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国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宁国市宁阳中路原粮食局大楼第四层及第五层房产3年期租赁权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gs-cq-jj-202454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彭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宁国市津瑞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国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宁国市宁阳中路原粮食局大楼第四层及第五层房产3年期租赁权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NGS-CQ-JJ-2024549

受宁国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网络竞价交易标的为宁国市宁阳中路原粮食局大楼第四层及第五层房产3年期租赁权,标的名称、建筑面积、年租金起始价等信息如下表所列:

序号

标的名称

套内建筑面积

租赁

期限

年租金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竞价

阶梯

1

宁国市宁阳中路原粮食局大楼第四层401-4103年期租赁权

22.78平方米/

(共10间)

3

41040/

4000

加价幅度为每次500元或其整数倍

2

宁国市宁阳中路原粮食局大楼第五层501-506室、509-5103年期租赁权

22.78平方米/

(共8间)

3

28416/

3000

注:请竞买人报名前现场踏勘标的,详细了解标的信息,如因对标的情况了解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

本场交易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买申请:

1、报名方式:网上申请,竞买人须通过 CA证书或皖事通登录系统参与报名或竞价,系统会自动获取竞买人名称和五码信息。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竞买申请。

2、竞买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619日止(工作时间)。

3、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自然人参与竞买的(可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支付宝、皖事通等登录方式):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3)竞买承诺书签章(原件);

4)退保证金声明函签章(原件)。

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选择CA登录,输入密码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

1)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3)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4)竞买承诺书签章(原件);

5)退保证金声明函签章(原件);

6)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注:竞买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发现竞买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材料上传提交审核后需联系彭经理,联系电话:18056322369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账号及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61916:30时止,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网上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2、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国支行

账号:6232811760000005794

注:汇款时备注参加竞买的项目名称。

3、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如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造成的竞买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请各竞买人在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务必向银行柜台说明,办理电汇或转账业务,非现金存款,须有交款人账户信息,以便退还竞买保证金。

2)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如竞买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将造成报名审核时不能确认该保证金是谁交纳,故无法审核报名,报名审核不通过)。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4)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免申即退:委托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合同》,并由拍卖人将相关材料交至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的,系统将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1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上午9时自动退还。出现不按规定要求领取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要求交纳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协议书)等情形的,委托人应及时书面说明情况,竞买保证金将按照委托人要求时间退还。

五、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61916时止(工作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2、联系人:李经理,电话:13966216883

六、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名称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宁国市宁阳中路原粮食局大楼第四层401-4103年期租赁权

20246209:00时至20246219:00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

宁国市宁阳中路原粮食局大楼第五层501-506室、509-5103年期租赁权

202462010:00时至202462110:00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

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合同、明确价款支付及相关违约责任:

1、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宁国市津瑞拍卖有限公司处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将年租金成交价3%的佣金支付至宁国市津瑞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竞得人必须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宁国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竞得人必须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年租金成交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不足200元的按200元交纳)。交纳人和竞得人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第三方委托付款。相关税费按国家税务征收规定进行负担。

3、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未按约定支付各项款项的,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将本标的再次进行网络竞价。交易标的再次进行网络竞价的,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网络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网络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网络竞价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原竞得人拒绝补足差价的,应承担委托人为维护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等。

九、特别说明(以下条款请竞买人特别注意):

1、上述房产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一年一付,本次网络竞价的成交价为第一年租金,竞得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必须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年租金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不足200元的按200元交纳),以后每年度的租金在前一年度届满30日前一次性付清。如竞得人逾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天则需按应付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未支付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本次网络竞价公告的数据由委托人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标的前期及现状情况,对有关事项仔细询问。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3、承租期内,竞得人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竞得人可根据需要对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对房屋作结构性改造,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竞得人恢复原样以及赔偿相关损失。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的7日内,竞得人应将租赁房屋腾空并将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完好返还出租方,竞得人自行添置的可移动设备可由其自行收回,但应保护租赁房屋墙面、天棚、地面装修、消防管道设施等完好,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竞得人装饰、装修的与房屋不可移动部分应保持正常使用后的自然、完整状态,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或毁损,竞得人不得以此要求出租方给予任何补偿。竞得人逾期未腾空,视为放弃租赁屋内物品,出租方有权直接腾空,相应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竞得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等要求,不得在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及其他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不得对周边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生活居住环境造成影响。

5、承租期内,竞得人应当定期对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含门窗、水电、洁具等)、设施设备(含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损坏的及时维护修理,无法修理或修理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竞得人必须购置全新的设施设备或零部件进行更换,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竞得人在租赁期间内必须按规定做好消防安全,自行采购及安装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对承租的房屋消防工程给予改造,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所涉及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财产责任及损失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内,竞得人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通讯等)均竞得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时,竞得人应当结清所有欠费。

8、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方。

9、本次网络竞价标的房屋内的物品、设施设备及装潢等均不在拍租范围内,网络竞价成交后,由物品所有人在10日内自行搬离。

10、其他事项按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11、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知晓并接受本公告及《网络挂牌竞价须知》《房屋租赁合同》等全部文件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宁国市津瑞拍卖有限公司

2024530

网络挂牌竞价须知.doc
竞买承诺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doc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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