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hd23mzfgf0702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小姐0753-22599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资金定期存放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01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D23MZFGF07027
项目名称: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资金定期存放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类别:服务类
资金存放事宜:按招标文件执行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拟选择存放银行数量
服务期
备注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资金定期存放服务项目
≤10家
1年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1.本项目选取中标服务单位数量≤10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入选存放银行。
2. 具体存放金额、存放时间和存期根据住房公积金结余的实际情况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3.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3.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3.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提供承诺函原件)。3.5. 投标人须符合《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梅市公积金委〔2023〕5号)有关规定,为防范资金存放银行利益输送行为,参与银行应当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本中心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承诺不得将资金存放与本中心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原件,并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廉政承诺书”原件)。3.6.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3.7.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022年度公积金业务考核分数达到《梅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委托协议》和《梅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规定的达标以上(提供由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文件复印件)。(详见附件2)3.8.支持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展业务创新,配合中心完成各项信息系统项目建设、便民高效服务及业务政策宣传方面的工作等(提供由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文件复印件)。(详见附件2) (1)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支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业务、创新①积极开展公积金相关业务,发放公积金贷款笔数达100笔(含)以上;②成功办结带押过户业务;③成功办结贷款一门式结清业务。(2)截止2023年9月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各项信息系统项目建设①为中心提供部、省相关业务及监管平台接入服务②对接中心商贷数据共享平台③对接电子回单业务④开发“B2B住房公积金网上自助缴款”平台(3)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便民高效服务及业务政策宣传方面工作①在银行开设公积金便民网点②派员到公积金办事窗口协助工作③支持中心开展业务政策宣传方面工作3.9.投标人必须经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具备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资格,且中心已在该银行开立定期存款账户(提供为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10.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3.11.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条件为各方成员均具有承担本次服务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资格、人力、物力、资金等的银行机构,或者是所有成员是梅州市范围机构共用一套系统、统一管理的银行机构【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须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详见附件1),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点(1.1)至(1.5)、第2点、第3点的(3.1)至(3.6)项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要求,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点的(3.7)至(3.10)项要求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备要求均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4日  至 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016号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016号开标大厅(注:08:30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补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若非独立法人,则需出具法人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或二级分行以上机构(含二级分行及梅州市范围机构共用一套系统、统一管理的机构)出具授权同意参加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1.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1.4.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丽都西路22号        
联系方式:0753-2283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0753-2259923            
联系方式:吴小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  0753-225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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