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格式见第八部分)。2.响应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依法免税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最后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磋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填写(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磋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填写(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报价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格式见第七部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提供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2)提供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3)提供响应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0.响应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1)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及收据;(2)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说明: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4 | 响应文件(商务文件) | 1.供应商情况介绍2.供应商类似业绩3.商务响应表4.报价明细一览表5.政府采购政策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6.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
5 | 响应文件(技术文件) | 1.技术响应表;2.售后服务方案具体、详细;3.项目实施方案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
6 | 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2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银行保函(银行直接出据的保函或经金融服务平台出据的银行保函)1.采用现金形式,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收据及其基本账户信息的复印件。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按下列要求执行:收款单位全称:山西丰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车站街支行行 号:105177016138帐 号:14050171850800000310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接 收 人:山西丰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缴纳后,于2022年7月18日14时00分前携带加盖公章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前往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收据,逾期将不予受理。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当是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金融服务平台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银行保函扫描件在2022年7月18日14时00分之前发送至936001783@QQ.COM并电话告知,现场提供银行保函原件以备审查。3.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账号,响应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电子回执单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并现场提供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电子回执单原件以备审查。退还方式及时间:按递交方式退还。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向未中标的磋商供应商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成交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注:请各磋商供应商尽量提前汇入投标保证金并联系采购代理人员核对保证金到账情况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项目(包括标段)名称及用途 |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8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价格折扣。 |
9 | 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10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2.6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理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和4的要求。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的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7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7磋商供应商的确定: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报名参加,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视为已报名参加本项目,否则视为未参加。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进行通知,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类通知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5.1通知的告知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竞争性磋商费用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
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3响应人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三、响应文件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根据本须知32.1和32.2规定的程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所有已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在下载磋商文件处下载相关答复,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答复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关注此类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1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附到响应文件中。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本项目是否要求响应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相关规定。9.4响应保证金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文件)、响应文件(技术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3纸质版响应文件制作要求9.2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第一部分第四条规定执行。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序号4、序号5的要求及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9.1.2响应文件还须打印出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
9.5.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5磋商报价9.4.3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响应保证金。9.4.2响应保证金将退还到原缴纳帐户。原缴纳帐户发生变更的,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银行缴纳回执单。9.4.1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5.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9.5.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5.5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9.5.3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15.1磋商供应商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1纸质响应文件须在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磋商供应商须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副本及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分别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全称,注明“密封”字样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16.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专家从山西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抽取。16成立磋商小组五、磋商采购程序15.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5.2磋商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如无法及时对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将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纸质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8.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8.响应文件审查17.正常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将依据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16.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D供应商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C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B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响应文件;A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全权代表未到磋商现场参与磋商的;18.4.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18.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J磋商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I未成功办理供应商报名手续的、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H磋商响应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装订或活页装订、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G标段以赠送方式磋商响应的;F磋商文件需要演示而没有演示的、需要提供样品而没有提供样品;E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A、有恶意串通的;18.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L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K最终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18.4.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
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8.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9.磋商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9.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9.4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9.2磋商的顺序,按照随机的顺序进行。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最后报价19.10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9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8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9.7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6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综合评审20.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23.评审复核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磋商保密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26.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六、签订合同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8.服务费七、服务费27.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7.签订合同
3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0.披露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保密八、保密和披露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32.质疑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磋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询问。31.询问九、询问和质疑30.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d事实依据;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质疑函必须是书面形式(质疑函范本须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下载)。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f提出质疑的日期。e必要的法律依据;
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4无效质疑情形32.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2.2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32.6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
3.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2.服务地点: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一、商务要求第四部分采购需求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2.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等的规定。1.质量承诺: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专业规范要求。三、服务要求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技术规范等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二、实质性要求4.履约保证金:无
技术需求书详见本部分技术需求书。四、技术要求5.其他:无4.质保期限:1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更换。3.送货安装: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并安装调试成功,可正常使用。
序号 | 设备名称 | 采购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 | 3台 | 采用半导体加热制冷器和PMT光纤信号传导技术。长寿命LED光源,成对激发。支持多种接口供选,与计算机接口可供选用的有RS232、USB、蓝牙。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10 专业版或者旗舰版。扫描方式:采用PMT光电倍增管底部荧光扫描方式,光程短、准确度及重复性高,还可以降低反应管耗材的费用;荧光检测波长:500-800nm;激发光波长:300-800nm;样本容量96×0.2mL,可用12×8联管,96孔板(底部透明);反应体系5~100μL;可探测荧光染料有:F1:FAM/SYBR Green IF2:HEX/VIC/JOE/CY3/NED/TAMRAF3:Texas Red/ROXF4:Cy5 动力学范围为:1-1010copies;模块控温范围:4.0~105.0℃(最小设置温度:0.1℃),具有SOAK低温保存功能。模块梯度范围为1~36℃。热盖温度范围:30~110℃,全封闭3D电动热盖,无需手动开/闭,可以实现试管压力恒定,自动升降,有效防止试剂蒸发,确保实验稳定可靠,操作简便。荧光强度检测重复性:5%。升降温速率:5.0℃/s (max)。温度控制精度:≤±0.1℃;温度波动范围:≤±0.1℃;模块温度均匀性:≤±0.3℃。控温模式:依据加液量自动选择BLOCK和模拟TUBE两种控温模式。扫描模式:全板扫描和指定行两种扫描模式。编程:每个程序段可设置多达20个温控程序节,最大循环数99个。操作界面:全中文操作界面,参数可储存。具有绝对定量、相对定量、SNP分析系统功能。电源要求:100-220V~50/60Hz 600W。外形尺寸:410mm×386mm×352mm(L*W*H)。 |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法人章。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说明: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法人签章符合要求。 |
2 | 响应函 | 内容齐全,法人签章符合要求。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4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依法免税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最后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
7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 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磋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填写(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磋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填写(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报价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内容有效,法人盖章符合要求。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存在失信黑名单信息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
9 |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10 | 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 | 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收据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扫描件。磋商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从磋商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原则。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符合性审查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投标总报价 | 设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且报价唯一。 |
2 | 投标内容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质量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4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5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6 | 服务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7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8 | 服务期限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磋商人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磋商人所报价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四、成交标准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三、无效磋商的情形(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二、评标标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采购人确认为中标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采购人确认投标报价低的为中标单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采购人确认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为中标单位。注: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单位。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及细则 |
1 | 价格分 | 3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报价能满足招标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价格权数(30%)×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终报价 |
2 | 综合评分 | 9 |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7月18日至开标当日)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同类型项目业绩得3分,满分为9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核查,不能提供原件的业绩无效。)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10 |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出先进、合理的建议,并具有针对性较切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完整、切实可行、措施较得力进行比较分三档次,分别得10-6分、6-3分、3-0分。 |
4 | 项目实施方案 | 51 | 承诺为需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培训,所有设备由供方免费安装调试和对使用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承诺等条款有明确描述的,清晰、完整、严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进行比较分三档次,分别得10-6分、6-3分、3-0分。 |
4 | 项目实施方案 | 51 | 现场服务计划、验收程序清晰、节点明确,验收资料文本格式完全正确,提供未通过验收的处理方式、时效及责任等清晰、完整、严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进行比较分三档次,分别得10-6分、6-3分、3-0分。 |
4 | 项目实施方案 | 51 | 承诺质保期为1年,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多2分 |
4 | 项目实施方案 | 51 | 响应时间承诺2小时内响应,最迟12小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 |
4 | 项目实施方案 | 51 | 从性能参数、产品选型方面进行评价,清晰、完整、严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进行比较分三档次,分别得10-6分、6-3分、3-0分。 |
4 | 项目实施方案 | 51 | 从产品技术标准、用户使用情况方面进行评价,清晰、完整、严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进行比较分三档次,分别得9-6分、6-3分、3-0分。 |
4 | 项目实施方案 | 51 | 从产品可升级性、兼容性、扩展性、维护方面进行评价,清晰、完整、严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进行比较分三档次,分别得9-6分、6-3分、3-0分。 |
供方在****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需方:第七部分合同草案三、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 | 中小企业 |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 | 监狱企业 | (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 | 创新产品创新服务 | (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
(小写):¥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货物一、货物条款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四、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退还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需方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资金支付方式:三、合同资金支付合同总金额包含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费、保险费、供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与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六、交货供方向需方承诺:五、售后服务及承诺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供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完毕供方责任,供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月后个工作日内需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或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的履行保证金。
3、供方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方自行承担。2、交货时供方就所报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需方的合法权益,供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七、交验2、交货地点:1、交货期限:
九、供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八、需方责任4、需方要按照磋商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
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1、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供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需方向供方退还已收到的货物及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十、违约责任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9、符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需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1日需方向供方偿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滞纳金。8、因需方原因导致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釆购合同的,需方应当对供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供,贴偿或者补偿金额:。7、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绐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6、供方在履约中,未完全履行供方责任的,需方可按扣除履约保证金。5、供方在履约中,未履行供方责任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合同由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不可抗力
3、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1、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份。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方(章):供方(章):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注: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的签署地: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目录二〇二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文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响应函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资格证明文件
11、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的话)10、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证明复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政策资料4.报价明细一览表3.商务响应表2.供应商类似业绩1.供应商情况介绍(企业简介、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等)商务文件
(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资格证明文件6.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特此证明。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
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人民币(大写)元(¥元)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响应函(二)响应函格式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版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E-mail: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七)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最后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六)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依法免税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供应商(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报价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磋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填写(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磋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填写(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供应商(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违法记录声明
(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按照本文件第二部分中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九)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提供响应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提供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年月日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2.供应商类似业绩1.供应商情况介绍商务文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磋商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及收据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公章):商务响应表3.商务响应表全权代表签名:时间:供应商全称(公章):
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须提供供应商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
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磋商响应方的承诺或说明 |
合同履行期限 | |||
服务地点 | |||
付款方式 | |||
履约保证金 | |||
实质性要求 | |||
质量承诺 | |||
验收标准 | |||
服务要求 | |||
技术要求 |
(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5.政府采购政策资料授权代表签名:日期:供应商全称(公章):4.报价明细一览表
货物类 | |||||||||||
货物名称 | 品牌 | 产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制造商情况 |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品牌 | 产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是否小微企业 | 企业全称 | 是否残疾人福利单位 | 企业全称 | |
… | |||||||||||
交货期: | |||||||||||
小微企业价格合计金额大写 : 小写 :¥ |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大写 : 小写 :¥ | |||||||||||
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 小写 :¥ | |||||||||||
备注 | 1 、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 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 。3 、 小微企业价格合计金额应与 “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明细报价汇总相等 (如有错误修正,以修正后的明细报价为准), 磋 商小组按前附表“小微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对小微企业价格进行确认,并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价格部分给予价格扣除。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三)政府采购政策资料6.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磋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磋商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日期: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包货币:人民币/元响应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年月日响应人:(单位公章)(2)响应人响应产品包含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响应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说明:
二〇二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技术文件)响应文件
3.项目实施方案2.售后服务方案具体、详细;注: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响应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单位全称(公章):1.技术响应表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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