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5包)招标公告(2023-JQ50-W3046)
投标剩余时间9天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50-w3046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穆超155026630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2023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5包)(2023-JQ50-W304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2023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5包)
二、项目编号:2023-JQ50-W3046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最高限价:49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依据为综合打分,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综合打分第一名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报价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报价方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授权代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提供报价方在军采网注册完成信息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列入资格性审查项。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3.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在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并下载(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或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
5.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6、购买成功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如需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穆超、耿俊
办公电话:15502663039
移动电话:15502663039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宁干事
办公电话:0411-80841062
移动电话:1890097678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2023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5包)
二、项目编号:2023-JQ50-W304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 / | 详见附件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辽宁大连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最高限价:49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依据为综合打分,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综合打分第一名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报价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报价方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授权代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提供报价方在军采网注册完成信息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列入资格性审查项。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3.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在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并下载(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或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
5.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6、购买成功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如需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穆超、耿俊
办公电话:15502663039
移动电话:15502663039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宁干事
办公电话:0411-80841062
移动电话:1890097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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