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川气东送金陵支线涉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工程旧管道处置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8
金额
31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00-jtzx-c2024-0016
预算金额31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云兵177883935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成伟铭025-877151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川气东送金陵支线涉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工程旧管道处置施工项目 JSZC-320100-JTZX-C2024-001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01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TZX-C2024-0016 

项目名称:川气东送金陵支线涉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工程旧管道处置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17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工程建设需要,为推进工程建设及确保管道安全,须对1.55km川气东送金陵支线旧管道进行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20天(含施工手续办理及方案专家认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长输管道安装GA2(含改造、重大修理)及以上资质证书;

4)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长输油气管道迁改或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专业或石油专业);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9年1月1日以来在长输油气管道迁改或保护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0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1-0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苏采云”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21〕34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信用承诺”规定注册并在线打印带可查询二维码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第六章“资格条件响应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6.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7.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2)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随响应文件一并上传苏采云系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双拜巷169号

联系人:李云兵

联系电话:17788393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06幢6楼

联系人:成伟铭、王辉

联系电话:025-87715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伟铭、王辉

电话:025-877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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