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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上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公路用地和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确定我区境内国道329线K919+000-K936+850313线K50+250-K69+020省道101线K162+600-K173+123段公路用地和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并予以告:

一、 公路用地的确定

公路用地为公路两侧路肩(边沟、坡,下同)外缘起向外延伸不少于一米的土地。

现为公路建设用地且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其范围大于一米的,公路用地界以批准文件的用地红线界为准;其范围小于一米的,按一米确定政府按规定办理

二、 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20米,省道15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后,其土地权属及使用权人不变。

三、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对公路运行安全无影响的,可暂时维持原状,但不得扩建。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建设作业施工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公路建筑控制区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航道保护范围、河道管理范围或者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重叠的,经公路管理机构和铁路管理机构、航道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协商后划定。

五、本公告发布后新增国道、省道的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原则上按此公告标准执行。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

                                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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