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宁县人民法院2024年网络安全等保测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tfzb-202423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永宁县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0951-841108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燕189951136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永宁县人民法院2024年网络安全等保测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TFZB-2024236
项目名称:永宁县人民法院2024年网络安全等保测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永宁县人民法院2024年网络安全等保测评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须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并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的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7)须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并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的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方式:请于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北京时间)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3项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PDF版)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或联系代理机构网络获取,发送报名资料请备注公司名称及联系人电话。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8号行政楼3楼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0951-8411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
联系方式:杨燕18995113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燕
电 话: 18995113665
永宁县人民法院2024年网络安全等保测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TFZB-2024236
项目名称:永宁县人民法院2024年网络安全等保测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永宁县人民法院2024年网络安全等保测评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须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并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的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7)须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并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的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方式:请于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北京时间)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3项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PDF版)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或联系代理机构网络获取,发送报名资料请备注公司名称及联系人电话。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8号行政楼3楼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0951-8411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
联系方式:杨燕18995113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燕
电 话: 18995113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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