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庆县城市更新品质提升项目选取承接主体
金额
46252.8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252.84万元
招标公司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刘华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旭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婷13577882270
标书截止时间2021/10/29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6
公告正文
鹤庆县城市更新品质提升项目选取承接主体
发布时间: 2021-10-25
鹤庆县城市更新品质提升项目选取承接主体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鹤庆县城市更新品质提升项目选取承接主体7640ddc9-5f35-496e-96b3-feea20ee2f1e | ||
资金来源: | 国资 0.0%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7640ddc9-5f35-496e-96b3-feea20ee2f1e | ||
建设规模: | 重点实施优化城市交通体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等内容。主要有道路提升改造、破损路面修复、大货车停车场占地19164.75㎡;云鹤镇配套基础设施、雨污及自来水管网等改造;游客服务中心、殡仪馆提升改造占地面积26483.47㎡;老旧小区便民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519.7㎡;大数据中心建筑面积约20725.96㎡、智慧城市系统、智慧城管、智慧消防等基础平台7640ddc9-5f35-496e-96b3-feea20ee2f1e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10-25 09: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0-29 17:00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刘华弟 |
办公电话: | 13887279697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旭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苏婷 |
办公电话: | 13577882270 | 移动电话: | 1357788227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932202100125001001 |
标段名称: | 鹤庆县城市更新品质提升项目选取承接主体-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0-29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11-16 09:00 |
开标地点: | 鹤庆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6252.8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合作方式说明 合作内容: (1)项目范围:由承接主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护和移交。 (2)政府方提供的条件:项目牵头部门指导并配合承接主体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备案入库、施工图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后续招标、施工许可、工程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和结算等相关工作;其授权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按合作协议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3)承接主体承担的任务:由承接主体按规定承担本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后期建设相关手续由承接主体办理、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护和移交。 (4)建设起止年限:2021年10月至2023年9月。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3.2提供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1.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说明; 1.3.4诉讼及仲裁: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1.3.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指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3.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政处罚等,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1.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不同投标人(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11-16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