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30316002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0316002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4-28 —— 2023-10-31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当面移交并签字确认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86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91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乙方完成所有工作要求并通过验收,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72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提交成册归档资料后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井湾子支行(湖南省第二测绘院:190100910900893627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服务要求及说明(一)服务内容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在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影像和图斑、省级监测图斑等资料基础上,开展资料收集整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内业核实、外业调查、内业上图、数据库更新、成果自查和汇总分析共六个阶段。1.前期准备工作在接收国家和省级的基础上,整理2022年度内管理数据:一是增减挂钩(含拆旧区和建新区)、土地复垦、土地综合整治(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备案试点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恢复、耕地进出平衡、补充耕地整改恢复等工作涉及地类发生变化的图斑矢量数据;二是批准备案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矢量数据;三是督察执法工作中发现的图斑矢量数据(含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督察机构发现的问题等图斑及整改结果);四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征地、供地工作中涉及地类发生变化的图斑矢量数据;五是林草湿调查监测、油茶种植细化调查、退耕还林还草等工作中发现地类变化的图斑;六是省级卫星监测耕地指标解冻解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国土绿化、河湖治理、移民撤村、污染耕地治理、生态修复等工作中涉及地类变化的图斑矢量数据;七是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乡(镇)级、村级行政区域调查界线调整(如名称、代码、界线位置调整)的文件和相关资料;八是其他相关资料。2.内业核实省级下发的市本级基本库,逐图斑内业核实,有问题及时反馈省厅,按要求修正;结合市县相关资料,可适当补充提取部分县级遥感监测图斑,形成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制作外业调查底图。3.外业调查根据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和外业调查底图,开展外业调查和实地举证,确定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标注图斑属性。利用湖南国土调查在线举证系统进行举证,举证信息包括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不动产登记成果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权属更新和补充调查。4.内业上图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底板,在县级基本库基础上,将县级外业调查成果和省级2022年12月卫星监测中未上图的监测图斑外业调查成果,逐图斑编辑上图,修改图斑边界、录入图斑属性,形成变更数据图层;根据图斑实地变化情况,制作举证图斑信息表;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5.数据库更新根据内业上图数据,完成入库检查与数据修改,建设变更调查数据库,生成各类统计汇总表,导出符合要求的增量成果包,编制文字报告等。6. 成果自查和汇总分析调查工作完成后,做好成果汇总,对变更调查成果进行100%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逐图斑检查变更图斑范围和属性、地类与举证照片是否一致;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统一时点增量数据的规范性,形成自查记录。做好市级复核、省级核查与监理、国家级核查意见修改,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编制成果分析报告。(二)人员要求项目参与人员有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或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项目工作经验。(三)成果要求2022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包括矢量数据、表格等。矢量数据包括2022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表格包括《举证图斑信息表》(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和各类统计汇总表。(四)进度安排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数据成果。 (五)服务质量要求成交人须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工作,并依法出具成果文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2)若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的数据及图件资料,配合乙方的外业调查工作。 2、组织最终检查和成果验收工作。 3、成果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受委托完成的调查、核查成果。 乙方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并提交成果,配合甲方做好过程检查和成果验收工作。 2、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出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政策并经乙方同意,超出费用由甲方承担。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4、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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