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和县宗地编号2023-0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0120240109000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西和县宗地编号2023-0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甘肃省西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

公开出让公告

                  西自然资源告字﹝2024﹞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西和县人民政府批准,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出让

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出让

年限

竞买

保证金

2023-033

该宗地位于西和县工业集中区,宗地四至为:东至次1#路;南至主4#路;西至主1#路;北至次1#路,具体位置以宗地图界址点坐标为准。

22783.41

平方米

工业

用地

0.8

40%

15%

50年

860  

万元

约合

34.18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按挂牌方式出让的,起始价及加价幅度见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公示栏。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240109000004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110日至2024年131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31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24年118日至2024年131日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2024年131日下午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同时通知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期间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间至2024年220日下午17:0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220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21日(星期四)下午16:00时;

2、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4年21日至2024年222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4、挂牌出让会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110日起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甘肃省西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3-033号宗地)》。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开发建设必须符合西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4、本次出让的西和县2023-0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工业“标准地”,控制指标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产值300万元亩均税收8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25吨标准煤/万元;宗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7%。环保要求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5、本次出让西和县2023-0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工业“标准地”,建设应按照《西和县工业集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以及《西和县工业集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要求执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照规定时间与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签订《西和县工业集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6、项目开工前,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履约责任书确定的控制指标进行设计、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如期建成投产。项目竣工后,用地企业按规定委托联测联核,形成验收结果及相应的报告材料,报请相关部门按照“标准地”验收标准进行协同联动、联合验收。

7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西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3-033号宗地)》载明的为准。

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1、西和县自然资源局

人:先生

联系电话:0939-6621495

2、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人:经理   经理

联系电话:0931-8470330    15309398060      18143767884

 

                                      

  西和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1月1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