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032023124003
预算金额9282.86万元
招标联系人俞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靖156208856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9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32023124003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河西施工[2023]120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西区内江路(浯水道-延水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已由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津住建市政审[2023]5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9282.86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9282.86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875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西区内江路(浯水道-延水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875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绿化等配套工程,总投资额9282.8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河西区,北起延水道,南至浯水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河西区内江路(浯水道-延水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招标范围:1、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 875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36米,设计车速40km/h,道路面积约31500平方米;2、排水工程:新建最大雨水管径d1350mm,新建最大污水管径d500mm;3、给水工程:新建DN300给水管道约1756米,直埋闸37具,消火栓16具等;4、中水工程:新建最大管径DN400mm中水管道;5、燃气工程:新建DN700mm中压埋地管道,最大设计压力4公斤/平方厘米,干管长度约903米;6、照明工程:新建 160KVA箱式变电站1座,标准段双侧对称布置10米高双挑臂150W+75W的LED光源路灯26 套,路口机动车道扩宽段双侧对称布置10米双挑臂双200W+75W的LED光源路灯16套,主(次)路口设置三挑臂路灯 6套;7、交通设施工程:全线施划交通1973平方米,新建交通标志牌49套,行人隔离护栏1297米,机非分隔护栏15米,防撞桶28个。新建50KVA箱式变电站1座,新建信号灯控制箱5套,机动车信号26套,人行信号46套,400W像素视频车检摄像机14套,900W像素电子警察28套,监控摄像机10套等配套设施;8、绿化工程:主要为道路侧分带及中分带绿化工程,主要种植白蜡774株、法桐114株、金枝槐94株、绚丽海棠381 株、大叶黄杨球137株、金叶女贞球171株;种植绿篱及草皮17456平方米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7863.68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2月25日 至 2024年07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6时00分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 条款的直接联系代理机构,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7.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8.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8.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湖北路43号
邮政编码:300042 联系人:俞老师 电话:022-23460191
传  真:022-2346019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靖(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邮政编码:300200 联系人:王津怡、张帆 电话:15620885619
传  真:022-88391127
日期:2023年12月2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俞老师
电话:022-23460191传真:022-23460191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湖北路43号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甄芳芳 赵莹
电话:28362171传真:28362171电子邮箱:hxqzjwjzscglk@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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