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826
预算金额576.11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招标联系人雷文全028-61882648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帅闯028-85987027
中标公司四川爵森商贸有限公司355.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826
二、项目名称:空调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空调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916115228).pdf 空调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916115228).pdf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爵森商贸有限公司 | 成华区天祥街59号1单元4层18号 | 3,554,863.58元 |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爵森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空调机 | 空调机1 | 美的 | KFR-26GW/BP3DN8Y-PC401(1) | 12.00(台) | 1,610.00 | 19,320.00 |
1-2 | 空调机 | 空调机2 | 小天鹅 | KFR-35GW/W11(BDN8)-1 | 1295.00(台) | 1,710.00 | 2,214,450.00 |
1-3 | 空调机 | 空调机3 | 美的 | KFR-50GW/G1-1 | 96.00(台) | 3,310.00 | 317,760.00 |
1-4 | 空调机 | 空调机辅材辅料及安装 | 定制 | 满足招标文件定制 | 1.00(项) | 1,003,333.58 | 1,003,333.58 |
曹向东、吴志成(采购人代表)、张胜平、蒲之奎、于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0022210200006990[2022]01945 ;预算品目:A0206180203 空调机;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邮编:610041。3.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8598702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
联系方式:028-82734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85987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帅闯
电话:028-85987027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0月09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空调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916115228).pdf 空调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916115228).pdf
空调机采购项目(第二次)空调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826,项目编号:
2022-10-08
序序号号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是否通过资格过资格性审查性审查 | 是否通是否通过符合过符合性审查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未通过原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扣除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成都瑞天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爵森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554,863.58(元)(叁佰伍拾伍万肆仟捌佰陆拾叁元伍角捌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星达锐建设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38,350.00(元)(叁佰柒拾叁万捌仟叁佰伍拾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世纪美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476,109.00(元)(肆佰肆拾柒万陆仟壹佰零玖元整)。 |
2 | 成都浩林趣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爵森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554,863.58(元)(叁佰伍拾伍万肆仟捌佰陆拾叁元伍角捌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星达锐建设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38,350.00(元)(叁佰柒拾叁万捌仟叁佰伍拾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世纪美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476,109.00(元)(肆佰肆拾柒万陆仟壹佰零玖元整)。 |
3 | 四川中鸿鑫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爵森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554,863.58(元)(叁佰伍拾伍万肆仟捌佰陆拾叁元伍角捌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星达锐建设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38,350.00(元)(叁佰柒拾叁万捌仟叁佰伍拾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世纪美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476,109.00(元)(肆佰肆拾柒万陆仟壹佰零玖元整)。 |
4 | 四川世纪美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爵森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554,863.58(元)(叁佰伍拾伍万肆仟捌佰陆拾叁元伍角捌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星达锐建设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38,350.00(元)(叁佰柒拾叁万捌仟叁佰伍拾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世纪美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476,109.00(元)(肆佰肆拾柒万陆仟壹佰零玖元整)。 |
5 | 四川星达锐建设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爵森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554,863.58(元)(叁佰伍拾伍万肆仟捌佰陆拾叁元伍角捌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星达锐建设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38,350.00(元)(叁佰柒拾叁万捌仟叁佰伍拾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世纪美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476,109.00(元)(肆佰肆拾柒万陆仟壹佰零玖元整)。 |
6 | 四川北玄建设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爵森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554,863.58(元)(叁佰伍拾伍万肆仟捌佰陆拾叁元伍角捌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星达锐建设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38,350.00(元)(叁佰柒拾叁万捌仟叁佰伍拾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世纪美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476,109.00(元)(肆佰肆拾柒万陆仟壹佰零玖元整)。 |
7 | 四川爵森商贸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爵森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554,863.58(元)(叁佰伍拾伍万肆仟捌佰陆拾叁元伍角捌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星达锐建设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38,350.00(元)(叁佰柒拾叁万捌仟叁佰伍拾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世纪美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476,109.00(元)(肆佰肆拾柒万陆仟壹佰零玖元整)。 |
8 | 成都龙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否 | 评审条款"打★号的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不通过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爵森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554,863.58(元)(叁佰伍拾伍万肆仟捌佰陆拾叁元伍角捌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星达锐建设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38,350.00(元)(叁佰柒拾叁万捌仟叁佰伍拾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世纪美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476,109.00(元)(肆佰肆拾柒万陆仟壹佰零玖元整)。 |
9 | 四川美兴博商贸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爵森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554,863.58(元)(叁佰伍拾伍万肆仟捌佰陆拾叁元伍角捌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星达锐建设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38,350.00(元)(叁佰柒拾叁万捌仟叁佰伍拾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世纪美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476,109.00(元)(肆佰肆拾柒万陆仟壹佰零玖元整)。 |
10 | 四川新美源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否 | 评审条款"打★号的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不通过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爵森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554,863.58(元)(叁佰伍拾伍万肆仟捌佰陆拾叁元伍角捌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星达锐建设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38,350.00(元)(叁佰柒拾叁万捌仟叁佰伍拾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世纪美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476,109.00(元)(肆佰肆拾柒万陆仟壹佰零玖元整)。 |
11 | 四川开皇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爵森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554,863.58(元)(叁佰伍拾伍万肆仟捌佰陆拾叁元伍角捌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星达锐建设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38,350.00(元)(叁佰柒拾叁万捌仟叁佰伍拾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世纪美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476,109.00(元)(肆佰肆拾柒万陆仟壹佰零玖元整)。 |
12 | 四川省铸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否 | 评审条款"打★号的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不通过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爵森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554,863.58(元)(叁佰伍拾伍万肆仟捌佰陆拾叁元伍角捌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星达锐建设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38,350.00(元)(叁佰柒拾叁万捌仟叁佰伍拾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世纪美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476,109.00(元)(肆佰肆拾柒万陆仟壹佰零玖元整)。 |
-第1页-
招招标标文文件件
(货物类)(货物类)
采购项目名称:空调机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名称:空调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826,采购项目编号: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
2022年年08月月22日日
-第1页-
第第1章投标邀请章投标邀请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委托,拟对空调机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
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826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空调机采购项目(第二次)二、采购项目名称:空调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招标项目简介三、招标项目简介
1、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51010022210200006990[2022]01945;预算品目:A0206180203空调机;预算金额:5761195.02元;最高限价
(控制价):5761134.00元。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邮编:610041。3、采购内容:为进一步改善学生住宿条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根据现有学生寝室实际情况,拟购置不同规格的空调设备共计1400余台。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特殊资格条件:1、投标文件的组成: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声明函。2、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加盖有
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3、投标文件的语言:语言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4、行贿犯罪记录: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
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
面声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②在行贿犯罪信
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投标人未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
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审查。【说明: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的期限内。】。7、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8、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2)资格审查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
-第2页-
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
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
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
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
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
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
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
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
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
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
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供应商信用融资九、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
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
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
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十、联系方式十、联系方式
-第3页-
采购人: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采购人: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
邮编:611130
联系人:雷文全
联系电话:028-82734353
代理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邮编:610041
联系人:帅闯
联系电话:028-85987027
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第4页-
第第2章投标人须知章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序号 | 应知事项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761,195.02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如下:采购包1:5,761,134.00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3 | 评标方法 | 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5章)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采购包1:不接受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等级为乙级。 |
5 | 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政策 |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空调机1、空调机2、空调机3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以符合性不通过处理(实质性要求)。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空调机1、空调机2、空调机3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 |
-第5页-
6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 核心产品允许有多种,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种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计算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计算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名单详见第3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 |
7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8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9 | 履约保证金 | 采购包1: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说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交纳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退还时间及条件:履约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及时退还。因采购人原因逾期退还的,除应及时退还,还应向中标人支付未退还金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中标人履约不合格或未履行合同服务期限内应尽义务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遭受的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当补足损失。 |
10 |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 |
11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
12 | 采购结果公告 | 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
13 | 中标通知书 | 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
14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
15 | 进口产品 | 不允许(实质性要求) |
16 | 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 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 |
-第6页-
17 | 特殊情况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 |
2.2总则总则
2.2.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和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除上述
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
院。
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成都市政府采
购中心。
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
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
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
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
2.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的构成
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
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
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
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第7页-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
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
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
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4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2.4.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的语言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
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
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6章。
2.4.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6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
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5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
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120天的,其投标
文件按无效处理。
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
端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
-第8页-
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
章和加密。
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
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
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
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
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
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5.1开标及开标程序开标及开标程序
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
二、开标准备工作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标。
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
密时间为6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四、开标
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
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
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
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
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
2.5.4评标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
-第9页-
2.5.5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
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签订合同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
2.6.2.1合同分包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
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
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
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
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无。
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
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6.2.2合同转包合同转包
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
给他人的行为。
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
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履行合同履行合同
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2.6.5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
采购包1:
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人配合进行:1.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按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
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和中标人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
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
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此现场
记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4.货物安装完成后20日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
-第10页-
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
5.4评标程序评标程序
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
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
(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
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提交情况说明。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
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5.4.2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
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
采购包1:
序号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关联格式 |
1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 |
2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开标一览表。 | 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第24页-
3 |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投标有效期、知识产权等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是否应当作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投标有效期、知识产权等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以及不应当作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文件封面 |
4 |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唯一(说明: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5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不得未经要求投标人确认,直接将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2.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3.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要求的所有货物及服务的费用 | 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 |
5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在有效期内)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6 | 打★号的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均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加★号的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承诺函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标的清单投标文件封面 |
7 | 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投标人 | (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投标人;(2)评标委员会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投标人。 | 投标文件封面 |
8 | 除资格性审查要求的证明材料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1、承诺函【承诺的内容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2、空调机1、空调机2、空调机3: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投标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投标文件封面 |
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
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
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
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25页-
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
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
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
投标无效。
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
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5.4.4比较与评价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
价。
5.4.5复核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
复核。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
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
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包1: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
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4.7编写评标报告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26页-
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
换等;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
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全
体一致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
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5.6评标细则及标准评标细则及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
较。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
5.6.1评分办法评分办法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6.2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采购包1:
评审因素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分值构成 | 分值构成分值构成 | ||||
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分类分类 | 评审项评审项 | 详细描述详细描述 | 分值分值 | 客观客观/主主观观 | 关联格式关联格式 |
-第27页-
序号序号 | 情形情形 | 适用对象适用对象 | 比例比例 | 说明说明 | 关联格式关联格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0.00% | 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如涉及)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投标人投标产品为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投标人投标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投标产品中为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 开标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标的清单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说明: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
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5.7废标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8定标定标
5.8.1定标原则定标原则
一、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第28页-
二、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
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标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五、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采购包1:中标供应商1家;
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征集人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
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
向征集人书面说明情况;评审委员会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征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评审:
(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
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通过项目电子化采购系统编制评审专家停止评审说明并发送给采购人和代
理机构,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停止评标说明中应说明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
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征集文件确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征集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
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
订)》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第29页-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
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30页-
第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章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
详见附件:投标函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
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表
详见附件:承诺函
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详见附件:声明函
-第31页-
第第7章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合同模板.docx
-第32页-
-第33页-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