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室内有偿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室内有偿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2307121240283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啟镇 15126630514
BIDDING
报价起止时间:2023-07-12 17:27 - 2023-07-13 18:00
采购单位: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1、必须满足附件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室内有偿服务项目采购方案相关要求;
2、项目前期预算评审费用需由中标服务商支付
3、必须响应附件,提供相关文件材料
4、中心会对服务商每月服务进行考核,当服务当月考核低于70分时,直接终止合同
附件: 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室内有偿服务项目采购方案.docx
(采购方案附件)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公共区域室内有偿服务项目绩效评分表.xls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贵州省 贵阳市 观山湖区 其他街道 数博大道长岭南路18号数字产业园区1楼
送货备注: 成交后立即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室内有偿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2307121240283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啟镇 15126630514
BIDDING
报价起止时间:2023-07-12 17:27 - 2023-07-13 18:00
采购单位: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物业管理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物业管理服务; 描述:保洁3名,秩序维护人员3名;保洁3名:卫生保洁人员除能完成一般性卫生清洁工作外,还需精通电子类屏幕、电子设备、弱电机房等特殊项目保洁工作,具备一定电气安全知识,会熟练使用各类灭火设施,能独立完成疏散引导工作;秩序维护人员3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其住所地公安部门出具没有违法犯罪的证明。(书面佐证材料),需为服务商正式员工;采购人需求描述:需求详见附件《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室内有偿服务项目采购方案》,必须满足方案项目服务方案和项目服务要求; 次要参数要求: | 6人 | 297500.00 | - |
买家留言:1、必须满足附件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室内有偿服务项目采购方案相关要求;
2、项目前期预算评审费用需由中标服务商支付
3、必须响应附件,提供相关文件材料
4、中心会对服务商每月服务进行考核,当服务当月考核低于70分时,直接终止合同
附件: 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室内有偿服务项目采购方案.docx
(采购方案附件)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公共区域室内有偿服务项目绩效评分表.xls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贵州省 贵阳市 观山湖区 其他街道 数博大道长岭南路18号数字产业园区1楼
送货备注: 成交后立即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贵州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室内有偿项目 | (一)企业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满足服务内容要求能力的服务机构; 2.遵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5.服务商在贵阳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6.服务商需提供高效、快捷、安全、整洁的服务(需提供服务承诺书及项目服务方案); 7.服务商有为各类展览馆、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服务经验(需提供服务合同); (二)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人员需满足展示中心接待任务时间不固定需求、需能满足交流体验中心有偿服务特殊要求;项目需配备一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需在限定时间内能够到达现场,并能随时调动不低于20人权利(含工程人员、秩序人员、保洁人员、礼仪人员)。(报价文件中需出具书面承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卫生保洁人员除能完成一般性卫生清洁工作外,还需精通电子类屏幕、电子设备、弱电机房等特殊项目保洁工作,具备一定电气安全知识,会熟练使用各类灭火设施,能独立完成疏散引导工作; 3.秩序维护人员除能执行一般性秩序维护工作外,还需具备一定治安、消防、应急处置、车辆管理能力,能处置一定程度的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亲和力。建立健全秩序值班、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执行日常值勤巡查任务; (1)交流体验中心及公共区域服务的秩序员应为意向服务商正式员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其住所地公安部门出具没有违法犯罪的证明。(书面佐证材料) (2)秩序员值勤时应着装整齐,认真履行职责;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刁难当事人,严禁收受或索要当事人钱物;不得玩手机、电脑、嬉戏、打瞌睡和电话聊天;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3)秩序员应熟悉掌握工作岗位技能操作要求,能迅速高效地处理当班正常地工作事项。遇紧急的特殊情况,应作为现场第一责任人制止事态的扩大,并马上报告综合部和秩序队领导。 (4)非值勤秩序员不得在公共共域内滞留,不得在公共区域内淋浴、晾衣,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存放私人物品,不得将任何秩序、消防器材等公用物品带离公共区域。 (5)秩序值勤岗位需定期培训制度,每日上班前组织一次不少于20 分钟的集训;每周组织一次不少于半天的业务学习、体能培训, 不断提高秩序员的身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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