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平工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部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0-441623-04-01-23199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连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华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先生0762-33695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连平工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连平工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部分),已由连平县发展和改革
局以连发改投审(2021〕78号和连发改投审(2022〕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10-44
1623-04-01-231994,
建设资金除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招标
人为连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华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连平工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部分)
2.2建设地点: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内
2.3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连平工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部分)分为三个小
项,内容分别如下:连平工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部分)-G358: 本次改造主要
是新建人行道及附属的排水、交通、绿化、照明等配套设施,人行道改造面积约20342.9m2,
雨水管道新建长度2187m, 管径DN600-DN1200,污水管道新建长度 504m,管径DN500,清通
长度1000m。G358和南山快速线新建给水管道约2km,管径DN600,主线采用球墨铸铁管,
跨路采用焊接钢管;连平工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部分)-支路:主要包含规划
支路A、B、D、B1-B7 路等园区道路的路面、排水及附属工程的提升改造和园区北侧主排水
渠改造;道路提升改造的路面面积约23472m2,人行面积约6316m2,总长度约1.9km; 排水
渠改造长度约0.7km。 连平工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部分)-园区卫生院;主要
是完善卫生院内部道路及停车场以及雨水管道,新建路面面积约2300m2,停车位约30个,
休闲铺装地约850m2,雨水管道280m.
2.4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38062088.96元(其中建安费 36151153.49
元,预备费1910935.47元(最终结算价以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
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及保修。
2.7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及(建办市函(2022)
361号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及(粤建许函(2022)
846号文)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
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
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外由各
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
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
师资格,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
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3.5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
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3年06月
至2023年08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
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 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4.1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30.0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5.3.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
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
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
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3.2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
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开设的银
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
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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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如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鼓励招标人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如投标人
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获得AAA级信用评价的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
减免比例为50%,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应以投标截止前一天凌晨一点后的数据为准,满足
减免要求的,投标文件需要提供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网页截图。
5.3.3为减轻中小微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本项目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
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
金。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
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
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
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
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
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
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
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
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7招标人不接受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当企业信用评分为
70分及以下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未录入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
台登记的企业除外)
5.8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
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
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5.9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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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节点的时间或工程进度,因特殊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的,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支付
节点可以适当后延。
5.10中标人必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及相关文件规
定,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落实《条例》内容。一是落实实名制管理,并对接河源市智
慧工地平台(实名制子平台)实行对接;二是落实分账制管理,以项目的名义开设工人工资支
付专用账户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中标人应当每月足额通过河源市
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发放工人工资;三是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
5.11中标单位应当每月按施工进度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
5.12建设单位应当按月向中标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
5.13建设单位应当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
备案。
5.14建设单位有义务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口;协助中标人(施工单位)完
成相关管理部门的施工进场审批手续,保障中标人(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
作。
5.15建设单位不提供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临时办公和工人
住宿用地的相关费用也由中标人自行负担,建设单位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5.16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
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5.1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如有)需清楚投标文件内容并在投标函
内签字确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
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
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
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
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o月戈日10:00(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
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上所载时间为准),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
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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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
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
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
不良行为记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未尽事宜,详见本项具《投标须知》。
联系方式
8.
招标人: 连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T
地址:河源市连平县角镇尚进路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762-4613718
招标代理:广东省华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长安街北边文昌路东面凯里亚德酒店(万隆店)21楼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69599
交易中心: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
地址: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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