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城市执法管理局新搬迁办公用房维修加固和功能改造工程
- 交易编号:GHXLCSYFZZX2023-001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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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广河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马尚福 | 联系电话 | 13993048148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2-10-18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10-22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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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河县2023年提前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设计001 | 01 | 服务-设计 | 29000.0(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城市执法管理局新搬迁办公用房维修加固和功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灵台县城市执法管理局新搬迁办公用房维修加固和功能改造已由灵管局发〔2022〕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县级财政及单位自筹。工程业主单位为灵台县城市执法管理局,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灵台县城市执法管理局新搬迁办公用房维修加固和功能改造工程
2.工程编号:GSHSH-2022-023
3.建设地点:灵台县原县幼儿园所在办公楼主楼3层42间,附属1层3间。
4.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屋面改造
拆除原破损油毡防水层及水泥砂浆找平层,新做水泥炉渣找坡、水泥砂浆找平层,采用防水卷材铺油,更换安装落水管,新设置旗台、旗杆。
(二)外墙改造
外墙均布设膨胀硅酸盐保温板,并喷真石漆。
(三)主体维修改造
1.增加内墙隔断13道;
2.更换现有门、窗,增设并安装部分门洞;
3.拆除原楼道钢管护栏,现浇栏板并安装平开窗对走道进行封闭;
4.砖补砌原窗户窗台洞口;
5.卫生间做防水,铺设瓷砖,安装便池;
6.内墙及天棚铲除原涂料,批腻子、刷内墙乳胶漆;7.原水泥地坪楼地面铺砌地板砖;
8.拆除一层平台及台阶原水泥砂浆面层,敷设火烧板;
9.更换原楼梯钢栏杆,拆除原后背窗破损装饰面板,安装窗台板,对原有部分木门重新油漆。
(四)水电暖改造
1.给排水改造。拆除原焊接钢管给水管,拆除原塑料排水管,拆除原幼儿大便器;新安装PPR给水管、排水管、坐式大便器、瓷式拖布池、洗手台、地漏、闸阀、水龙头等。
2.电力改造。更换安装照明配电箱,重新敷设各类电线,安装开关、插座,更换室内、走道、卫生间吸顶灯等。
3.供暖改造。拆除原破损堵塞采暖管道及暖气片;新安装暖气片、闸阀、自动排气阀等。
(五)附属设施改造
1.拆除附属三间平房门、窗,安装防盗门及断桥窗,外墙挂钢丝网喷真石漆,内墙及天棚拆除原涂料刷,原室内地坪铺地板砖,屋面做防水处理。
2.拆除原脱落破损大门墩瓷砖及铁大门,大门墩挂钢丝网水泥砂浆抹面喷真石漆,安装不锈钢方钢大门扇。
3.拆除原职业中专实训基地彩板房。
4.拆除院落破损砼地坪;新建化粪池;新做院落雨污分流管网;重新硬化院落。
5.院落西侧新建围墙;对现有铁艺围墙除锈、刷漆二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招标控制价为1893978.3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69963.74元,规费:63976.13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
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
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完税证明和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6.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函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7.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2年10月18日12时00分00秒至2022年10月21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资格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17时00分
3.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后,由代理机构下载投标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对《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中第九条修改为“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本项目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招标人最终选择7家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且不少于3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被选为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施工方案及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4.被选定为参与竞价的投标人,交易系统投标人资格被审核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下载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并报价。
五、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0月22日8时00分00秒至2022年10月22日17时00分00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一正两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下346号门面房),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1012102000006574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行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工程投标登记号:GSHSH-2022-023
投标保证金金额:38000.00元;(大写:叁万捌仟元整)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城市执法管理局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128号
联系人:章先生
电 话:0933-59392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下346号门面房
联系人:苟丽萍
电 话:1803462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