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法正政采字【2023】14号]新干县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6.4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新干县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项目编号:法正政采字【2023】14 号
甲 方:新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 方:浙江瑞格铜业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2023 年 11 月 8 日
甲方(采购单位):新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供货单位):浙江瑞格铜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3 年 11 月 8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3 年 10 月 31 日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关于新干县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项目编号:法正政采字【2023】14 号)的中标通知书和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 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 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 分。
第一条 合同货物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陆万叁仟捌佰伍拾元整 ,即人民币¥1763850 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 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 税费用。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成后,货物进场经采购单位验收后支付至该批货物价款的 70%,所有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该货物价款的 95%,余款 5%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所付 款项均为无息)。
第四条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 90 日内完成交货。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 5%,签订合同之时缴纳,履约保证金采用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自收到验收合格相关凭据后 5 个工作日内退 还。
第六条 交货及安装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质量保证期
整体项目质保一年(产品质保期国家与厂家另有高于一年规定的从其 规定),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中标 人免费负责维修、调换。
第八条 供货要求
(1)乙方负责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待甲方确认后交付使用。
(2)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3)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乙方所投产品或服务应达到或 优于本采购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自闭阀的试验和检验应满足《管道燃气自闭阀》CJ/T 447-2014 中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的要求。
第九条 投标报价
所有货物、配套材料、辅材、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转运、验 收、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第十条 交货及包装要求
(1)交货:乙方须保证产品是制造厂商原厂制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及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 和技术规范要求。按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应通过货物制造商的出厂 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保修证明等资料。提供的装箱产品必 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和中文技术资料壹套(技术说 明书、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保养手册、设备装配图等),由甲方和乙方 共同查验货物外观、型号、数量等。
(2)包装:乙方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 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提供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 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验收要求
(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单位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 求;
③货物来源国家官方标准。
(2)乙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在 3 个工作日内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和损失。若未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4)乙方须在验收之前提供有关技术文件、完整的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 汇集成册交付甲方。
(5)甲方有权聘请专家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验收机构进行检测、验收 工作,相关检验检测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
提供的任何货物包括软件、数据资源等(除技术指标另作规定外)均应符 合现行国内和行业相关标准。中标人应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其提供的任何货物(包括软件、数据资源等)时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费用全部 由中标人承担,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 款总额的 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5%,逾期交 货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设备。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5‰的违约金。
(4)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 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同时,乙方还须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5)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 甲方违约,违约金按第 1~2 款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
(1)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若有指定品牌厂家或指定规格型号 的,只作参考,所投产品须等于或优于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供货时不能满 足或优于本次招标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要求其退货。
(2)乙方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产品质量事故,或因乙方 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 及经济责任。
(3)乙方提供货物与招标要求不符时,已中标者取消中标资格,已供货的 全部退货并扣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责任和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
(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 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本项目不集中组织勘察现场,由乙方自行到施工安装现场查看。考察 现场的费用及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本合同正本 5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2 份,代理机 构 1 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注:签订合同时,乙方需将采购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浙江瑞格铜业有限公司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普青工业区 电 话: 电 话:0576-8738367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大麦屿支行 银行账号:19938101040015326
2023 年 11 月 8 日 2023 年 11 月 8 日
附件 1
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自闭阀 | 瑞格 | 30000 | 个 | 54 | 1620000 |
2 | 接头 | 瑞格、DN15 内丝直接 | 15000 | 个 | 4.3 | 64500 |
3 | 瑞格、DN15 外丝直接 | 15000 | 个 | 4.3 | 64500 | |
4 | 金属波纹 管(不锈 钢) | 瑞格、DN10 | 1500 | 米 | 9.9 | 14850 |
金额合计 | (大写) 壹佰柒拾陆万叁仟捌佰伍拾元整 (小写) ¥1763850 元 注: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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