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5.12国际护士节”物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0/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zb-2005-zh016
预算金额28.9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嘉汇志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祝晶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湖北嘉汇志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5.12国际护士节”物资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ZCZB-2005-ZH01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CZB-2005-ZH016

项目名称: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5.12国际护士节”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祝晶、廖寿杰

联系方式:027-86652085-80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山大道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027-8374318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嘉汇志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24号德成中心裙楼3号门6楼6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祝晶、廖寿杰 027-86652085-801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ZCZB-2005-ZH01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07日

成交日期:2020年05月27日

总成交金额:28.998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湖北康来鑫商贸有限公司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9C2地块武汉经开未来城第A幢1单元11层4号房 13.398000
2 武汉市积木食品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岸区轨道交通1号线头道街站 15.60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经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标准向湖北嘉汇志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不足肆仟元的,按照肆仟元收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富强(组长)、曾明平、杨俊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ZCZB-2005-ZH016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5.12国际护士节”物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01包:
供应商名称:湖北康来鑫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WMBJ2G

供应商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9C2地块武汉经开未来城第A幢1单元11层4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叁仟玖佰捌拾元整(¥133,980.00)
02包: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积木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0668484188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轨道交通1号线头道街站
成交结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元整(¥156,000.00)

成交面值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陆仟玖佰捌拾元整

(¥226,98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01包:

采购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交付期

护士鞋

康来鑫

一型半

1540双

88元

合同签订后15天后

02包:

采购内容

蛋糕慰问券

品牌

武汉市积木食品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

数量

780份

成交单价

200元/份

成交面值单价

291元/份

交货期

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的备货时间。

服务期

2年内

提货券有效期

3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富强(组长)、曾明平、杨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经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标准向湖北嘉汇志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不足肆仟元的,按照肆仟元收取。

服务费收费金额:01包:4000元 02包: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山大道26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7-83743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嘉汇志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124号德成中心裙楼3号门6楼608室
联系方式:祝晶、廖寿杰 027-86652085-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晶、廖寿杰

电  话:027-86652085-801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嘉汇志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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