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87.71万元
招标联系人郁华玉
招标代理机构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付洋0512-6818007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09
公告正文
Report

苏州鑫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电气自动化系统设备设施15万台套项目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鑫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电气自动化系统设备设施15万台套项目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项备(2022)2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鑫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鑫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横山路98号

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7.38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项目总投资250000万元,设计合同估算价3587.715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39934001001
苏州鑫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电气自动化系统设备设施15万台套项目设计
苏州鑫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电气自动化系统设备设施15万台套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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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09月20日00:002022年09月26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企业业绩: 企业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合同备案表或信息归集表原件扫描件,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信息查询网页截图;时间、建筑面积均以设计合同载明的为准,若设计合同中不能反映建筑面积,可提供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及深化调整、方案估算编制、方案报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指导和配合。 (四)设计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设计、建筑室内工程设计、民用建筑地下工程设计、室外附属道路管线景观绿化配套设计等,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建筑、结构、公共区域室内精装修、道路、景观、消防、智能化、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通风、给排水、绿建、海绵城市、装配式、基坑支护的设计,以及估算、概算的编制。(详见设计任务书)。 (五)备注: 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2年5月~2022年7月)在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注册证、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2年5月~2022年7月)在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4、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5、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 7、本项目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定标候选单位。由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定标办法:集体议事法。 8、未中标方案补偿: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第二名、第三名未中标单位各自给予0.5万元的经济补偿费。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鑫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高新区
地 址:
苏州高新区运河路77号乐嘉汇商务广场1幢10楼
邮 编:
邮 编:
215011
联 系 人:
郁华玉
联 系 人:
张付洋、龚利媛
电 话:
0512-68093575
电 话:
0512-68180072
传 真:
传 真:
0512-6818310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7520013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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