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信发展-竞争性磋商-JXFZ2023-QZ0078-泉州市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试点工作考核评估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泉州市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试点工作考核评估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线获取,凡愿意参加磋商的合格报价人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7日17:30,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fjbidding.com)进行实名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Z2023-QZ0078

项目名称:泉州市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试点工作考核评估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内容名称

数量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交付时间

金额

1

泉州市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试点工作考核评估技术支撑服务

1项

详见第三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

9月完成

4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比例

(1)对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

(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 2%)的扣除。

(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含摄影测量与遥感、海洋测绘)。(2)报价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福建省行政区域外报价人需在福建省自然资源行业主管部门备案,须提供相关备案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获取,凡愿意参加磋商的合格报价人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7日17:30,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fjbidding.com)进行实名登记

方式:在线获取,凡愿意参加磋商的合格报价人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7日17:30,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fjbidding.com)进行实名登记,缴费成功之后,即可在线下载标书,成功下载即为获取文件成功。(报价人如未在系统中注册的,请按系统要求注册后方可获取文件,注册免费,且注册后可直接在线预览项目标书主要内容。注册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register/supplier,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客服电话:0592-5856311。)联系人:叶女士,联系方式:0595-22678886。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万达中心A座4307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万达中心A座4307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声明函:详见声明函

(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报价人(自然人除外):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四)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报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报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报价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报价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报价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报价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报价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报价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报价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报价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联合体协议(若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

1、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报价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报价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6层        

联系方式:董先生,0595-22177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万达中心A座4307室            

联系方式:叶女士,0595-22678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 话:  0595-2267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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