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31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方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新沂市城北花苑小区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沂市城北花苑小区改造EPC工程已由 新沂市行政审批局 以新行审批〔2023〕可研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钟吾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沂市城北花苑小区改造工程EPC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沂市钟吾街道北拓路北、华裕路东;
2.1.2建设规模:改造项目位于新沂市城北,共计18幢多层住宅楼及物业用房一幢,惠及712户。改造主要包括:1、建筑本体改造(包括建筑质量提升,建筑风貌提升,生态节能改造,塑造特色风貌)2、小区户外空间改造(包括空间形象、内部交通、活动场地、公共环境优化,增加机动车停车场地,增补适老场地,增设绿地景观)3、小区内配套设施(包括完善公共安全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便民服务设施,建立智能化系统,配置养老服务用房)4、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
2.1.3合同估算价:约 2331 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 160 日历天); 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2 招标范围:新沂市城北花苑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建筑物本体改造、小区户外空间改造、完善小区内配套设施、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建设及改造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2.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   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2.2.2施工范围:
改造主要包括:1、建筑本体改造(包括建筑质量提升,建筑风貌提升,生态节能改造,塑造特色风貌)2、小区户外空间改造(包括空间形象、内部交通、活动场地、公共环境优化,增加机动车停车场地,增补适老场地,增设绿地景观)3、小区内配套设施(包括完善公共安全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便民服务设施,建立智能化系统,配置养老服务用房)4、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
2.2.3设备范围:健身器材采购等。
2.3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 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质量标准: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所有物资( 设备、材料等)采购合格率达到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国家贰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含)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1 年 03 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2年 03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2022 年12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
3.6投标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2591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 www .credit.jiangsu.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67025912)。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0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肆拾陆 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 60290188000207585-10009358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3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4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3 日至 2023年 4  月 24 日09时 3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4 月 24 日 09时30 分。
6.2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其它
10.1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经理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
10.2  特别提醒:
(1)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模块]中。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沂市钟吾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新北路93号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百宝楼19号楼三楼
邮    编: 221400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  黄永                联 系 人:马方                            
电    话:  18052283008         电    话: 0516-67101332                                     
2023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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