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信阳市公安局应急通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9/1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应急通信装备采购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竞谈-2019-69 | ||||||||||||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1日 | ||||||||||||
四、评审日期:2019年12月04日 |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六、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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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 ||||||||||||
王坤、徐晓娜、冯双(采购人代表) | ||||||||||||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 ||||||||||||
按国家改革委员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取,即423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9年12月09日 至 2019年12月10日 | ||||||||||||
十、其他 |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十一、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二十四大街38号 | ||||||||||||
联系人:蔡先生 | ||||||||||||
联系方式:0376-6521610 | ||||||||||||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政和花园A区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6-6689966 | ||||||||||||
发布人:古丹丹 |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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