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丽江中心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202308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筑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350888908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丽江中心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H202308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中心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0 万元,招标人为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依据《“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 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丽江市中心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2018-2035)》确定,总体目标为丽江市中心城区,近期至 2025 年,再生水回用率达到 28%。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中心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丽江中心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2022 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2022 年新成立的供 应商需提供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书面情况说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8 月至今任意两个月的税收 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 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
声明;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 询起止时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 项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后交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查,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 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 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 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 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6、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将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证明、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须注明 被委托人联系电话)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ynzhgcxmglyxgs@126.com,并 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李工:13508889084)进行信息确认并办理报名事宜。 售价: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丽歌丽呈酒店会议室(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花马街 N8-N11 栋)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丽歌丽呈酒店会议室(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花马街 N8-N11 栋)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丽江中心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云南筑和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在丽歌丽呈酒 店会议室(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花马街 N8-N11 栋)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20230801
项目名称:丽江中心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基本概况:依据《“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云南省城镇污水 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丽江市中心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2018-2035)确定,总体目标为丽江市中心城区,近期至 2025 年,再生水回用率达到 2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计费标准的 95%计为最 高限价。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按下述要求进行丽江中心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1)再生水资源 化利用管网工程:再生水管线总长 34.064km,管径为 DN150~DN500,采用球磨铸铁管,其中 DN150 长约 9.127km,DN200 长约 16.696km,DN300 长约 3.651km,DN500 长约 4.59km。(2)再生水水质保障工程:① 再生水提升泵站改造:新增 1 台水泵及配套的自控设备、液 位计等设施,新增加药间和加药设施,保证余氯指标满足再生水回用标准。② 第二污水处 理厂深度处理设施改造:对原有深度处理单元的混合池、V 型滤池进行改造,形成曝气+锰 砂过滤的除铁工艺,对污水中铁离子进行去除,保证再生水对铁离子的要求。
(3)数字化方案:建设一个再生水信息管理平台与前端监测感知网络,包括管道流量与压 力监测设备各 8 套,智能取水终端 32 套。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服务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等国家和地 方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确保本设计成果通过相关行业部门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 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评审。
项目地点:云南省丽江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2022 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2022 年新成立的供 应商需提供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书面情况说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8 月至今任意两个月的税收 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 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 声明;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 询起止时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 项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后交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查,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 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 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 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 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6、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 8 月 7 日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 09:30 至 17:30。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将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证明、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须注明被委 托人联系电话)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ynzhgcxmglyxgs@126.com,并致电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李工:13508889084)进行信息确认并办理报名事宜。
售价:600.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歌丽呈酒店会议室(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花马街 N8-N11 栋)。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 8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歌丽呈酒店会议室(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花马街 N8-N11 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 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诉监督电话:0871-6512016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开文村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908886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筑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天宇桃园 2 号地块 B-7 幢 2305 号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50888908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开文村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908886440
电子邮件:36931399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筑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天宇桃园 2 号地块 B-7 幢 2305 号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3508889084
电子邮件: ynzhgcxmglyx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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