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tx-2023-040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杭祥荣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腾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娜1802180262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技术支持体系构建
与推广应用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STX-2023-040
 
 
 
采   购   人: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腾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〇 二 三 年 四 月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技术支持体系构建与推广应用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应天大街772号1幢5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7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JSTX-2023-040;
2.2项目名称: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技术支持体系构建与推广应用服务项目;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预算金额:2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处理;
2.5采购需求: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技术支持体系构建与推广应用,详细内容及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2.6合同履行期限: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任一月份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开标前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 本项目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获取采购文件
4.1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应天大街772号1幢502室江苏腾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21802623。
4.3方式: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江苏腾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应天大街772号1幢502室)获取。
4.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5.1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应天大街772号1幢502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3年4月17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应天大街772号1幢5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的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8.2本磋商公告在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8.3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9.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97号
联 系 人:杭祥荣
联系方式:025-86263736
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腾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应天大街772号1幢502室
联 系 人:张 娜
联系方式:18021802623
9.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娜
电   话:18021802623
 
2023年4月4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
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技术支持体系构建与推广应用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
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技术支持体系构建与推广应用,详细内容及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标段划分
一个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杭祥荣
电  话
025-86263736
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  娜
电  话
18021802623
磋商文件份数
一号标书:壹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二号标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材料;
另磋商单位准备U盘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单独密封后,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磋商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为贯彻落实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该项目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应天大街772号1幢502室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3年4月17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应天大街772号1幢502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3年4月17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应天大街772号1幢502室
预算价
20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在磋商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于开标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采购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投标须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的,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采购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1.2、定义
1.2.1“采购单位”、“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项目活动组织方。
1.2.3“投标人”、“磋商单位”系指获取了本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1.2.4“投标文件有效期” 系指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
1.2.5不可抗力: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1.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1.4、政策功能
1.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含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1.4.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4.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投标费用
2.1磋商单位应承担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予承担。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3.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3.1.1竞争性磋商公告
3.1.2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3.1.3竞争性磋商须知
3.1.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3.1.5招标内容及项目需求
3.1.6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3.1.7响应文件的格式及要求
3.2投标单位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并认真、全面阅读,充分理解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视同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
3.3投标方不得转让标书。
3.4二次报价单由投标单位盖章后带至开标现场填写,无需密封至投标文件内。首轮报价各分项报价以投标明细报价表中所填报价格为准,作为最终报价中单价下浮比例计算依据。首轮报价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
四、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4.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应天大街772号1幢502室)。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发布补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五、磋商补充文件
5.1采购单位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或答复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将以磋商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5.2磋商补充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时间、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
5.3磋商补充文件将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发布,投标人请自行查询。
六、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提交
6.1响应文件的编制:
6.1.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用A4纸张,打印和书写字迹应清楚工整,内容齐全,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6.1.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6.1.3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2响应文件分为一号标书、二号标书,其中:
6.2.1一号标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评分细则对照表(此表须放在首页)
(1)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附后)
(5)供应商登记表;(格式附后)
(6)报价表;(格式附后)
(7)服务承诺书;(格式附后)
(8)项目组人员配备表;(格式附后)
(9)业绩/奖项汇总表;(格式附后)
(10)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附后)
(11)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13)服务要求响应表;(格式附后)
(1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5)投标人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6)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任一月份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开标前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17)投标人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18)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和评标细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2.2二号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任一月份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开标前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5)企业声明函原件(如有);
(7)投标人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8)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如有);
6.3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分为一号、二号标书,一号投标文件 一式叁份 ,正本壹 份,副本 贰 份,正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并装于一个封袋内。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标志;二号标书为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原件,装于一个封袋内;二号标书、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单独密封在封袋内与一号标书封袋一并递交。
6.4一号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号标书、二号标书、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封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代表人、标书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或封箱密封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
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6.5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投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6.6投标人应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应天大街772号1幢502室,交由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7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投标单位必须使用,但可按同样的格式扩展。
6.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6.8.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6.8.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七、报价说明
7.1采购项目的预算价:20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7.2磋商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具、耗材、差旅费(含车旅费、食宿费等)、保险、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等合同期限内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除中标价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3投标人自行组织、自费前往现场勘察(如有)。如需帮助,可向采购人提出。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在投标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的设计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人概不负责。
7.4投标单位应在磋商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金额的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单位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除合同另有约定,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表上所标明的价格均为履约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5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单位:元)填报。
7.6招标代理费: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单位在投标让利时综合考虑。
7.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单样式进行报价,并计算总价,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八、磋商与评审
8.1磋商小组
8.1.1 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8.2、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8.2.1磋商小组、采购人、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8.2.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8.2.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8.3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8.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3.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3.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4、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8.4.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8.4.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8.4.1.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8.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评定其为无效标:
8.5.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理人印章的。
8.5.2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8.5.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8.5.4投标有效期、服务期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8.5.5未按响应文件规定报价的。
8.5.6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8.5.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8.5.8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8.5.9未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真实可信声明函的。
8.5.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8.5.11投标报价超过响应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 
8.5.1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8.5.1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5.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8.5.16不符合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8.6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现场告知其理由。
8.7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标、围标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8.7.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8.7.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8.7.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8.7.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8.7.5不同投标人授权同一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
   8.7.7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8.7.8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标、围标情形。
8.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8.8.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满足财库(2015 124号文)竞争性磋商只有2家机构仍可继续进行;
8.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8.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8.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8.5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九、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9.1采购单位将按本磋商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活动,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磋商活动由采购单位主持,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供应商代表应参加磋商活动并签到。
9.2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9.3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9.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9.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9.6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具体变动内容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7供应商应就变动内容重新提交相应的书面响应材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总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9评审方法和标准
9.9.1评审方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9.9.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中的详细要求。
9.10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磋商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十、成交
10.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十一、中标与签订合同
11.1开标后,经磋商小组确定的中标单位,由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11.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日期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要求更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而拖延合同签订,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另选中标单位。
1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二、质疑和投诉:
12.1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2.2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否则,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有权不予受理。
12.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注: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全部问题及相关质疑资料)。否则,代理公司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2.3.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12.3.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12.3.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12.3.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12.3.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2.4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2.5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异议;认为开标活动违法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的,投标人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2.6质疑或投诉程序:
12.6.1投标人认为本次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到相关科室提出投诉。
12.6.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按规定投诉或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12.7恶意投诉情形:
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诉将被界定为恶意投诉,代理机构提请财政部门将对投诉人按有关规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上网公示,投标人今后参与政府项目将受到影响:
12.7.1未按规定向投诉处理部门投诉或向不同部门多方投诉的;
12.7.2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投诉的;
12.7.3投诉处理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仍就同一内容向其他部门进行投诉的;
12.7.4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
12.7.5投诉经查失实,被告知后,仍然恶意缠诉的;
12.7.6一年内三次以上失实投诉的;
12.7.7直接向领导、纪委、检察部门写匿名信等。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采购人(全称): 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技术支持体系构建与推广应用服务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1、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是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具、耗材、差旅费(含车旅费、食宿费等)、保险、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等合同期限内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对乙方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除合同价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二、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招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承诺;
(4)服务承诺;
(5)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三、验收标准
提交江苏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技术支持体系构建与推广应用研究报告1份。
四、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确保安全实施,若发生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其与甲方一切无关。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包含应负的连带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影响到甲方的工程进度及相关工作,甲方有权从乙方的项目款中直接支付费用以处理相关事务。余额不足的,由受伤害人自行向乙方追债。
五、交付与验收
1.合同履行期限: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完成项目内容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余款。
七、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服务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9、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八、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5日,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其他事项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7 天内支付,否则应按未付金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其他
1、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任何一方无权在没有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给予、授予和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江苏腾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贰份。
 
甲方(盖章):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项目需求
1、背景介绍
江苏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历程、现状和主要问题概述。
2、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支撑与应用
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管理标准、政策支持、工作机制等。
3、绿色优质农产品技术支撑与应用
绿色优质农产品种植技术、养殖技术、生产加工技术等。
4、绿色优质农产品产业链模式集成
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管理模式、运行模式、发展模式等。
5、绿色优质农产品全产业链技术支持体系
江苏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全产业链技术支持体系构建与具体实践。
6、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综合效益
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产业价值分析)。
7、江苏绿色优质农产品相关科研技术成果及应用案例
大宗稳产保供型、“土”“特”“产”高附加值型等。
第六部分 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一、磋商小组
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的评委由相关的专家、采购人代表等有关人员构成。
二、评审方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三、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含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注:投标人使用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服务投标,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服务可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委将以采购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百分制打分。
(二)成交标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评分标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序号
评分项目
满分分值
评分细则

报价部分(10分)
投标
报价
1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投标报价为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
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评判。

企业人员配置
(20分)
人员
配置
20
投标单位需有一定规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保证项目实施需要。其中:项目组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5人及以上的得10分,不足5人的每少1人减2分,扣完为止;项目组人员中入选过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队伍2人及以上的得10分,不足2人的每少1人减5分,扣完为止。须提供项目组人员的学位和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项目组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服务响应(10分)
服务响应
10
全部响应即满足磋商文件的项目需求要求的得10分,有负偏离的每项减2分,扣完为止。(投标单位需在“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如实逐项填列所提供服务承诺,否则视为负偏离)

企业实力
(20分)
企业实力
20
投标单位需长期在农业科研领域开展工作并取得相关成果。其中:作为主持单位,近五年(2018年-至今)承担过省级及以上农业类科研项目(课题、任务)5项及以上的得10分,不足5项的每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作为主要完成单位(排名前三),近五年(2018年-至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农业领域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2项及以上的得10分,不足2项的每少1项扣5分,扣完为止。须提供项目和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服务方案
(40分)
对本项目认识情况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的认识情况进行评分,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有深度的得10分;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内容较全面有深度的得8分;理解、思路、内容深度一般的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服务方案总体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审计组织、分工合理)进行评分,表述清晰、全面、前瞻、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0分;表述较为清晰、全面、前瞻、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8分;表述不太清晰、全面、前瞻、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不强的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进度计划
10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合理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管理。提供的进度计划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行得10分;提供的进度计划方案内容较完整、较科学、较合理可行得8分;提供的进度计划方案内容有欠缺、科学性一般、合理可行性低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重点和难点分析
7
方案中有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相应解决措施。分析和措施表述清晰、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的得7分;表述较为清晰、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表述不太清晰、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应急响应
3
供应商能够及时应对突发情况,检查过程中如有问题能够及时响应,如接到甲方通知,1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的,得3分;超过1小时的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的格式及要求
附件一:
开标一览表
致: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1、根据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技术支持体系构建与推广应用服务项目的磋商文件,我单位经市场考察和研究上述项目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完成本项目,并按上述要求实施此项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立即实施此项目,并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
3、我方接受磋商文件中的服务价款支付条件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4、如果我们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你单位有权另选中标单位。
5、我方投标文件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我方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理决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6、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服务           的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的投标。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联系方式: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四: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供应商登记表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注册资金

联系 人

职   务

所在部门

营业面积

在册员工
       名
技术人员
         名
联系电话

传  真

手 机 号

网 址

供应商品
范   围

企业概况
 
 
 
 
 
 
主要业绩
 
 
 
 
 
 
 

 
附件六:
报价表
(一)首轮清单报价表
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我单位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下面的报价提供所需服务,并保证提供优质服务。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技术支持体系构建与推广应用服务项目
满足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
1项



合计
(大写):              (小写):               

注:1.磋商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的价格体现。磋商报价包括投标人派驻人员、工资、保险、材料费、管理费、利润、视频制作、宣传推广、招标代理费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及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本项目的预算价:20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3.各投标人必须使用本报价表且须逐格填写,除规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处手写外,其余内容均要采用电脑打印。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二轮报价单
 
 
 
二轮报价(大写):                                           
¥: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注:二轮报价单由投标单位盖章后带至开标现场填写,无需密封至响应文件内。首轮报价各分项报价以系统明细报价表中所填报价格为准,作为最终报价中单价下浮比例计算依据。
 
   年    月    日
 
 
 
 
 
 
附件七:
服务承诺书
服      务
内      容

承      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不够可复制和放大
附件八:
   项目组人员配备表
机   构
职 位
名 称
姓  名
证书
编号
主要资历、经历及承担过的项目
项目组
人员
项目负责人




成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九:
业绩/奖项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奖项名称/
业绩名称
项目内容
备注
1




2




3




......




合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十:
企业声明函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将不做相应扣除。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授权代表亲笔签名: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十一:
技术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评标细则中的相关要求自行编制,格式自制)
 
 
 
 
 
 
 
 
 
 
 
 
 
 
 
 
 
 
 
 
 
 
 
 
 
 
附件十二: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声明函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十三:
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名称
招标内容
及要求
投标单位服务响应
偏离情况






























...
...
...
...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项目需求”的要求进行响应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情节严重的禁止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单位: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十四:
评分细则对照表
序号
评分项目
满分分值
评分细则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企业人员配置
(20分)
人员
配置
20
投标单位需有一定规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保证项目实施需要。其中:项目组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5人及以上的得10分,不足5人的每少1人减2分,扣完为止;项目组人员中入选过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队伍2人及以上的得10分,不足2人的每少1人减5分,扣完为止。须提供项目组人员的学位和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项目组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服务响应(10分)
服务
响应
10
全部响应即满足磋商文件的项目需求要求的得10分,有负偏离的每项减2分,扣完为止。(投标单位需在“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如实逐项填列所提供服务承诺,否则视为负偏离)


企业实力
(20分)
企业
实力
20
投标单位需长期在农业科研领域开展工作并取得相关成果。其中:作为主持单位,近五年(2018年-至今)承担过省级及以上农业类科研项目(课题、任务)5项及以上的得10分,不足5项的每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作为主要完成单位(排名前三),近五年(2018年-至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农业领域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2项及以上的得10分,不足2项的每少1项扣5分,扣完为止。须提供项目和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服务方案
(40分)
对本项目认识情况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的认识情况进行评分,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有深度的得10分;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内容较全面有深度的得8分;理解、思路、内容深度一般的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服务方案总体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审计组织、分工合理)进行评分,表述清晰、全面、前瞻、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0分;表述较为清晰、全面、前瞻、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8分;表述不太清晰、全面、前瞻、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不强的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进度
计划
10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合理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管理。提供的进度计划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行得10分;提供的进度计划方案内容较完整、较科学、较合理可行得8分;提供的进度计划方案内容有欠缺、科学性一般、合理可行性低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重点和难点
分析
7
方案中有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相应解决措施。分析和措施表述清晰、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的得7分;表述较为清晰、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表述不太清晰、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应急
响应
3
供应商能够及时应对突发情况,检查过程中如有问题能够及时响应,如接到甲方通知,1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的,得3分;超过1小时的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注:此表须放在投标文件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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