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叶城核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技术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叶城县核桃产业化发展中心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04日 20: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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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26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叶城县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多功能厅(纬三路) | ||
预算金额 | ¥51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婷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42759021/17690085218 | ||
采购单位 | 叶城县核桃产业化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叶城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149572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天智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德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 5组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42759021/17690085218 |
项目概况
叶城核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D(GK)2022-16号
项目名称:叶城核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150000
最高限价(元):51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叶城核桃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技术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附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
(2)法人本人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公司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社保缴纳凭证(单位社保缴费汇总和个人明细表)含被授权委托人;公司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税收良好记录证明;(新公司除外)
(5)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叶城县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多功能厅(纬三路)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叶城县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多功能厅(纬三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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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叶城县核桃产业化发展中心
地 址:叶城县
联系方式:15214957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智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德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 5组20号
联系方式:18742759021/17690085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婷婷
电 话:18742759021/1769008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