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标准化暨企业文化宣传阵地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9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标准化暨企业文化宣传阵地设施采购项目
(公告编号:2024CWHGW032)
采购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2024年9月
采 购 文 件
1.报名须知
1.1 本采购文件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1.2 确定成交单位后,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1.3凡经营范围符合广告设计、制作、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接过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所属站段文化宣传项目总数不少于2个(提供原始合同全部扫描件,不允许缺页漏页, 投标文件中如果没有提供符合甲方内容和数量要求的设计效果图,则为无效报价)。
(5)报名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报名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且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7)报名单位不得挂靠和借用满足承包条件的施工单位。
(8)按照要求现场勘察情况,设计方案能够体现甲方企业文化设计理念。
(9)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报名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设计、制作、安装和施工的能力,根据要求完成设计。
1.4 报名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报名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1.5报名单位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报名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2. 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5日14:00起至2024年9月12日14:00止前发送报名资料(报名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做报名无效)至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whgwdclk@qq.com,乌海工务段材料科首字母QQ邮箱),要求邮箱注明申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成功发送邮件(以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95306国铁采购平台报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线上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必须邮件和95306国铁采购平台同时报名,缺少一项按报名未成功处理。报名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报名单位报名结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9日上午10:00前到达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110国道西侧乌海工务段机关院内现场勘查,联系人:吴昊,电话:15048325185。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必须是参加过现场勘查并报名成功的单位,只报名未勘察的单位不在本次项目考虑范围内。
报名表
(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采购名称及编号 | |
3. 项目具体概况
3.1 项目名称:乌海工务段标准化暨企业文化宣传阵地设施采购项目
3.2 项目地点:乌海工务段机关院内。
3.3 项目内容:宣传文化阵地设施设计、制作、安装
3.4最高限价:19.00万元(不含税,税率13%)。
3.5工作量:见附件2,最终以实地勘察测量确认为准。
3.6项目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4.技术要求:见附件2,具体以现场确认为准。
5.其他要求:
5.1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约定内完成项目设计、制作、安装。
5.2质量与安全目标:项目需经验收小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率100%。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5.3对该项严格按技术要求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限期整改,根据整改情况组织复验,直至验收合格,确保验收合格率100%。杜绝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否决报名条件和情形
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报名将被否决:
6.1 超过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的,以及低于最低控价视为恶意中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2 报名单位串通报名、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名的。
6.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授权与被授权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名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名。
6.4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日后10个工作日内未提供让甲方满意的设计方案,可根据中标排名顺延其他家合作,原合同自动失效。
7. 评审标准和方法
7.1 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成交法。
7.2 报名价格修正
7.2.1 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7.2.2 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7.2.3 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3 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7.3.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报名单位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小组不接受报名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7.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报名单位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7.3.3 评审小组对有疑问的报名单位有权要求提供报价文件的原件或清晰影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完整原件或清晰影印件的报价文件按否决其报名处理。
7.4 重大偏差确认
7.4.1 报名单位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出现重大偏差的报价文件,评审小组有权对该报价文件进行否决处理。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采购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报名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7.4.2以下情况属重大偏差:
7.4.2.1 报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7.4.2.2 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对报价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报价表签字、加盖公章的。
7.4.2.3 报名单位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出现超出最高限价、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报名的。
7.4.2.4 报价文件记载的规范标准、技术指标性能、质量证明交货期、售后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7.4.2.5 采购文件记载的各类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7.4.2.6 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证书或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报名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的。
7.4.2.7 报价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7.4.2.8 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或其他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
7.5 经评审小组评审,该项目所有报名都未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而否决全部报名处理的,评审小组在采购资料中说明原因并签字备案,应重新组织采购。
8.成交公示
8.1 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确定为成交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8.2 对未成交的报名单位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报价文件。
9. 报价文件组成装订顺序
9.1 报名承诺书(附件1)。
9.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到场参与议价人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为彩印。
9.3 报名单位报价表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9.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
9.5 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所属站段文化宣传项目总数不少于2个原始合同全部扫描件(不允许缺页漏页)。
9.6 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9.7 财务状况证明资料和报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9.8 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9.9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9.10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9.11 营业执照查询结果: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9.12 纸质版设计方案(包含预算表、设计效果图等相关材料)。
9.13 采购文件内其他要求
10. 报价文件其他要求
10.1 报价文件应装档案袋内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密封,开标时统一开封。
10.2 报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报价将被拒绝):①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报名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报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③报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名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④报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报名单位的公章;⑤报价文件正副本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10.3 报名单位可根据报名服务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附件。
10.4 报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封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名全权代表签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可能被拒绝。
10.5 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报名单位的公章。
11. 联系方式:
①接受异议和投诉的方式及受理部门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纪委:0473-2228915。
②技术咨询联系人
姓名:吴昊
联系电话:15048325185
③报名咨询联系人
姓名:郭帆
联系电话:0473-2229485
附件1
报名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我单位参加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标准化暨企业文化宣传阵地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CWHGW032)报名事宜,现对报名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与乌海工务段约定提出的付款方式进行收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乌海工务段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合同中提出的施工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乌海工务段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中提出的设计理念、施工要求、规范标准完成设计、施工、安装工作。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施工规范标准完成工作、未按照文化宣传设施设计、制作、安装项目要求完成作业、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弃权处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部作为贵单位补偿。
报名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乌海工务段标准化暨企业文化宣传阵地设施
采购数量及技术标准
序号 | 制作名称 | 工艺材质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顶面装饰造型 | 轻钢龙骨/木龙骨/木工板基层/外贴石膏板饰面,基层处理 | m² | 84 |
2 | 顶面发光装饰 | LED照明发光灯饰 | m² | 84 |
3 | 墙面发光文化墙 | LED照明发光灯饰 | m | 52 |
4 | 展厅文化墙 | 木龙骨/木工板基层/外贴石膏板饰面,基层处理 | m² | 110 |
5 | 企业文化展示层板 | 18mm厚颗粒板烤漆定制 | m | 18 |
6 | 企业文化展示台 | 18mm颗粒板烤漆定制 | 个 | 2 |
7 | 企业文化展示柜 | 18mm颗粒板烤漆定制 | 个 | 4 |
8 | 展示装饰壁布 | 0.15mm厚宣绒布高清UV打印 | m² | 95 |
9 | 章节装饰文化墙 | 20mmPVC烤漆 | 组 | 6 |
10 | 展示图板制作 | 20mmPVC+2mm亚克力UV喷绘 | m² | 40 |
11 | 展示沙盘制作 | 微型景观定制 | m² | 5 |
12 | 沙盘底座 | 3mm铝塑板定制 | 个 | 1 |
13 | 微型景观摆台 | 3D模型定制 | 个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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