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巡(特)警支队营区设施改造项目、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学员宿舍楼及保障用房扩建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98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85万元
招标联系人施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昕烨0574-8742513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1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3
公告正文

- 巡(特)警支队营区设施改造项目、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学员宿舍楼及保障用房扩建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巡(特)警支队营区设施改造项目、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学员宿舍楼及保障用房扩建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BZJ-20222033

公布日期 : 2022-09-09

1、招标条件

根据公司安排,现对巡(特)警支队营区设施改造项目、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学员宿舍楼及保障用房扩建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一: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南路1111号,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综合楼与辅楼之间地块。总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城市检测基地、健康保健中心、老年医学病房。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0000万元。

标段二:巡(特)警支队营区设施改造项目、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学员宿舍楼及保障用房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巡(特)警支队营区设施改造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158号,市巡(特)警支队内。拆除现有主席台,新建主席台与二层楼梯间相连,新建面积约200㎡;拆除现有犬舍建筑,新建犬舍及附属用房,新建面积约700㎡。项目总投资估算约800万元。

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学员宿舍楼及保障用房扩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227平方米,主要布置有学员宿舍约187间,食堂用房、教室用房及其他附属用房,并配套完成给排水、电气、绿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6985万元。

投标人可对上述2个标段进行选择性投标,但只能作为1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2招标范围: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含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可分包)】。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及决算)完成,实际咨询时限以满足项目所委托的咨询任务为准。

2.5质量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

(2)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及招标人(从高)质量要求。

(3)对项目实施期间涉及工程造价、规范运行、成本控制、分析研判等一切咨询服务活动提供真实、准确的书面意见。

(4)符合国家法律及实施单位关于审计时效性的要求。

(5)符合实施单位关于派驻人员的工作要求和服务标准。

(6)要求预结算编审准确,误差率小于±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报名及其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9日 9:00 至 2022 年9月16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费用 300 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5000元。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9月21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投分平台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系统使用费

7.1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uci.com/)、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cb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

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0574-89289861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联系人:吕昕烨、陈俊

电 话:0574-87425130

传 真:0574-87425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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