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供热用二类烟煤采购二类烟煤采购、二类烟煤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gz2021-grzb0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晓龙136042273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09
公告正文
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供热用二类烟煤采购招标公告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供热用二类烟煤采购(LNGZ2021-GRZB01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包组名称采购需求概况数量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LNGZ2021-GRZB012-1二类烟煤采购二类烟煤采购,热值5000千卡/千克20万吨0.00.0
LNGZ2021-GRZB012-2二类烟煤采购二类烟煤采购,热值4500千卡/千克50万吨0.00.0
合计——————0.00.0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2、是否进口:否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煤矿企业(国有独资或控股)或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出具的授权,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或控股关系的所属企业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经营范围且经营无异常;
(2)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煤、生产规模不低于120万吨/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国有煤矿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使用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货物自动进口许可证》(国有煤矿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使用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许可证);
(二)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近 3 年(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至少 3 个单笔合同数额 20万吨及以上烟煤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兼投兼中,投标人须承诺接受本项目各包的中标份额分配及价格的原则。(本项目包一选取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份额15万吨,第二中标人份额5万吨;本项目包二选取3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份额25万吨,第二中标人份额15万吨,第三中标人份额10万吨;本项目包一、包二中标价格均按各自标包所有中标人的平均价执行。)
三、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在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媒体上公告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nshan.gov.cn/index.jsp、http://www.asggzyjy.cn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0: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222)(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包装中,必须提供刻录有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按系统提供的软件工具制作,按系统提供的软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后刻录光盘)的光盘,未按要求提供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保证金信息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保证金子账号
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截止缴纳时间
LNGZ2021-GRZB012-1
二类烟煤采购
[尚未生成子账号]

2021-10-09 10:00:00
LNGZ2021-GRZB012-2
二类烟煤采购
[尚未生成子账号]

2021-10-09 10:00:00

-->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投标项目编号:LNGZ2021-GRZB012,邮编:114000。投标文件由任意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疫情期间,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用刻录至光盘方式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同邮寄提交,光盘一式两份。
3、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
中介采购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电子投标要求:本项目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介采购公开招标电子交易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进行主体信息注册(2020年6月1日之前注册的投标供应商需检查、补足详细地址信息并提交审核)和CA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网上投标相关要求如下:
1、本项目采购文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免费下载;
2、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的“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操作手册,根据操作手册规定的方式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CA锁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3、编制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加密版(文件后缀为“.ASTF”)和非加密版(文件后缀为“.nASTF”)。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进行线上递交;
4、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人不到现场,开标过程取消CA解锁环节,投标供应商必须将编制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各一份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装订、密封,并与刻录有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nASTF”,不是word或PDF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CD或DVD光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邮寄到指定地址。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收到的邮寄光盘内容)为准,且投标人必须保证上传的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和拷贝至光盘邮寄的非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版本一致,(是最终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5、因未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和非加密版)及纸质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投标供应商制作双份光盘并做好加固保护,光盘表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所投包号。因加密版和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或邮寄等原因造成光盘损毁无法读取电子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编制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400-998-0000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纸质质疑函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递交,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网络平台进行质疑备案。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项目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九、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政府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投标人将影响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CA注册网址:https://www.lnwlzb.com/zxxw/20181122/6dd598d1-c853-476f-9db0-835e0f9b8fe1.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024-67871177/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十一、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十二、采购人、项目主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康宁街13甲
项目联系人:黄金秋联系电话:0412-2661240
项目主管部门: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3号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412-554790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93号
项目联系人: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4-31872261

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