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般公示】南通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提升区)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ltjcg230916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贺先生180689929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隆同济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枫0513-558863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南通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提升区)租赁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示公告栏”或“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www.chongch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国资办→公示公告栏”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下午3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提交投标文件。

江苏万隆同济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通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通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提升区)租赁项目组织招标活动,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LTJCG2309165。

2.项目名称:南通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提升区)租赁项目。

3.招租方式:公开招标。

4.租 赁 价:人民币950元/亩?年,且每年租金按照5%递增。

5.最低限价:人民币950元/亩?年,且每年租金按照5%递增。

6.租赁需求:招标人拟对南通都市农业公园范围内的万顷良田陈桥片区土地对外租赁经营,具体详见本项招标文件第三章。

7.标的租赁期限:自2023年11月20日(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2028年11月19日止。

8.联合体: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招租活动。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具有农作物种植等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七章)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七章)。

③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如新成立公司无财务报表则无需提供)。

④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新成立公司无缴纳税收证明则提供无需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⑥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⑧投标人须承诺承租期间每年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财务报表(格式详见第七章)。

资格后审材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后审材料要求部分。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示公告栏”或“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www.chongch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国资办→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的提交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下午3时30分。

(3)接收地址:南通市崇川路1号建发集团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下午3时30分。

3.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路1号建发集团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汇票(并非将保证金款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南通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港闸支行

账号:716301040215987

用途:南通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提升区)租赁项目投标保证金;

汇款人:投标人名称;

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无息退还;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予以无息退还。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履约保证金

1.按照第一年租金总额10%收取,自合同签订之前交纳,在租赁期满,承租商全数退还承租土地后,招租人根据租赁期间考核情况一次性无息退还,考核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见索即付保函。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送达后的30日内,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已经缴纳的凭证,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租赁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适当履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进行相应的扣除,若提前毁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缴纳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南通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港闸支行

账号:716301040215987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中标的投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亭平路1号;

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1806899299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万隆同济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中江国际广场4幢A座901;

联系人:顾枫;

联系电话:0513-5588630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枫;

联系电话:0513-55886303,1500518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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