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2-0215)婺城区安居工程城改项目三联村二期工程--北标段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安居工程城改施工图设计采购竣工验收资料存档备案产权证质量保修配合结算审计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技术服务建筑工程结构安装人防基坑围护智能化幕墙住宅精装修公共部位精装修机电设备技术参数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供水供电配电房燃气通信运营商部分保管调试土石方基坑开挖支护设备基础消防消火栓喷淋系统标志标识机电抗震设施充电桩泛光照明地下室分界后浇带自来水电力供配电系统数字电视宽带网络专项审查规划许可各项审批施工许可证代办环评安评能评水土保持绿色建筑文本编制行政审批全过程管理相关专业资料归档产权移交竣工备案质监环卫环保市政专项验收权属初始登记结算编制结算审核集线箱电视传媒煤气表电表水表现场配合总包服务临时设施临时水电吊装穿墙预留洞口套管预埋洞口封堵修补安全标准化现场清理垃圾清运外设计勘察设计电子证书有线电视机顶盒地下室无限网络覆盖景观绿化投标文件编制信息及指示项目施工项目设计
金额
5602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6027万元
招标公司金华市金婺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郑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林0579-8241145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9
公告正文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35125)
招标文件(35125)
北标段结构图纸
北标段结构图纸
扩初CAD图纸二
扩初CAD图纸一
[招标公告
31000
婺城区安居工程城改项目三联村二期工
程--北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金华市金婺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投标监管: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行政监督部门
8.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纪律和监督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城区安居工程城改项目三联村二期工程--北标段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代
码2207-330702-04-01-843511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金婺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用投
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约77332.78万元,其中本次招标范围内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
约55676.66万元。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3490.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1222.930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8611.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2611.55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次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对本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承包,从施工图设计
开始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资料存档备案、协助办理产权证、质量保修、配合结
算审计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深度应满足招标人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安
装、人防、基坑围护、智能化、幕墙、装修(含住宅精装修、公共部位精装修)、机电设备技
术参数等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不包括由专
业单位实施的供水、供电(至配电房及箱变)、燃气、通信(运营商部分)等)。设计人资质
以外的专项设计经发包人同意后,由设计人发包,费用含在设计费用内,发包人不再单独支
付。
(2)采购及施工:工程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
内的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基坑开挖及支护、基础、建筑、
结构、安装、幕墙、装修(含住宅精装修、公共部位精装修)、消防(消火栓和喷淋系统)、
标志标识、人防、设备基础、机电抗震设施、、充电桩设备、泛光照明等工作内容(含南北
标段地下室分界后浇带),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本项目如涉及由招标人自行分包的自来
水、燃气、电力、集线箱电视及宽带网络等必须由专业部门实施的分包项目,总承包单位须
无条件配合且不计取总承包配合费。
(3)总承包管理:包括项目各类图纸及专项审查、规划许可各项审批及施工许可证的
代办等工作,环评、安评、能评、水土保持、绿色建筑等所有前期所需报批项目的文本编制,
并完成行政审批,设备招标采购、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相关专业(电力、燃气、自来水、
电视等)的代办衔接,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移交、竣工备案(包括质监、消防、
,2
人防、规划、环卫、环保、市政等各个专项验收)、协助办理项目的权属初始登记并产权移
交等,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结算编制并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作等。
(4)电力、自来水、燃气、集线箱电视及宽带网络由发包人委托电力部门、水务公司、
燃气公司、传媒等专业单位实施,报批及管理由承包人代发包人实施。施工界面划分:燃气
工程由燃气公司负责实施至户内,后期申请煤气表开通由用户自理;电力工程由电力部门负
责实施至强电井内的电表,电表前(含表)所有的施工均由电力部门实施;自来水工程由水
务部门负责实施至水表井用户水表(含表);数字电视及宽带网络由传媒负责实施至弱电井
集线箱内,后期申请数字电视开通由用户自理。承包人需做好现场配合及总包服务(包括且
不限于资料归档、提供临时设施、提供临时水电、提供现场运输吊装设施、提供穿墙预留洞
口、套管预埋、洞口封堵、墙柱面修补、安全标准化、现场清理、垃圾清运等工作),若专
业单位不施工处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自来水、燃气、电力、集线箱电视及宽带网络
等必须由专业部门实施的分包项目,总承包单位须无条件配合且不计取总承包配合费。
2.4工程建设地点:西二环南路以东,宾虹西路以南、桐溪以西,横一路以北。
2.5计划工期:90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
令为准;设计开始时间以发包人下发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2.6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
人或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②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
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3.2投标人拟派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
资格B证;(施工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3)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的
,3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
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②上述人员须出具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2年05月-2022年07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
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
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至少拟派两位相关负责人。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婺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且未被
“信用浙江”列入黑名单;
3.4开标当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
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
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设计或施工被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
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设计或施工被婺城区政府或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
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格
式详见附件)。
3.8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
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投标人(或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
员)若为浙江省外设计企业需提供进浙江省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
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登记的截图。
3.9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任意连续15个日历天
(包含存款账号未发生收付及法定节假日在账户对账单上不体现的日期)以银行出具的企业
基本账户对帐单最低可用余额达到2000万元(含)及以上,且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
(企业基本账户对帐单或基本户交易明细)最低可用余额达到2000万元(含)及以上,并
出具该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的承诺书;(注:1.对账单打印当日不计入有效天数,例对账单
,4
中显示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5日最低可用余额达到2000万元,对账单打印日期
是2022年4月15日,则有效天数按14日历天计。2.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最低可用
余额须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或前1个工作日打印的对账单显示为准。例:2022年7月1日
开标,须6月30日打印的对账单显示6月29日最低可用余额达到2000万元或7月1日打
印的对账单显示6月30日最低可用余额达到2000万元,方可认定为有效。3.最低可用余额
为账面余额减去冻结余额。4.投标人若有部分资金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投标时应如实说明,
提供的流水余额应减去被冻结的资金;资金未被冻结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金没有被
冻结的承诺书。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账户进行核实,如未如实注明资金被冻结情况的,将作
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10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婺城区安居工程城改项目三联村二期工程—南标段和北标段的
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北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同时
参与南标段投标的,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南标段的投标文件将不再被开
启及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29日09时30分前在婺
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
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规定的提疑
截止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
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2022年9月29日09时30分前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
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邮寄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分区中心(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
1100号合丰产业园1号楼13楼开标室),投标文件(电子)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婺城区分中心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提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
件无效。
收件地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
丰产业园1号楼13楼开标室);
收件人:金华市金婺实业有限公司郑女士;联系号码:18868568066。
★5.2本项目因疫情防控要求,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参投单位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面单
上的寄件人姓名必须和投标人代表一致,并注明寄件人手机号,不得显示单位名称。因快
,5
递物流延误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封装破损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建议使用顺丰或EMS。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搜索钉钉群号,发送单位名称待审核后进群观看
开标过程直播,入群后备注公司名称+联系方式,钉钉群号:44868024;
(3)本项目招、投标工具使用婺城区最新通用版不见面招、投标工具版本V1.2.9版
本(金华通用一键解密),工具下载地址:
http://www.wuch.gov.cn/art/2022/5/18/art_1229352428_58946882.html;
(4)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
导入时,以纸质标书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作无效
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
http://www.wuch.gov.cn/col/col1229352409/index.html)上发布。
6.2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电话:0579-82487077
7.行政监督部门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9-8248711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金婺实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水上运动中心体育大楼5楼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3楼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人:陈林、施彦旭
电话:0579-82671190联系电话:0579-82411457、18868568066
,6
扫黑除恶举报:
如有发现以下涉黑涉恶情况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1、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殴打等暴力手段或言语威胁、谈判协商、阻扰施工等软暴力手
段,强包强揽土石方、附属设施等工程,强买强卖、垄断砂、石、水泥、商品砼等建材,强
装强卸、强迫他人供货或接受服务。
2、以强制、威胁等手段扣押建造师等各类注册证书并限制相关人员流动。
3、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煽动闹事、封门堵路、断水断电、殴打施工人员等扰乱建筑
市场秩序、阻扰正常施工。
4、在项目建设中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等,实施敲诈勒索。
5、虚假招投标、恶意竞标、恶意围标串标以及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
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
6、在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以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恶意拖欠、随意克扣、有
组织的暴力讨薪、聚众滋事、以讨要工资为名组织策划群体上访等。
7、其他涉黑涉恶情况。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0579-823374190579-82307732
举报邮箱:498615664@qq.com
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浏览招标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办理过浙
江CA证书和电子签章,需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四楼办公
室办理CA锁婺城区模块扩充,才可通过账号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从CA锁办理: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缴纳后进入CA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如未成功请及时与0579-83180571、82487077联系,
开标时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缴纳单回执)以便核对缴纳信息。
3、根据《关于启用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考核电子证书的通知》(函政办字[2017]120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政府系
统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19号)要求,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证照数字化管理目标。我厅自2017年
11月开始陆续启用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考核电子证书。此次电子证书发放范围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合格证书)
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申报事项,获得核准后生成电子证书。此证书
可自行下载打印,无需再到窗口领证或者物流领证。每本电子证书上有“浙江政务服务网”
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查看证书详细信息。原持有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
用,办理变更、延续、复核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收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金华市金婺实业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水上运动中心体育大楼5楼联系人:郑女士电话:0579-82671190 | 名称:金华市金婺实业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水上运动中心体育大楼5楼联系人:郑女士电话:0579-82671190 | 名称:金华市金婺实业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水上运动中心体育大楼5楼联系人:郑女士电话:0579-8267119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3楼联系人:陈林、施彦旭电话:0579-82411457、18868568066 | 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3楼联系人:陈林、施彦旭电话:0579-82411457、18868568066 | 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3楼联系人:陈林、施彦旭电话:0579-82411457、18868568066 |
1.1.4 | 项目名称 | 婺城区安居工程城改项目三联村二期工程--北标段工程总承包 | 婺城区安居工程城改项目三联村二期工程--北标段工程总承包 | 婺城区安居工程城改项目三联村二期工程--北标段工程总承包 |
1.1.5 | 建设地点 | 西二环南路以东,宾虹西路以南、桐溪以西,横一路以北 | 西二环南路以东,宾虹西路以南、桐溪以西,横一路以北 | 西二环南路以东,宾虹西路以南、桐溪以西,横一路以北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 | 自筹 | 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50% | 50% | 50%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详见招标公告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详见招标公告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1.3.4 |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浙江省及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安全文明施工。 | 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浙江省及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安全文明施工。 | 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浙江省及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安全文明施工。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详见招标公告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及各负责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不补偿 | 不补偿 | 不补偿 |
1.9.1 | 踏勘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
1.9.1 | 踏勘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12日17时00分 | 2022年9月12日17时00分 | 2022年9月12日17时00分 |
1.10.3 | 招标人答疑(澄清)的时间 | 以网上公告补充文件的时间为准 | 以网上公告补充文件的时间为准 | 以网上公告补充文件的时间为准 |
1.11.1 |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 | / | / |
,8
1.12 | 偏离 | 不允许偏离。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13日17时00分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由投标人自行关注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建设工程—补充文件栏,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布的关于本工程的补充文件,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由投标人自行关注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建设工程—补充文件栏,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布的关于本工程的补充文件,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56027万元(59416.51-2566.29(电力供配电系统)-272.81(管道燃气配套设施建设费)-379.56(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费)-204.59(有线电视、机顶盒)-279(电话、电信网络工程)-37.6(地下室无限网络覆盖)+350.34(设计费))。 |
3.2.4 | *投标报价的要求 | 投标报价:由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组成。其中:1、设计费设计费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按国家标准收费《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规定取费标准的基础上45%(含本数)—55%(含本数)区间内自行填报,最终结算按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项目结算审定价合计数为计费基数,专业调整系数按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0、附加调整系数按1.0。注:投标人报价时二次精装、景观绿化等专业工程可能发生的方案优化需综合考虑在内,本项目设计费按设计工作量比例计取(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为45%),需综合考虑在内。2、工程费让利率报价范围为8.00%(含本数)—11.00%(含本数);特别说明:1、投标报价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两位,不按规定保留小数位或报价超出让利区间的作无效标处理。2、最终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结算审定价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暂定合同价,超过部分不予支付。 |
,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_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_职务: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9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
回、修改_(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96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
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负责项目施工:
负责项目设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97
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初级职称人员 | 初级职称人员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技工 | 技工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须将联合体各方成员单位的基本情况填写完整。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98
(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附证书、身份证;设计项目负责人应附执业证书、身份证;采
购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除施工项
目负责人外的施工管理人员投标时仅提供标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符合《金华市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要求、并交纳社会保险的承诺书,标后按承诺书配备施工管理人员。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00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其它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
我公司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诺,拟派参加(项目名
称)投标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其它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
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
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
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
的限制,时间界定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以非招标方式承包工程的以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合同工程验收通过之日或合同解除日期止。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的处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01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其它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
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
我公司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拟派参加(项目名称)投标
中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其它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施
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
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
的限制,时间界定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以非招标方式承包工程的以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合同工程验收通过之日或合同解除日期止。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的处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02
符合招标公告3.7条要求的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在收到招标文件后,我公司承诺:
1.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婺城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且未被“信
用浙江”列入黑名单;
2.开标当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
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
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设计或施工被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
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4.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
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设计或施工被婺城区政府或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
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的处理。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03
信用标自评得分表
类别 | 得分 | 详细说明 |
投标人资信得分(0-10分) | 得分 | 1)(详见页--页)2)(详见页--页)3)(详见页--页)4)(详见页--页) |
其它说明 | ||
信用标自评得分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04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